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官渡区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部门,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81号)要求,切实加强官渡区文物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决定成立官渡区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盖文博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段星鹏 区政府办督查专员
蔡文超 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文物局)局长
鲜佑全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 唐 军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文旅科负责人
陈俊涛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 萍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周 卿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刘绍波 区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洪 峰 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副局长
杨银珊 区财政局副局长
唐 帅 区自然资源局(区林草局)副局长
鹏 市 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副局长
王 江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 雷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谢东明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罗 鑫 区水务局副局长
潘一帆 区应急局副局长
张 晖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孙军锋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代隽毅 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副局长
张 伟 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王艺璇 关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范河柳 金马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贾莞昀 太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夏雯娟 吴井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吴 睿 官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资晓兵 小板桥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周 旭 六甲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宋红梅 矣六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孙晓婷 大板桥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王旖旎 长水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施 勋 小哨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文物局),办公室主任由李萍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区文物安全工作,研究部署打击文物犯罪、遏制文物行政违法行为、加强文物安全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对各街道的指导督促,推进工作落实;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部委办局工作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文物安全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本辖区文物安全工作。
请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牵头组织滇中新区各部门、各街道按照工作要求开展文物安全相关工作,涉及经费的由滇中新区按比例承担相关费用。
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