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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2410-908521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11 10:03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拟审批《昆明馨安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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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拟审批《昆明馨安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1 10:03 浏览次数: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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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拟审批《昆明馨安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馨安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馨安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官渡区金源大道3196号“泰逸东辉商业中心”A幢-3号

建设单位:昆明馨安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天礴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1403m²,共三层,总建筑面积5146.45m²。建设内容主要由主体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依托工程等组成。设置住院床位20张,预计门诊量为70人/天。主要功能及科室设置:内科(门诊)、外科(门诊)、急诊室、病房、妇科治疗室、康复科诊室、超声科诊室、阴道镜室、妇科诊疗检查室、预防保健科诊室、中医科诊室、手术室、配液室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2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9.2%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施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及装修废气防治措施:采取湿法作业,选择符合国家相关绿色环保标准的装修材料

2、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清洁废水经公共化粪池处理后外排市政管网

3、声环境防治措施:文明施工,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06:00)及中午(12:00至14:00)以及节假日和中高考期间施工。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化粪池、污水处理站设置为地埋式,定期对污水处理站喷洒复合生物制剂除臭;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医疗废物采用医废收集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项目的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紫外消毒灯,有效减少细菌滋生和异味;卫生间加强清扫频次,保持清洁、消毒及通风;消毒产生的异味通过通风,自然扩散。

2、水环境保护措施:门诊废水1.12m³/d,住院病房废水4.8m³/d,检验科废水0.043m³/d,地面清洁废水0.776m³/d项目废水6.739m³/d经化粪池(容积11.25m³)和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m³/d,处理工艺为“预处理+A/0+二级沉淀+消毒”)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外排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六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保护措施:做好设备定期检查及维护、加强人员管理,经基础减震、建筑物阻隔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设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弃紫外灯管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80号)和《昆明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消毒处理后的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医疗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存储管理,建立台帐管理制度;设置防火、灭火等安全设施;医废暂存间采取防渗措施;污水处理站设置事故应急池;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馨安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电话/传真:0871-67159030(官渡区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4号楼4楼政务服务中心4412办公室

邮编:650500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1—6717373

运维单位:昆明信息港 0871—65390101  昆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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