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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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是官渡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昆明市官渡区林业和草原局牌子。官渡区自然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一标准,拟定区级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及评价结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三)按照省、市要求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相关工作。(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交易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协调土地储备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供应工作,规范土地市场培育工作,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执行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及土地基准地价工作。指导并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负责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落实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政策。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六)负责空间规划体系监督实施。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落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七)统筹协调国土空间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区域内地下空间、历史文化保护等专项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区域内总体和专项类城市设计,指导和审查重点区域(区段)的城市设计。统筹指导区域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承担城乡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规划核实等规划审批工作。(八)统筹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指导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执行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落实备选项目。(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落实对各街道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监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省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监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负责权限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调控及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测绘服务、测绘成果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测绘基准、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的统一管理,负责测绘资质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区级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十四)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及人才培养规划。落实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建设。负责自然资源信息资料公共服务、审批平台管理维护、审批数据统计等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十五)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对各街道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调处重大土地权属和矿业权纠纷。负责对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监查管理,依法查处全区范围内违反土地管理、测绘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法规条例的行为。开展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十六)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十七)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十八)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市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省级、市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区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十九)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官渡区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二十)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植物资源调查,提出调整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二十一)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牵头有关部门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二十二)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二十三)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官渡区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二十四)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二十五)指导官渡区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负责查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二十六)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二十七)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区两级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二十八)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二十九)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三十)职能转变。官渡区自然资源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三十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另行规定。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官渡区自然资源局各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安排部署,围绕区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古渡百舸争先赛”各项目标及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安排,积极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责任,较好实现了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
(一)坚持政治引领,不断提升机关党的建设水平。强化领导班子政治担当,自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制度和“第一议题”等制度规定,不断提升党的全面领导水平。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提质增效。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主题党日”、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在学思践悟、学以致用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积极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科学编绘全区建设发展的规划蓝图。全面落实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传导内容及我区“三区三线”批准成果,注重与区级各专项规划的融合配套,在收集全区在建、拟建重大项目的基础上,会同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编制了《昆明市官渡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保实现大片区总体规划布局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目前已按编制要求形成了总规文本、图集、规划说明等成果,涵盖规划背景、现状分析与问题识别、国土空间战略与目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等有关内容,成果于8月24日通过省规委会2023年第一次专题会议(第二阶段)会议审议。
(三)科学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修调”工作,服务全区产业发展和项目落地需求。梳理规划产业用地。为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创新型产业用地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和《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创新型产业用地(M0)产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保障实体经济空间,集约利用国土空间和优化产业要素配置,着眼上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官渡区实管区域内未规划工业用地,无存量空间承接现有产业升级和发展新型引领产业的现状,组织编制了《官渡区M0创新型产业用地专项规划》,梳理辖区范围内M0创新型产业用地约1300亩(包括湘都国际地块(33.7亩)、向阳院地块(16.7亩)、彩云北路与南绕城交叉口地块(484.7亩)等地块),其中列入一期用地的湘都国际地块(33.7亩),意向企业已编制实施方案并根据实施方案编制控规修改方案。编制乡村规划。按照《昆明市滇池沿岸重点乡村改造提升方案》和在编《环滇池临湖区域东岸及南岸段控规梳理》等相关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福保、矣六下片区建设发展的具体思路和计划,组织了《官渡区矣六街道矣六下片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1-2035年)》及《官渡区六甲街道福保片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编制工作,于2023年10月18日通过官渡区规划土地建设工作委员会2023年第十次会议审议,现正在按照会议要求修改方案,下步按程序逐级上报至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入库备案,有效解决片区发展存在的矛盾问题。推进片区及项目规划调整。根据城中村改造项目和重点片区建设实际,启动了昆明市官渡区南窑分区(跨境合作先行区太和1903一期)控规修改工作,目前已按程序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题会及2023年第3次市规委预审会审议。官渡区巫家坝片区GD-WJB4-A3-04-01地块(雨水泵站),五里多片区110千伏五里多输变电项目,官渡区广卫片区渔村停车场项目,官渡区跑马山片区物流园地块,昆明市三环闭合工程东三环A、B、C段工程项目,官渡区巫家坝片区35、36号地块,云南省图书馆新馆建设项目,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项目,昆明东地区生产待班楼项目等控规修改成果已报批入库。
(四)有效开展土地报批供应及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提升土地开发利用率。完成巫家坝片区蛤蟆山地块、东沟公园、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官渡区物流园区项目征转用地报批组件,并取得4个省政府农用地征转用批复,面积共计约376.18亩;官渡区物流园区项目已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专班审查,待省厅上报至省政府审批;其余计划上报的用地批次,组件报批工作也正有序推进中。完成昆明云睿投资有限公司KCGD2022-15地块、昆明中石化国投(官渡)石油有限责任公司KCGD2022-24-A1地块、老国贸片区地块二、2022年度羊甫片区道路、云溪片区道路(2022年)等99个项目土地供应,共计3237.73亩(其中划拨3070.57亩、出让167.17亩);价款共计约66.4723亿元(其中划拨价款44.1961亿元亿元、出让金22.2762亿元);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4宗,涉及面积约364.5亩,涉及转让价款约58.17亿元。按照上级关于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开发利用的任务要求,已完成99个项目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处置面积约2496.8亩;完成1675.38亩闲置土地处置,完成市级下达任务的192.81%。
(五)强化服务保障水平,高效开展工程建设审批。2023年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36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7件,《建设项目规划条件》22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5件、规划核实审批35件。服务项目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分期核实。根据当前房地产项目建设实际,有效推进“保交楼”项目,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完成云玺城市花园A1地块四期;俊云峰小区(KCGD2018-31-A2号地块)一期、二期;绿地名仕小区-雍煌苑(KCGD2017-7号地块)一期;璀璨青城A11号地块二期、御浦馨园、俊泽峰小区(KCGD2018-31-A5号地块)项目规划核实审批工作。围绕打造重点片区、重要节点的城市形象,积极跟进市政工程项目审批。服务建设巫家坝片区生态、产业、宜居功能复合的“智慧城市”示范区,核发10条市政道路的规划意见及许可。服务建设小街片区联系西山区与巫家坝片区、主城与会展中心片区重要交通节点,积极开展片区4条市政道路审批办理工作。围绕改善五里多片区居民生活环境和居住品质,加快审批4条市政道路工程许可,推动片区地块与城市路网联通。
(六)持续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严守耕地红线。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在保障项目建设用地的同时,做到了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达到“占补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要求,确保了项目用地顺利组件上报,保障了我区耕地动态平衡,做到“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按照中央、省、市、区的部署安排,扎实开展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共完成276个问题图斑1194.23亩省级下发官渡区耕地流出整改任务,整改率104.03%,在全市20个县(市)、区中排名第一。开展官渡区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永久基本农田需补划134.43亩,最终拟补划137.61亩,补划区域在矣六下片区,已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为扭转我区违法用地问题存量较大消除难、新增问题未能有效遏制以及突出问题时有发生的严峻形势,坚决贯彻“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的工作要求,违法用地问题一律“零容忍”,集中力量对重大违法用地典型案件进行攻关,如采取以案促改办法,联合属地街道推动跑马山原国营二农场地块范围违法用地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达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注重发挥联动机制作用,报告区政府启动快速反应机制7轮,协同街道、城管等区级部门形成工作合力。2023年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72宗,结案32宗,官渡区2023年违法占耕面积为32.74亩,占耕比为5.50%。有效推进自然资源督察问题整改,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重点问题“东沟公园”项目,占地面积约42.97亩,按照完善手续的整改要求,该项目农用地征转用地报批组件已取得省政府批复,该问题整改已通过督察系统验收销号。2023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官渡区新益州都市农庄(朴树花园),占地12.38亩耕地,违法行为已整改到位,该问题整改已通过督察系统验收销号。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共4宗,面积共计17.2亩,涉及耕地共约17.2亩,已全部整改完毕。
(七)加强林业管理和保护工作,筑牢森林生态安全屏障。以贯彻落实林长制为牵引,构建森林资源保护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完善了《官渡区林长巡林工作制度》、《官渡区林长制工作督察制度(暂行)》、《官渡区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任务清单》,建立了林长制工作季度调度机制。扎实开展巡林工作,发布《官渡区总林长令》2个,2名区级总林长巡林8次,1名区域林长巡林4次。林长制APP巡林区级林长及工作人员共使用126次,3个涉林街道共完成街道级林长巡林 129次(其中:金马街道74次、小板桥街道15次、矣六街道40次)。强化林业执法,进一步巩固2022年集中查处整治破坏林草生态案件百日攻坚行动和林草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工作成果,制定《官渡区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全区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为0,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森林督查图斑官渡主城无违法问题。注重林业生态建设,官渡区已完成义务植树21.4814万株,参与人数约7万人。官渡区2023年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造林计划任务为230.8亩,现已完成226亩。池流域子君山“五采区”植被修复任务为540亩,已完成植被修复427亩,剩余113亩已完成作业设计编制。周密组织森林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健全防控措施,实现了2022至2023年度防火期零火情的工作目标。
(八)有序开展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关切。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着眼辖区内问题多、困难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加强统筹协调和请示报告,全面开展了兴杰现代城、陆芊城、橙郡一期、云青花园、别样幸福城等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小区的登记发证工作。围绕服务“保交楼”工作,新增8个项目纳入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已全部完成。
(九)加快推进环保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履行生态保护责任。经省、市排查甄别整治组梳理,中央第二轮环保督查发现问题涉及官渡区滇池二、三级保护区整改项目共21个,我局积极发挥牵头责任,加紧协调推进问题整改落实。滇池二级保护区2个保留类项目,已通过市级、省级验收,并已完成省级总体验收工作。滇池三级保护区涉及整改项目19个,其中限期拆除类4个已完成省级总体验收;保留类6个已通过市级、省级验收;优化提升类6个,3个通过市级、省级验收,拾萃城A1地块、拾萃城A2地块、拾萃城A5地块3个在建项目,按照整改要求,首先需项目按原审批内容完成建设,目前因企业资金困难,项目处于停工状态,未能在2022年年底完成验收,市级正向省级汇报。调整功能类3个项目已通过市级、省级第一阶段复绿验收工作,同时已开展省级总体验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科、国土空间与城乡规划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科、自然资源调查确权测绘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矿产资源管理与地质环境科、交通市政规划科、详细规划科、建筑工程规划科、公共空间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科、林草综合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
纳入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9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无车辆超编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658.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7.68万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4万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318.66万元,下降61.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07.74万元,下降61.8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0.92万元,下降90.55%。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为财政压缩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故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也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68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2.16万元,占总支出的74.65%;项目支出679.86万元,占总支出的25.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465.65万元,下降62.4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9.98万元,下降11.88%;项目支出减少4195.67万元,下降86.0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压缩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也减少,因此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02.1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61.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0.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9.8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3年森林防火工作经费91.54万元、2018年路域环绿化优化冻害桉树置换改造项目经费100.00万元、2021—2022年度耕地保护与恢复工作相关经费69.50万元、主城区重要通道(高速公路)沿线面山绿化美化项目经费2.00万元、重点区域松材线虫病检测检疫专项资金2.25万元、业务工作经费1.25万元、土地执法监察经费90.00万元、土地与矿产资源保护利用专项资金3.00万元、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专项资金24.00万元、天保工程管护资金13.44万元、森林消防地方专业队机构运行经费29.33万元、行政运行服务保障专项资金24.95万元、官渡区建设工程项目第三方机构审查专项资金60.84万元、产业发展专项经费35.00万元、2023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44.68万元、2023年市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建设经费9.86万元、不动产登记业务专项资金50.25万元及其他项目27.9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7.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9%。与上年相比减少4297.88万元,下降61.79%,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压缩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也减少,因此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对企业补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5.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工伤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2.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项目;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2.农林水(类)支出450.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4%;主要用于官渡区2018年路域环境绿化优化冻害桉树绿化改造项目;主城区重要通道(高速公路)沿线面山绿化美化项目经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工作;
13.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673.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5%;主要用于:2021—2022年度耕地保护与恢复工作相关经费;矿产资源违法价值鉴定服务地热水和矿泉水资源查处工作技术服务经费;官渡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专项资金;土地执法监察经费;官渡区建设工程项目第三方机构审查专项;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耕地保护及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及管理。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8.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8%,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4.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的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4万元,决算为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4万元,决算为9.9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87.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4万元,支出决算为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4万元,决算为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消防用车的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1.73万元,下降83.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53.90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17万元,增长27.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购置了2辆森林消防运兵车,实际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53.90万元,2023年无此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保障森林防火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78万元,比上年增加10.39万元,增长7.97%,主要原因是2023年职工外出培训及招商引资工作的差旅费比上年增加,森林防火消防用车的车辆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交通费、维修(护)费、会议费等方面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002.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7.29万元,固定资产264.2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91.0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3.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5项,账面原值13.8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5万元;我单位2023年无偿划拨给街道固定资产119项,账面原值24.81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5.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公务接待费 :是指政府部门在公务接待中产生的费用。
3.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监督索引号53011100233701111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20241024040554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