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官渡区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为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22〕28号)和《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发〔2023〕20号)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官渡区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撤销官渡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事项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区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研究推进实施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张文杰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杨毓刚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贾莞昀 区政府办督查专员
成 员:曹 婷 区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龚朝磊 区文明办副主任
尹 琦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孙春玲 区科工信局副局长
赵 维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杨云昆 区民政局副局长
程 琳 区司法局副局长
沈玉莲 区财政局副局长
邬丽波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 浏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树坤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方舒琦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赵文祥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文 闻 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张 丽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 权 区医保局副局长
杨闻丽 区统计局副局长
杨易莳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戴雪敏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绍波 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汤恬恬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胡 鹏 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副局长
洪 峰 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副局长
翟东升 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吴 睿 官渡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兼统战委员
胡 亮 关上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王 捷 太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 媛 吴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宋红梅 矣六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唐 强 六甲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范河柳 金马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尤明姬 小板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海韬 区残联副理事长
何一峰 区总工会副主席
起小涵 团区委副书记
陈 天 区妇联副主席
区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局分管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化,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研究具体事项时,可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总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各成员贯彻落实,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重大事项经联席会讨论后,按程序报区政府审定。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积极研究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统筹指导各街道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处理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有关工作资料;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推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到实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