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2023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办理落实情况报告
2023年,官渡区政府严格按照省、市、区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要求,遵规履程对建议、提案进行办理,目前办理工作已按时按质圆满完成。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省、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2023年,区政府共承办省人大建议2件、省政协提案1件,均为协办。承办市人大建议12件,其中,独办1件、主办1件、协办10件;承办市政协提案4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2件。目前,主办的1件市人大建议、2件市政协提案,独办的1件市人大建议已完成办理工作,面商沟通率、办结率均为100%,办理结果均为A类;协办的15件省、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已按时上报市级主办部门。
二、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2023年,区政府共承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40件(其中重点建议14件),政协官渡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108件(含重点提案6件)。总体来看,2023年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献智献力,建议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实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生活质量的迫切愿望和要求。二是代表、委员们政策理论理解能力、问题认知能力普遍增强,密切关注政府各项决策的落实,提出的建议内容覆盖面广、聚焦精准性高,充分体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政治担当和高度的履职自觉。三是在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代表、委员们本着心为民所系,言为民所谏的宗旨,精确瞄准教育医疗服务、片区开发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中的民生问题建言献策,为区委区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在区人大常委会与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现已完成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的各项工作,140件人大代表建议、108件政协提案面商率、办复率均为100%,切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具体情况如下:
(一)区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1.办理结果为A类的人大建议96件,建议所提出的问题已解决或部分解决,占人大建议总件数的68.6%。其中:已办结69件,占总件数的49.3%。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调整官渡区民航路与日新路交叉路口红绿灯左转时长的建议》、《关于消除金汁河太乙桥段河堤渗水问题安全隐患的建议》等。对代表所提问题各承办单位均现场协商会办,制定措施办法,已对照建议逐项予以解决,办理结果人大代表满意、群众受益。已部分解决27件,占总件数的19.3%。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合理命名城中村改造区域内新建道路的建议》、《关于清除城市“牛皮癣”的建议》等。建议所提问题有的已经部分解决,有的正在落实,有的需要长期实施,办理情况得到了人大代表的肯定。
2.办理结果为B类的人大建议38件,建议所提出的问题已列入工作计划,占人大建议总件数的27.1%。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俊福花城塔密路绿化带绿化缺失需补植的建议》、《关于小板桥社区向官渡区水务局申请将老宝象河小板桥段(卖牛场片区)纳入雨污分流改造范围的建议》等。此部分建议因涉及排水管道施工及雨污分流改造计划等,短期内难以完成,相关承办单位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3.人大建议办理结果为C类的人大建议6件,建议所提出的问题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占人大建议总件数的4.3%。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关锁居民小组马料河河堤道路提升改造项目立项的建议》。此部分建议涉及河堤安全考虑及用途等原因,无法实施。承办单位进行了解释说明,得到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二)区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1.办理结果为A类的政协提案97件,提案所提出的问题已解决或部分解决,占政协提案总件数的89.8%。其中:已办结政协提案63件,占总件数的58.3%。如: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官渡区主要河流湿地设置救生设施的建议》、《关于发展会展品牌的建议》等。对政协委员所提问题各承办单位均现场协商会办,制定措施办法,已对照问题逐项予以解决,办理结果政协委员满意、群众受益。已部分解决政协提案34件,占总件数的31.5%。如: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官渡区托育服务工作的建议》、《关于官渡区非遗与文旅更好地融合建议》等。提案所提问题有的已经部分解决,有的正在落实,有的需要长期实施,办理情况得到了政协委员的肯定。
2.办理结果为B类的政协提案10件,提案所提出的问题已列入工作计划,占政协提案总件数的9.2%。如: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支持官渡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争创国家级园区的建议》、《关于预付式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此部分提案涉及区级财政资金统筹及相关立法完善程度等原因,短期内难以完成,相关承办单位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3.办理结果为C类的政协提案1件,提案所提出的问题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占政协提案总件数的1%。如: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改善官渡古镇营商环境的建议》。此部分提案涉及相关运营管理方案落地流程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立即开展。承办单位进行了解释说明,得到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