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对云南省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的情况(2024年5月14日)
官渡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关于对云南省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的情况
2024年5月14日,官渡区质安站安全科对云南省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存在以下问题:
1、钢筋加工场防护棚设置不符合要求,达不到物体打击防护要求,钢筋加工场已在使用用电未验收。
2、现场两天塔吊无验收公示牌。
3、安全日志填写不规范,安全日志填写不能反映现场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未签字,项目经理不在现场履职。
4、马道边坡坡度过大,立即与设计单位确认并做好路面防滑处置。
5、基坑W21、W22、W23、W24、W39、W40、W41、W42累计变化量超出报警值,未启动应急工作,未编制基坑加工方案。
6、现场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加大洒水降尘力度,局部裸土未覆盖。
7、基坑边临时用电电箱未上锁,巡检记录滞后。
8、安全内页资料不健全,现场无安全警示标识。
针对以上检查情况官渡区质安站下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限期整改通知书“官安监字【2024】第70号”,责令施工单位对照检查发现的隐患及问题“以点带面”对项目进行限期排查整改,并于2024年5月23日前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