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关于对海悦蓝郡小区(KCGD2016 -23)A5-1、A5-2号地块二期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的情况
发布时间:2024-06-11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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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关于对海悦蓝郡小区(KCGD2016 -23)A5-1、A5-2号地块二期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的情况
2024年6月11日,官渡区质安站安全科对海悦蓝郡小区(KCGD2016 -23)A5-1、A5-2号地块二期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存在以下问题:
1、安全内业资料:安全日志项目监理负责人长期未签字,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不规范,爬架提升安全技术交底不符合要求,无分包单位管理清单,未提供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信签订的安全协议,爬架提升完成后验收不符合要求。
2、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涉嫌代签,且技术负责人不在现场履职。
3、施工电梯附墙支座(第二道)与楼层角度过大。
4、现场加气砼砌块切割机接地缺失。
5、塔吊重复接地线未连接。
6、现场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覆盖。
7、监理单位未提供劳务分包单位审核相关资料。
针对以上检查情况官渡区质安站下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限期整改通知书“官安监字【2024】第81号”,责令施工单位对照检查发现的隐患及问题“以点带面”对项目进行限期排查整改,并于2024年6月14日前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