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对桂语东方小区(KCGD2023-4-A2号住宅地块)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的情况(2024年10月22日)
官渡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关于对桂语东方小区(KCGD2023-4-A2号住宅地块)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的情况
2024年10月22日,官渡区质安站安全科对桂语东方小区(KCGD2023-4-A2号住宅地块)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存在以下问题:
1、安全内业资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全,无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责任书签署不符合要求,安全日志缺失,无项目经理带班检查记录,无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塔吊周检月检记录缺失,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监理日志缺失;
2、塔吊:7#塔无附着验收记录,所有塔吊无验收公示牌,未封闭围挡,起吊过程边起吊边收钩边回转,违反吊装规范;
3、基坑:基坑积水抽排不及时;
4、外架:8#楼外架搭设顶层悬臂高度过高,架体上堆放材料,9#楼外架拆除不满足规范要求,搭设拆除无旁站监督,且存在垂直交叉作业;
5、临边洞口防护:8#楼电梯井部分防护缺失,井内架体变形,临边防护搭设不规范,安全通道搭设不规范,洞口防护缺失;
6、临电:电箱PE线未做重复接地,私搭乱接,电缆拖地泡水,与用电设备距离较远,电缆线直接搭设在防护架体上,未做绝缘处理,钢筋加工场积水,防护不到位;
7、消防:现场危化品堆放无防雨防晒防火措施,现场焊接无动火作业证,无接火盆,无危化品管理台账;
8、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未系挂安全带,移动操作平台无防护栏杆,交叉作业无防护;
9、项目经理不在现场履职;
10、现场未严格落实门卫管理制度,人员随意进出且未戴安全帽;
11、现场文明施工差,局部裸图覆盖不到位,材料堆码零乱,道路泥泞,楼层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未制定垃圾减量化方案;
12、现场未落实省住建厅安全“三件套”制度和安全日志制度。
针对以上检查情况官渡区质安站下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限期整改通知书“官安监字【2024】第154号”,责令施工单位对照检查发现的隐患及问题“以点带面”对项目进行限期排查整改,并于2024年10月30日前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