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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2410-913637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23 16:43
名 称: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23 16:43 浏览次数: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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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1100342401000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官渡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为: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宣传、贯彻、制定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贯彻执行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所主管行业小微企业、专业市场、个体工商户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3)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金额建设相关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市场监管各类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权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官渡区消费者协会来战消费维权工作。

(5)参与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配合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6)负责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区质量基础建设与应用,应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分类监管、产品质量检测及后处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组织开展产品职龄安全专项整治及事故调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承担产品质量诚信制度建设。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执行的标准,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综合协调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组织协调一般食品安全时间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官渡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检查街道和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食品成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成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依法承担辖区食品相关行政许可,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映、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报告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执法。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追溯和计量对比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商品条码。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

(14)负责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有关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辖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办理上级授权和委托的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体制机制。进一步发挥区政府食品安全办统筹协调作用,促进各街道、区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以“食安昆明”建设为统领,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坚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组织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召开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项会议8次。组织有关部门全力做好创城迎检工作,完成官渡区创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申报工作。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落地见效,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议6次,全区607名党政干部与26958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了包保关系并每季度开展包保督导,组织开展全区包保干部贯宣培训7次,累计超过2500人次参加,组织辖区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开展多轮次专题培训,累计培训5000余人次,发放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海报、宣传材料15000余份。2023年,全区主体包保覆盖率达100%,B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配备率达100%,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上传率达100%,包保督导完成率达100%,督导整改率均达90%以上。切实做好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组织召开食物中毒防控会议4次,印发工作方案2个,发布预警公告8项。积极探索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策划了以滇剧花灯艺术为主要音乐元素的食物中毒防控系列宣传片《我家官渡食安心》。印发《官渡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官渡区2023年食品安全事故(IV级)应急演练桌面推演暨,组织调查处置食品安全应急事件10件,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应急能力,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2.食品生产流通环节。一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所有在产在营的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了“一企一档”监管台账,对辖区内119家食品生产企业和14936户食品经营户100%进行了风险分级并按照风险等级开展不同频次的日常检查。二是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农残快检工作。截至目前,完成各级抽检监测4771批次(其中,区级抽检2652批次),检测数量达到3.68批次/千人,检出不合格(问题)食品175批次,均按照要求规范开展核查处置;开展农贸市场农残快检工作,全年对官渡区农贸市场完成238081批次的食用农产品(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快速检测,对检测结果呈阳性的蔬菜水果进行下架、销毁等处理,为广大消费者把好食品安全关。三是立足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各类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冰红糖(冰片糖)生产、米线、食用油、散装白酒、生产企业食品标签、农村食品、校园食品、特殊食品和保健品、粮食加工品、十年禁渔、“治违禁控药残”、去皮小菠萝、散装加热熟食等13个专项整治。重点开展粮食加工品整治工作,召集辖区粮食市场开办方及粮食生产经营户举行培训约谈会5次,选取了云南粮食仓储调剂中心作为“粮食加工品示范市场”进行打造,2023年截止目前,共开展大米监督抽检211批次,抽检结果均为合格,立案查处2起涉粮案件,进一步规范了粮食生产经营行为;持续开展“十年禁渔”整治工作,加强水产品溯源的指导检查工作,要求经营者不得采购、加工、制售违规捕获的野生水产品、不得虚假宣传,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引导,组织辖区水产品批发市场和生产经营户召开“十年禁渔”大清查专项行动推进会及约谈培训会2次,张贴“十年禁渔”宣传海报1500余张,发放倡议书、告知书1000余份;继续加强散装白酒质量安全监管,以辖区白酒小作坊、农贸市场(集贸市场)为重点监管区域,定期对辖区白酒小作坊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及散装白酒快检工作,截止2023年11月,共计完成白酒快检2284批次,白酒监督抽检221批次。四是聚焦监督抽检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日常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农贸市场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排查整治、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散装白酒风险排查、节令食品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防微杜渐、举一反三,确保辖区食品安全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3.食品餐饮环节。官渡区辖区现阶段共有餐饮服务单位17804家,其中餐饮服务经营者13087家,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小摊贩家4717家。2023年,官渡区食品餐饮环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循“四个最严”要求,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日常监督检查、重大食品安全保障等工作,全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继续保持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一是突出重点,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检查。结合监管工作需要以及春秋季学期开学实际,组织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检查,对辖区254家学校(幼儿园)以及开展5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完成3次全覆盖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目前正组织开展秋冬季校园食品安全检查,重点对学校(幼儿园)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检查;结合春、秋季学期,联合区教体局举办学校(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共计培训全区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580余人,切实保障校园师生用餐安全。二是圆满完成各类重大活动(会议)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圆满完成2023年区两会、2023年市人民代表大会、2023年“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球主场活动及COP15主席团会议、2023年高(中)考、2023年“南博会”、2023年“旅交会”等28个(次)重要活动(会议)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力保障与会人员、嘉宾及食品饮食安全,均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三是持续推进餐饮餐饮环节日常监管。有序组织开展“创卫”复审、“创文”复审、反餐饮浪费、网络餐饮线索核查、餐饮食品安全抽检、“双随机、一公开”、健康县城创建等多项综合性整治工作;另外,强化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分级管理,目前分级率及管理率均达99.9%以上(该项指标随行政许可数量增加变动,市级考核标准为≥90%),2023年至今,共出动各类人员5297人次,检查并规范餐饮单位17844家(次);四是强化示范引领。组织申报营养健康餐厅5家,持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完成2批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五是限额以上餐饮业经济增速实效明显。2023年1-10月,官渡区八个街道在库餐饮单位为98家。官渡区全口径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1-10月累计营业额111509.5万元,累计同比增幅41.5%;官渡区8个街道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1-10月累计营业额69881.3万元,累计同比增幅23.6%。截止目前,已完成餐饮单位月度入库7家,已提交年度入库材料32家正在审核阶段,另有15家拟入库的餐饮单位材料正在收集中。

4.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强化“两品一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023年,共对133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飞行检查;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储存运输环节疫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剑”行动多项专项整治,不断规范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2023年,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562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933家次,化妆品经营单位、美容美发机构352家次,医疗机构344家次,疾控中心及疫苗接种点102家次,昆明市菊花园中药材专业市场中药材经营商户1100余户次。开展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25批次,医疗器械监督抽检6批次,化妆品监督抽检6批次。强化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共评估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表1129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表113份、收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表362份。对51家药品零售企业和214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了现场核查,依法进行行政许可。立案查办“两品一械”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50件,办结46件。开展“两品一械”法规宣传活动三次。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2023年共监督检查特种设备3710台,其中检查压力容器384台,电梯2794台,起重机械237台,压力管道31套,厂(场)内机动车219台,锅炉36台。共对21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超期未检的62台特种设备下达了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其中:电梯26台,(厂)场内机动车36台,均在持续督促和跟进监督中逐步完成整改。全区2023年共检验检测特种设备9897台,其中电梯8876台,锅炉19台,压力容器72台,压力管道16套,(厂)场内机动车675台,起重机239台。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为确保节假日人民出行安全,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多次开展了为移动式压力容器、电梯维保单位、电梯、地铁站自动扶梯、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及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等专项整治。开展“南博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清理特种设备超期未检飘红数据2000多条。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无证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取证,2023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获证659人,复审552人,补证52人。

6.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监管。开展产品质量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抽查,完成省市区三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样,落实各项工业产品专项检查计划。完成国家级、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监督抽查计划。配合市局开展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完成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加强辖区内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产品质量监管。根据省市局《市场监管部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贯彻实施《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农贸市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配合完成官渡区推进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对辖区内所有集贸市场开展全覆盖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做好昆明市重点领域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摸底。完成辖区企业参加计量保证能力评价2家,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3个产品。中小工业企业计量合格确认申报2家。引导、扶持优势企业主导和参与国际、国家及行业、地方标准、地方规范制、修订。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检查工作,组织企业标准抽查,做好标准化项目储备和动员申报工作。做好2023年重要标准宣贯的培训宣传计划,推动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提名企业和智能制造标准试点应用项目的征集和推荐。加强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管,提升规范认证市场管理能力,强化认证监管。此项工作结合产品监督工作开展。加强对食品农产品的监管,积极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社会管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推行管理体系认证,加强认证认可信息化工作。做好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完善和改进检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查验工作。今年完成67家检验检测机构的年度审查,完成率100%,督促新增企业10家完成检验检测机构服务业统计系统录入。进一步完善安检机构监督管理,严惩违规检验。截止11月23日,8个街道100%完成非标电动自行车销号通知。区专班持续对各街道的销号推进工作开展督促指导,并做好与市专班的沟通协调,及时反馈销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截止11月23日,全区置换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118649辆。

7.行政审批和外资登记管理工作。设立“一窗通”服务专窗,开办企业从1个工作日办结,实现0.5个工作日(最快2个工作小时)办结。设立“企业歇业备案帮办”、“企业注销咨询”、“个转企”服务专窗,设立“电话咨询”服务专线,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业务咨询服务。截至2023年11月,专窗、专线已接待咨询服务达2万余次,不断擦亮自贸试验区主战场“金字招牌”。一是推出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官渡区开办企业创业礼盒”服务。对新开办企业送上开门礼(包含营业执照、企业公章、财务章、法人章3枚印章,税控设备Ukey和开办企业政策宣传手册)。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免费印章13983套,大大缩减企业开业成本。二是推行行业综合许可证(“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依托康乐党群服务中心设立便民服务点暨行业综合许可证改革试点,打造“昆明市营商环境观察站”,累计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130余本。依托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准营“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升级改造,累计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55本。三是推进企业智能化无干预办理试点改革。2023年2月15日,企业智能化无干预办理试点工作在官渡区正式启动。以智能审批代替人工审批,完全打破上下班、节假日的时间限制和政务大厅的空间限制,365天全天24小时不打烊,让申请人可“随时”办理企业登记注册业务,最大限度减少了企业和群众跑腿次数,提升了服务企业效能,实现了企业开办由分到秒的重大突破。截至目前,通过企业智能化无干预办理累计191户。四是推进“集群注册”改革。与云南北理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众创中小企业服务(云南)有限公司等11家集群注册企业签订托管住所证明协议,累计办理注册登记49671户。此项改革经验已在昆明市进行复制推广。五是坚持流程简化、便捷高效、自主选择的原则。充分尊重企业自主权和自治权,以企业新发展需求为导向,进行 “一照多址”的登记,截止目前,累计颁发官渡区“一照多址”营业执照15户。六是稳步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进展。开辟“绿色通道”,“全程帮办”跟踪服务,积极配合区属各部门、街道以及区领导服务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企业200余户。500强民营企业中泽集团下属公司万联易达西南总部;云南省大数据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欣呈世(云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等重大项目24小时快速落地官渡。七是持续深化食品经营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切实降低企业群众办事制度性成本,目前共计办理告知承诺制食品经营许可证10916家,其中,销售类5462家、餐饮服务类5454家。八是推进药品、医疗器械许可承诺制改革。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22日,辖区按告知承诺方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共249件,《医疗器械许可证》共425件。

8.登记注册工作。截至2023年11月22日,全区实有各类经营主体374519户,较2022年底净增96502户,目标完成进度为188.98%。实有企业120214户,净增28437户,目标完成进度为94.46%。“个转企”完成2746户,目标完成进度124.48%。1-10月“四上”企业净增97户,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118户的82.20%。牵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办企业”指标,前三季度在全市分别排名1、2、4名,在昆明市“营商环境大讲堂”第三期活动中代表官渡区作经验交流。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设置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专区,窗口工作人员帮办代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快准营步伐。瞄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靶心,精准发力,破解“准入不准营”的突出问题,以自由贸易区改革建设为推手,加速改革进程,全面提升审批效能,开展线上智能化审批,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秒批”。推进“集群注册”改革。打破“一址一照”的限制,让多个企业共用办公场所,实现“零边际成本”和效率最大化,实施“集群注册”登记改革工作,实现“一址多照”,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成本。推进“一业一证”改革。“一业一证”改革出成效,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官渡区市场监管局优先于经开局完成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专业系统的研发和防伪型“行业综合许可证”的制作,“一证一业”APP系统已于2022年7月1日上线使用。2023年截至目前,登记注册科共受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等各类投诉举报142件,为进一步完善与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出贡献。

9.集贸市场、旅游市场监管。持续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市场环境整治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人员对辖区48个农贸市场进行交叉考评排名,并将量化考评排名进行通报,有效促进、改善了集贸市场常态化、长效监管的脏、乱、差现象。截至目前,在此项工作中,我局出动5298人次,出动车辆2602车次,检查集贸市场4684个次,经营户9115户次,整治取缔占道经营6795摊,督促清扫垃圾2153吨,清理卫生死角4152个, 清扫公厕1836次,冲洗沟槽2758次, 清除小广告1762张。全力以赴服务保障本届南博会场馆交易秩序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在12.13.14.15号场馆间设置的消费投诉联络站,明确专人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指令,快速解决。共出动执法人员5986人次,巡查场馆286次,劝告、清理占道经营927户次,取缔游动商贩78个,开展联合整治37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件8件,办结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00元,受理消费者咨询1311件,发放宣传资料1853份。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加大对官渡古镇、螺蛳湾商贸城、万兴步行街等购物场所、景区景点、车站周边的整治工作,重点查处珠宝玉石、银器银饰、普洱茶、土特产品、中草药产品等购物场所及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存在不文明追客揽客、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不明码标价、诱骗购物、强迫购物、缺斤短两、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

10.消费环境、广告监管。进一步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在昆明”承诺单位的创建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创建“放心消费在昆明”承诺单位5385户,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213个,创建区级“放心消费在昆明”示范单位283户,创建市级“放心消费在昆明”示范单位10户,创建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63户,全面完成了“放心消费在昆明”的创建任务,带动了全区消费环境的整体优化。开展多项企稳纾困措施,对官渡区规模以上广告服务业进行“一对一”服务。全年主要针对房地产广告、医疗美容广告、烟草广告、校外培训、违法商业营销炒作的违法广告行为、民生领域广告违法问题开展规范整治行动,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700余户次,检查市场185个次,广告4500条次,整改广告轻微违法行为103件次,立案查处广告违法违规案件13件。

11.信用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统筹协调工作。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和省、市关于做好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要求,我科牵头全区各成员单位,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力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度,官渡区制定本级抽查计划169个。其中,部门抽查计划75个,联合计划94个。官渡区各成员单位已全面完成抽查计划,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共享。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认真开展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做好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工作。截至2023年6月30日,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共发送短信56537条,密集提醒全区所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工商联络员及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及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平台(云南)报送年报,做到户户有联系、应知尽知,切实提升市场主体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主动性、自觉性。对来电咨询、现场咨询年报事项的市场主体认真进行指导,告知其应填报的内容、年报途径、法律责任、注意事项,及时解答市场主体提出的各种问题。截至2023年6月30日,官渡区2022年度应年报企业90263户,已年报80286户,年报率88.95%。

12.有序组织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复审测评。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严格按照“辖区负责、条块结合,全面整治、确保达标”的总要求,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抓好食品生产企业、“三小”行业、食品超市等业态的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对照标准,点面结合开展整治。持续加强加强集贸市场、学校周边、车站等重点区域的治理,加大“食品三小”的整治力度,集中解决无证无照的问题,主要督促经营者亮证经营,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规范开经营活动;同时,对各所选取经营相对规范的经营户作为迎检点位对标对表逐条规范。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促提升。积极开展工作培训和业务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市场开办主体、各类经营户及时整改到位。做到“检查一家、整改一家、合格一家、巩固一家”,确保创卫复审迎检不出问题。

13.公平竞争审查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完善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建立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机制,定期公布审查结果。以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的名义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官渡区成员单位上一年度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了第三方评估。此次评估,共审查官渡区文件1053份: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为377份,其中政策措施类文件200份,政府采购类文件177份。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文件(含政策措施类文件和政府采购类文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问题已经安排进行整改。开展2023年度官渡区直销信用监管检查、开展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拥军惠军”名义开展违法经营活动整治的专项行动。持续做好今年官渡区市场流通领域扫黑除恶整治的牵头工作。进一步加强直销行业的监管力度,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行为,提升直销企业的监管效能,引导直销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促进我区直销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14.价格监督执法。认真组织开展市场价格和粮食、殡葬、医疗服务、涉企违规收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教育等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乱涨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截止10月31日,全局共查出价格违法案件15件,确保了我区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今年1至10月全局办理各类价格举报、投诉件190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1万元。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分别在2023年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了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重点对大型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的粮、油、肉、菜蛋等人民生活必须品价格及公园、机动车停放收费、成品油、汽车客运票价等进行了检查,依法查处借机哄抬物价、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确保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继续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开展医疗服务价格专项 检查规范医疗收费价格行为。开展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截止2023年10月31日,我局依法责令转供电主体单位清退违法多收电费共计43852.29元,维护了广大终端用户的合法权益。开展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专项检查、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认真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工作,今年1至10月全局办理各类价格举报、投诉件1900件,(其中:全国12315系统涉价投诉举报件958件;12345市长热线系统942件),依法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5.知识产权工作。一是强化组织协调,印发《2023年知识产权工作要点》,组织28家成员单位召开全体会议,推进官渡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工作,全区累计130家企业被评为国家、省、市、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企业,发明专利有效量达3836件,商标注册有效量达64005件,均位列全省县区前位。二是强化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充分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活动周”等宣传节点,在曙光小学、官渡区金马中学、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开展知识产权普法进学校、进企业、知识产权大课堂培训,累计开展普法宣传9场次,宣传覆盖人次约1600余人。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全省首建全方位立体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仅36天调审涉及170名被告商标侵权案件,官渡区作为首批发起人之一签约全国《县域知识产权保护跨区域协作协议》,开展47家企业双随机抽查,完成273件非正常专利核查,查办侵权案件86件。四是强化服务赋能,联合检察院、法院、公安、政务服务等部门在康乐茶文化城召开服务企业座谈会,在康乐茶文化城、骏骐干菜副食品粮油批发市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开展“营商环境会客厅”、知识产权“小课堂”,“上门精准把脉”等服务企业举措。

16.安全协调工作。稳步推进,加强沟通协调,抓好日常工作。一是认真制定《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二是及时传达部署上级精神和工作要求,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收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有效推进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三是对重大风险隐患实时监控,制定防控措施,不留隐患死角;四是制定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防震减灾应急行动工作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五是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涉及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对接区安委会、区消安委会、区交安委会等区级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收集上报我局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突出重点,推进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和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相关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一是组织开展了岁末年初交通、消防、生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二是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三是认真开展燃气安全整治;四是组织开展了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五是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治理;六是组织开展了物流仓储重点场所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七是要求各市场监管所与辖区相关市场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

17.政策法规工作。一是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协调,大力推进市场监管依法行政。二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8.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进一步提升对执法稽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将综合、从严、高效的执法办案理念贯彻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2023年截止目前,行政执法大队共查办案件90件(其中:商标侵权案件32件、食品违法案件14件、计量违法案件10件、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11件、化妆品违法案件4件、认证认可违法案件4件、产品质量违法案件3件、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件2件、价格违法案件2件、广告违法案件4件、不正当竞争案件1件、烟草违法案件1件、无证无照案件1件、农场品市场主体违法1件),罚没款:87.683695万元。并同步做好了案件录入及公示工作。在案件领域创新突破方面,2023年行政执法大队实现两个突破:一是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查办了2起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案件,实现了全局在该案件领域零的突皮。二是查办一起涉及“反催收”黑产业案件,是全局“亮剑”“反催收黑产业”的首例案件。牵头实施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全局办结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427件。部署开展官渡区“药剑”20223联合行动,成立了官渡区“药剑”20223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建立两部门联络员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和运转。年内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次。

19.投诉举报处置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截至目前,共接听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咨询10270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44026全国12315平台登记咨询件224件,全国12315平台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18270件,已办结17766件办结;全国12315平台系统受理举报6579件,已办结6303件; 12345政务热线业务办理系统共接18119件,办结17518件;一部手机游云南APP投诉件136件,办结136件;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平台受理投诉112件,销号111件;官渡区智慧化城市网格中心派件7件,办结7件;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12345转办200件,办结回复196件;投诉举报信件379件,办结33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8.48万元。下发投诉举报件督办11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收看2023年3.15挽回,做好3.15期间消费投诉受理,及时分派。完成国办信息约稿1篇并被采用。根据全国和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提出“持续提升12315平台处理效率和调解成功率”,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提出“强化投诉举报处置规范,着力提高投诉调解成功率”的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投诉调解成功率工作推进会。协助基层所解决疑难投诉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资产财务科、政策法规科、登记注册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消费环境建设和广告监督管理科、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安全工作协调科、特种设备监察科、信用和网络监督交易监督管理科、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和外资登记科、价格监督监察科、知识产权科。派出机构9个,分别是官渡市场监督管理所、关上市场监督管理所、金马市场监督管理所、吴井市场监督管理所、太和市场监督管理所、矣六市场监督管理所、六甲市场监督管理所,小板桥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执法大队。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

3、官渡区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纳入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中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和官渡区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不单独核算。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4人。其中:行政编制20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3人(离休0人,退休153人)。

年末其他人员5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43辆,在编实有车辆3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730.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11.25万元,占总收入的99.7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04万元,占总收入的0.2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2.32元,增长3.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3.28元,增长3.8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9.04万元,增长90.40%。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列支烟草协作经费及其产生的利息收入,2023年拨款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72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0.28万元,占总支出的75.04%;项目支出1929.02万元,占总支出的24.9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5.16万元,增长3.1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8.65万元,下降3.95%;项目支出增加473.82万元,增长32.5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变动及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工资档次变动,行政增支;二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等其他保险缴费基数增大,相应的经费支出增大。以上因素导致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00.2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04.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5.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2%。(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29.0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通过具有重大社会效益的项目如食品抽检项目150.00万元,窗口市场登记社会化服务项目270.00元,执法办案项目35.72元等其他项目打造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提升辖区市场主体(经营主体)诚信、公平、守法、合法经营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辖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塑造品牌、推动创新、促进发展、引导消费、接动内需、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作用,承担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食品的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负责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后处理工作,依法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抽检,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确保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组织开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13.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9%。与上年相比增加289.07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补助有增长,根据工作需求,年末进行了经费追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95.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4%。

2010406社会事业发展规划542.0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支出;

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66万元,主要用于:关爱慰问困难党员方面支出;

2013801行政运行4,002.57万元,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发放以及日常公用经费,维护日常运转;

2013804市场监主体管理872.12万元,主要用于: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2013808信息化建设87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2013805市场监管执法35.7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

2013814食品安全监管180.33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91.28万元,主要用于:无功能科目的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2.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5%。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5.0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6.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4.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2080704社会保险补贴5.09万元,主要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4.51万元,主要用于:公益岗位就业岗位补贴。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6万元,主要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8.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7%。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7.2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59.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33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残疾人保障金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

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3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3.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0%。

2210201住房公积金393.6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67万元,决算为1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67万元,决算为14.4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5.0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67万元,支出决算为1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57.67万元,决算为1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运行维护费贯彻精简节约政策,有所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96万元,下降25.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96万元,下降25.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贯彻精简节约政策,有所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工作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次(其中:外事接待0次),接待人次0(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次,接待人次0。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5.39万元,比上年增加25.06万元,增长6.77%,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维修维护费标准,按照人员核定,经费有所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电费,水费,培训费等,保证机关正常运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699.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02万元,固定资产1614.2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1.4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4.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23.41平方米,账面原值24.68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9.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9.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09.6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09.6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所产生的费用,其中,因公出国()经费包括公务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中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等支出。

3. 政府采购: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政府采购主要以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为主。

监督索引号53011100342401111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4102302301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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