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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2410-914374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24 15:19
名 称: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24 15:19 浏览次数: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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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官渡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所属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抓好党建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救助的发展规划、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及社区治理的政策。牵头协调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居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及地名管理的政策和办法。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工作。负责辖区内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报批工作,并按程序上报。负责县(区)、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和管理,调处边界纠纷。负责地名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和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全区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工作。承办勘界相关事宜。负责规范地名标志、门牌的设置与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婚姻管理的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殡葬管理的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8)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养老服务的各项政策,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各街道的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居家服务中心管理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政策,协调推进困难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的政策。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开展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各街道困境儿童福利工作。

11)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开展中共官渡区委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共官渡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部署的相关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官渡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坚定政治站位不动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聚焦市委“三步走”路线图,以及区委“五高五区五官渡”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持续强化机关党员政治素养,锤炼党性修养,引领党员干部做好“三个表率”、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加大救助力度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1.兜牢民生底线无漏洞。一是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312在册低保对象2338户2826人1至12累计为33123人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二是特困人员供养政策进一步落实到位。2023年12月,在册特困人员119121人,1至12累计1368人次供养金及护理照料补贴三是临时救助力度持续加大,“救急难”工作有序推进。1至12临时救助困难人群538四是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2023年12两项补贴在享3920其中: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55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065人;1至12累计保障46794人次支出两项补贴。五是建立“中秋”、“春节”两节慰问长效机制2023年“中秋”“春节慰问困难群众5895人,支出慰问62.76万元

2.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一是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组织8个街道99各社区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共220人开展集中培训,强化提高基层救助工作能力。二是深化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落细“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单人保、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人户、低保渐退期、刚性支出扣减”等举措,持续做好低收入监测户救助兜底保障。三是倾斜对重度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政策,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畴。四是积极推进居住地申办低保、特困供养工作,有效解决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困难群众申办低保和特困供养难题。截至2023年12月在册低保2826,较11月份新增74人,环比增长2.69%。

3.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12,发现流浪乞讨人员140人次,其中送往市救助站救助17人次,护送至医疗机构救治17人次,资助或护送返乡1人次,现场劝导、劝离105人次。

三是聚焦“一老一小”助力“老有所养、幼有所护”

1.关爱“一老”,努力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一是持续推进“1+8+3+N”养老服务体系。官渡区养老示范综合服务中心作用发挥明显,8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已建设完成了4家,其余4正在建设制定《官渡区养老设施建设布点布局专项规划》,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20家、建设完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4个,“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15全区共建有养老床位469164家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协议,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达13.37万平方米,成功办理云南省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第一本不动产权证,完善公建配套设施手续,依法依规开展养老服务工作,为实现构建15分钟养老圈打下坚实基础,打通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印发《关于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街道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使用管理工作将开发商移交至区民政局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属地原则委托街道运营管理,实现养老服务资源优化配置,通过自主运营、招商引资、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实现“自我造血”,引进一批优质企业,更好地服务官渡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是持续推进“官渡照护”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已开展服务106876人次,服务总时长124544.28小时。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项目已完成648户。三是官渡区养老服务人才学院工作卓有成效。截止目前,共开展培训61次,培训人数6728人次。四是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认真做好80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补贴及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审核、发放工作2023年支出80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补贴、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及慰问经费2363.1107万元。开展百岁寿星老人“七个一”走访慰问活动4次,发放慰问金4000元。五是官渡区养老照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有序推进。项目净用地面积8642.61平方米(12.96 亩),设计床位300床。总建筑面积18208.11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10757.4万元计划20249月建设完成。

2.关心“一小”,努力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一是2023年1月官渡区被命名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二是依托社区服务场地打造官渡区未成年人保护(临时照护)中心截至目前,已为辖区5名临时陷入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提供兜底性临时照护。三是继续落实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岗位补贴共计26.16万元,提高未保工作人员积极性,切实构建区未保中心、街道未保工作站、社区儿童之家三级工作网络。四是举办“奋进新征程 同心护未来”官渡区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项目启动仪式暨官渡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五是组织全区111名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业务培训,有效提升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六是启动第一批未成年人保护项目7个项目分别从区级--街道--社区多个层级开展未成年人综合儿童保护专业服务,共开展活动368次,服务15082人次;第二批3个未成年人保护项目正在开展前期筹备工作七是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2023年12月我区困境儿童22人,1至12累计273人次发放基本生活费34.21万元

四是坚持共治共享,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1.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一是保障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及社区运转经费。2023年,共下拨各街道社区办公经费297万元各街道社区工作者岗位补贴7145万元农村原大队正常离任村干部定期生活补贴153.0070万元;发放正常离任村干部定期生活补助20人,涉及金额共计41.9850万元,充分保障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进一步调动社区工作者工作积极性。二是科学合理指导做好社区划分及管辖范围调整工作。指导关上街道完成将巫家坝社区划分为2个社区工作指导小板桥街道完成海云、海祥、中闸、金刚、四甲五个社区管辖范围调整工作指导官渡街道完成将世纪城社区划分为2个社区工作,逐步规范社区设置,切实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三是指导8个街道99个社区完成公共卫生委员会设立。四是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截至目前,全区101个社区累计共有943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持证社工人数逐年增加,居全省领先水平。五是统筹推进社区组织减负增效。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印发《官渡区关于规范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方案》(官民联发〔2023〕8号)文件。六是继续深化社区协商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全区99个社区开展社区协商各类活动591次,社区协商事项596项,落实数量585件。七是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至目前,全区99个社区已完成新一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备案及修订完善工作。八是持续做好志愿服务系统管理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官渡区注册志愿者人数337822人,各类志愿注册团体815,登记志愿服务项目25531个,项目服务总时长30885444小时。九是做好社区办公用房移交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共与10家房地产公司签订移交确认表,移交面积为21088.8平方米

2.办好民生实事,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一是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城乡美化工作,打造最美街巷18条,最美庭院55个,最美楼道80个,最美阳台25个。二是吴井街道四0三厂社区卉熙园、金马街道东骧社区金马滕苑、凤凰山社区CY集团砖瓦厂宿舍区8个小区成功创建2023年市级“基层治理百佳小区”。三是选取凤凰山社区王官社区等12个社区进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亲民化改造,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具有“官渡特色”的社区办公场所,目前已完成10个办公场所亲民化改造任务并顺利通过验收全区共征集“昆明发展我参与”典型案例41个,经过审核确定30个案例进行上报其中优秀案例7个,重点案例23个,超额完成市级任务

3.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成效明显。一是完成年度街道社工站星级评定及表彰工作,2023年5月启动“一核多维 共建共享”街道社工站运行项目,依托省市区三级社工站督导中心开展2次督导交流会,打造“一街一品”,有序推进街道社工站建设工作。依托社工站“七彩童行”项目,在六甲、关上街道开展儿童社会工作专业服务,2023年10月已通过市民政局组织的项目中期评估,评估结果为良好。二是开展2023-2026年官渡区社会治理创新创享中心运营管理项目,完成双创中心自我造血、基础运营及社会组织专业支持及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截止2023年12月底,中心共接待参访29场575人,举办培训10780人,开展活动341199人。2023年成功创建环湖路党建示范带、云南省干部教育培训昆明片区基层党建官渡区社会治理创新创享中心现场教学点。三是依托官渡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观察点项目培育30余支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中开展文体活动、互助养老服务、社区卫生、社区协商等活动,有效发挥了社区社会组织在参与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四是开展官渡区社区基金建设及筹款支持服务项目,依托官渡区慈善协会,制订相关办法、细则,建立2个专项基金,19个社区基金,通过发动居民和企业、开展义卖活动等方式筹款35万余元,11个社区提报各类社区基金资助项目共计22个,深入挖掘社区慈善资源,培育社区慈善力量。

五是提升服务水平增强基本社会服务满意度

1.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监督管理。截至2023年12月底,官渡区共登记社会组织599家。开展2023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工作应检社会组织555,参检合格434家,未参检共121家,参检率达78.20%。二是随机抽取19家辖区内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开展2023年社会组织财务审计抽查;与官渡区教育体育局16家2022年成立的民办教育机构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检;抽检慈善组织1家是持续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官渡区共依法劝散非法社会组织4家,无证无照3。四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整治。经排查,官渡区行业协会商会有4家收取会费,其余38家行业协会没有收取会费三是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官渡区社会团体中未存在设立分支(代表)机构情况,促进社会团体高质量发展

2.持续做好区划地名管理。一是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完成大板桥析置后的大板桥、长水、小哨三个街道3条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及行政区域界线管辖线协议书签订工作二是牵头做好与盘龙区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引导群众参与平安边界建设,维护地区稳定,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做好地名管理工作。截至2023年12对辖区内20条未命名道路、1条更名道路及6条变更起止点道路进行申报,完成2个住宅项目命名、办理门牌号18个做好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对官渡区2个“批而未用”的不规范地名出具整改通知书,有效提升官渡区地名管理水平处理路名牌损坏案件2条,修复破损地名标志牌20余块做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备案公告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已完成1条新命名地名备案公告并协助滇中新区完成2条。

3.婚姻登记及儿童收养有序规范。截止2023年1231日,官渡区婚姻登记窗口共办理结婚登记5424对,其中跨区域结婚登记2318对,离婚登记1847对,补结婚登记953对,补离婚登记151人,完成婚姻登记颁证厅和婚姻家庭辅导室的建设,并开展婚姻登记颁证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相关工作。2023年全年全区共办理社会弃婴、孤儿收养登记0件。

4.慈善工作稳步推进。2023年官渡区慈善协会积极链接社会慈善资源,共接收慈善捐款资金共计626451.03元。

5.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截止目前,申请惠民殡葬政策补助1106人,补助金额174.5万元。除国家规定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外,全部实行火化,火化率达到100%;骨灰入公墓安葬率达到100%。推进绿色殡葬发放宣传折页3500册全区99个社区199个居民小组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率达到了100%。

六是聚力改革创新,试点先行惠民暖民。

1.官渡区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打通养老服务与专业康复医疗服务、临床护理服务向社会和居家康复、护理延伸的“最后一公里”提供上门医疗服务24448人次,服务总时长40974.49小时在关上街道办事处世贸璀璨小区整合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医疗服务设施建设1个1900平方米的官渡区时光记忆睦邻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

2.官渡区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作为云南省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唯一试点区县,完成1310名符合条件的租赁对象服务工作,支出租赁服务补贴共计859452元。

3.官渡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打造“社区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组织+社区资源+社区自组织”五社联动的服务模式,截止目前,项目共计受益821人次。

4.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作为昆明市社会救助“物质+服务”唯一改革试点区县,完成困难群众摸排走访1592人次,组织困难群众开展各类活动337场,开展各类服务2890人次。

5.官渡区“一核五委”社区治理模式试点工作11个试点社区210个小区(院坝)实现小区(院坝)管理100%全覆盖,通过诉源治理,调解矛盾纠纷53起,培育社区社会组织94家,筹集社区基金20万余元,实施项目提案11个涉及老年人服务、小区环境改善、社区文化营造等不同领域,进一步凝聚了社区资源,拓宽了治理之路,形成了社区治理“说话有人听,办事有人跟,治理有成效,堡垒建坚固”的良好局面。

6.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指导矣六街道新亚洲体育城社区、金马街道凤凰山社区做好第三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同时加大2个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督导力度,高质量完成试点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加挂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官渡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牌子。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科、养老服务科、社会救助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2.官渡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3.官渡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4.官渡区殡葬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2.官渡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3.官渡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4.官渡区殡葬管理所

纳入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3446.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22.79万元,占总收入的99.8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79万元,占总收入的0.1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65.83万元,下降5.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48.60万元,下降5.2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7.23万元,下降42.00%。主要原因是2023因财力紧缺,项目经费财政未同意安排预算,项目经费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346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11万元,占总支出的5.91%;项目支出12665.25万元,占总支出的94.0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55.73万元,下降6.6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8万元,增长0.24%;项目支出减少957.62万元,下降7.0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因财力紧缺,项目经费有所减少支出经费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5.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3.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65.2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开展了各类困难群众救助金发放工作;优化养老服务质量,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持续推进“1+8+N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持续推进“官渡照护”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持续探索大型社区治理试点改革,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改革创新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不断加大,社会组织登记数量持续增加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做好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实现全区街道社工站全覆盖持续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做好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全面深化殡葬改革,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等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57.8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2%。与上年相比增加4057.87元,增长46.11%,主要原因是老年福利项目2023年高龄补贴由民政一卡通平台发放,2022年9月以前由我单位起草资金分配文稿报财政审核后由财政直接下达资金至接收单位作为收入并支出;养老服务服务项目官渡区养老照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上级下达3600万,2023年养老服务服务项目支出较大,所以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

2010406社会事业发展规划35.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支出;

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3.0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工作委员会相关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01.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8%。主要用于

2080201行政运行支出540.50万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人员支出工资福利费邮电费、水费、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208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7万主要用于民政业务补助等

2080206社会组织管理支出43.96万,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经费,官渡区公益创投项目工作经费,官渡区社会治理创新创享中心运行管理维护项目经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服务经费,官渡区社会组织扶持专项经费、官渡区社会组织抽检工作及等级评定工作服务项目经费

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7.05万主要用于官渡区地名门牌信息化建设管养维护经费、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新建道路增设地名标志牌及二维码管养维护设置项目经费

2080208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5.11万主要用于基层政权组织与社区建设补助等;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经费410.19万元主要用于专职民政事务员岗位补贴、智慧民政平台建设资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儿童收养评估登记及婚姻登记工作、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经费等;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9.93万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福利费等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28万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福利费等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66万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33万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704社会保险补贴6.99万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保险资金;

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15.20万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

2081001儿童福利支出96.46主要用于集中和分散供养孤儿生活补助资金;

2081002老年福利支出2447.26万主要用于80岁以上高龄补贴、百岁老人补贴及慰问专项资金;

2081004殡葬支出4.9万元;主要用于无名无主遗体处理经费支出

2081006养老服务支出5430.66万元;官渡区养老照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官渡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省级民政事业专项资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补助资金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64.89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残护理补贴专项资金;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724.8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163.5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支出

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1.19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支出

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62.83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5.24万元;主要用于精神病人住院费及60年代精减职工补助资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5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4.8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2.97万元;主要用于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1.5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5万元,决算为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5万元,决算为1.3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25%,完成年初预算的16.0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3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75%,完成年初预算的15.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5万元,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8.65万元,决算为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三公”经费管控较为严格,按实际产生支付,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车辆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按编制内事业人员人数和定额标准测算事业人员车辆运行维护费无相关依据支撑支出,所以事业人员车辆运行维护费无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48万元,下降22.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42万元,下降23.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16.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三公”经费管控较为严格,按实际产生支付,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车辆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按编制内事业人员人数和定额标准测算事业人员车辆运行维护费无相关依据支撑支出,所以事业人员车辆运行维护费无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民政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调研民政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3036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71万元,比上年增加8.38万元,增长19.34%,主要原因是2023年办公费和差旅费支出比上年度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的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福利费等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资产总额30661.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098.09万元,固定资产6920.4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2631.1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1.95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386.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458.7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9.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9.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9.2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9.2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1100331401111



附件1: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2: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决算报表部分)

附件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附件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1—6717373

运维单位:昆明信息港 0871—65390101  昆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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