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人民政府关上街道办事处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根据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 要求的通知》(昆政办函〔2023〕19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工作实际,制定关上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涉及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规划
1.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
2.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确定;
3.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有关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制定有关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劳动保护、就业促进、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2.制定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管理服务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3.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采取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三)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包括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需政府核准、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四)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配置等其他重大事项。
三、其他说明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