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官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官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工作》(昆财绩〔2024〕4号)文件要求,我委2023年收到《关于拨付2023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昆财行〔2023〕56号)专项资金23万元,2023年已全部到账,并于2023年使用完毕。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文件明确的资金用途,有效分配使用资金,2023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23万元用于强化履职担当,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促进作风建设不断深化;强化审查调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内部监督,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保障官渡区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职能,聚焦监督执纪监察,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资金全部用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支出。
2023年,我委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规定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会议,对照本年度工作任务,听取工作小组预算绩效跟踪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指导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由工作小组具体跟进实施。定期听取工作小组对绩效跟踪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反馈,进行研究整改,确保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高效开展。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本年度总目标:着力加强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经费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办案需求,推动反腐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完成情况:以保障办案为重点和出发点,切实保障谈话区改造项目经费缺口,履行职能职责,保障纪检监察部门“敢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积极性,营造“守第一、创唯一”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完成产出指标:保障办案为重点和出发点,切实保障谈话区改造项目经费缺口,资金全部用于谈话区改造项目经费支出。二是完成完成效益指标:提升办案保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三是完成满意度指标:根据资金使用规定,结合实际需求,资金全部用于春雨点费用支出,提升办案规范、办案效率、办案安全,评价为满意。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完成项目时限:2023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在1年之内支出完成。二是保障组织内部廉政机制:根据上级指标经费下达要求,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召开官渡区党风廉政建设暨巡察工作会,督促压实巡察整改责任。三是项目支出经费成本:2023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于2023年12月11日全部下达,已全部支出。四是上级纪委对区级监察工作满意度:2023年,官渡区纪委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协助区委拟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明确措施、分工,层层压实责任。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偏离。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为优,已将此结果应用于2024年预算工作。绩效自评结果拟于2024年4月在区门户网站上与本单位2023年度预算绩效整体自评同时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委依规依纪、及时有效地使用该笔资金,切实为推进反腐败工作做好保障。无中央巡视组、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官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
附件2: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官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转移支付2023年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中央资金)
附件2: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官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转移支付2023年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中央资金)
附件3:云南省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官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