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
昆明市官渡区统计局是官渡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区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新兴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街道、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等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全区统计普法宣传、法律法规业务指导及培训,管理全区统计执法队伍,对全区范围内统计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
(九)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
(十)组织并管理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和省、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十一)收集、整理各地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和研究,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局机关内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科)、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工业能源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经济贸易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下属三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官渡区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官渡区普查中心、官渡区统计服务中心。
三、办公地址
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1号楼4楼1462室。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9:00——17:00
五、联系方式
0871-67172044
六、负责人姓名
杨水平(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