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局
昆明市官渡区交通运输局是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 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区内农村公路交通行业发展。配合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区内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全区农村公路发展政策和专项规划。衔接邮政行业规划。参与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物流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贯彻执行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配合上级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按照规定权限拟订区内综合交通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贯彻执行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承担区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
(四)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按照规定权限拟订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贯彻实施。负责农村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有关重要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照规定权限参与国家、省、市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管理协调。贯彻执行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统筹协调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
(八)提出全区农村公路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农村公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交通规费和公路通行费有关政策。
(九)负责权限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十)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区内国防交通战备的运输组织、协调管理和参与国防交通保障设施规划建设工作。
(十一)开展交通运输信息化和行业科技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区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负责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二)按照规定权限配合中央、省、市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
(十三)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公路路政管理等交通行业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区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贯彻执行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内设机构
官渡区交通运输局下设四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养护科、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科、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管理两个事业单位:官渡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和官渡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处(加挂地方公路管理段、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三、 负责人
李刘柱,党组书记、局长。
四、 办公地址
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3号楼3楼。
五、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 联系方式
0871-67184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