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研发经费投入基础数据评审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更好的创建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区,有效促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鼓励企业创新,不断开展研发项目实施、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合理规范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现对企业2022年研发经费投入基础数据进行评审,此次评审将作为2022年各级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的重要依据,现将通知如下。
一、 审核对象及范围
审核对象为统计关系在官渡区内,积极开展研发活动、实施研发项目、投入研发经费,且通过国家统计直报系统合法有效申报2022年度科技研发经费投入的规模以上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有以下情况的除外:
(一)在审核年度内被国家机关列为失信企业或企业信用评价为“差”的企业;
(二)在审核年度内已被退出规模以上统计库,或已注销、停产清算的企业。
二、 审核依据
企业开展研发项目、投入研发经费、实施科技创新、研发活动活跃度、经费投入统计规范化管理为基础,以统计数据、税收加计扣除数据、经过评估评审的企业填报数据等为参考。
三、 审核程序、提交材料要求
(一)审核程序
1. 企业提交审核资料电子版,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需装订成册,并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交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3号楼4楼官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3413办公室。联系人:施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871-67173336;
2. 由官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从昆明市科技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评审并提供审核意见;
3. 由财务专家提供审核报告。
符合审核条件但自愿放弃审核资格的的企业不再参加2022年研发经费投入后续奖补资金的申报。
(二)企业提交材料要求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2022年研发项目的立项、验收以及成果等相关项目证明资料;
3. 研发支出以及研发费用科目余额表;
4. 每个研发项目分别提供研发费用明细账(财务软件中直接打印出来)或者每个研发项目的研发费用辅助账 ;
5. 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如果没有审计报告的请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6. 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打印出来2022年(2023年3月10日关网数据)的《企业研究开发情况表》(1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表)(必须是申报完成后国家统计局审核后打印的表),请不要自行调整表格;
7. 审核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 申报受理时间
纸质版材料收取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29日。评审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对于申报时限已过但未提出申请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审核。
附件:承诺书
昆明市官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