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昆明市官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昆明市官渡区城市管理局牌子。
下属事业单位:官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官渡区城市市容管理中心
一、 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方面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负责拟订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协调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规划、建设、绿化、房产、市政公用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权。承担行政执法队伍的统一指挥调度、考核评价等工作。
(三)拟订区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拟订区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城市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制定城市市容秩序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组织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指导各街道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五)负责对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监督检查及考核。承担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者查处。承担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受理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六)负责检查指导全区城市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置和公共环卫设施的规范管理; 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城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的核准和管理。
(七)负责制定区城市照明年度建设和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建成区移交管护的主、次干道路灯照明设施和城市景观灯饰的设置、 日常监管。
(八)开展全区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方案审查及验收;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 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的审批进行指导和监督; 指导建成区范围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九) 负责全区规划区范围内公园的行业管理。
(十)贯彻落实昆明市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划、标准; 负责区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店招店牌设置规范管理的指导、监督; 组织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店招店牌设置的综合整治。
(十一) 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二)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机构设置:
官渡区城市管理局设6个科室:党政综合办公室、执法监督管理科、市容秩序科、市容管理科、环境卫生管理科、市政设施管理科、园林绿化科
三、 负责人:向征
四、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2408
五、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六、 联系方式:0871-67180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