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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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是官渡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社会治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维护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护公民的人生安全、人生自由,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牢把握新时代公安机关使命任务和职责定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政法工作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局“1136”工作部署和分局“四个一”工作思路,全面落实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等各项措施,有力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现新发展、新跨越,为开创官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全面深化总结,从工作成绩中探索新时代公安工作规律,进一步增强官渡公安履行职责使命的信念决心
2023年,聚焦平安稳定首责,大力推进维护安全稳定能力现代化。一是持续加强情报工作能力。二是坚决捍卫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三是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023年,聚焦基层基础支撑,大力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大力推进派出所标准化建设。二是大力推进派出所主防工作。三是大力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2023年,聚焦科技强警路径,大力推进大数据建设应用能力现代化。一是深度整合社会数据资源。二是强化视频前端布建。三是探索推进大数据预防警务。
2023年,聚焦公正执法要求,大力推进法治公安建设能力现代化。一是健全执法监督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回访评价制度。三是强化信访案件攻坚。四是抓实执法主体实战能力提升建设。
2023年,聚焦扁平高效目标,大力推进警务实战指挥能力现代化。一是不断优化指挥组织体系。二是优化完善街面布警体系。三是健全完善勤务运行机制,按照“四统一”(统一勤务等级、统一启动标准、统一启动日程、统一响应措施)原则,建立完善勤务等级机制和工作运行模式,确保勤务科学规范。四是高效处置重大敏感警情。建立重大敏感警情“接警、指调、情报、数据、督导”“五位一体”合成作战机制,实现后台指挥与前端处置有效融合,成功支撑处置了“1106”敏感案事件,全年1278起重大敏感警情得到快速妥善处置。
2023年,我们聚焦忠诚铁军根本,大力推进从严管党治警能力现代化。一是强化政治建警。二是强化基层党建。三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四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五是强化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六是强化暖警爱警。
正确认识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公安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协同努力下,全区社会大局总体稳定,官渡区社会治安保持了逐步向好的趋势,但仍有些问题长期制约官渡分局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主要可以归结为“四对矛盾”的长期纠缠:一是“压力大”和“引领弱”之间矛盾突出。二是“要素多”和“基础弱”之间矛盾突出。三是“体量大”和“质效弱”之间矛盾突出。四是“隐患多”和“共治弱”之间矛盾突出。上述“四对矛盾”,造成了官渡区量大、多样、敏感的治安特点,形成了民警队伍长期处于“高压力、高强度、高负荷”的“三高”状态,造成了官渡公安存在“警力与任务、勤务与需求、能力与期盼”三个方面的不适应,是打造官渡社会治理样板过程中必须下大力气整改提升的重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1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管理机构3个,执法勤务机构10个,派出所27个,监管场所1个。内设机构41个,分别是:
1、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政工室
2、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纪检监察室
3、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警务保障室
4、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指挥中心
5、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法制大队
6、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7、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8、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9、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刑事侦查大队
10、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禁毒大队
11、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12、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巡特警大队
13、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森林警察大队
14、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金马派出所
15、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凉亭派出所
16、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吴井派出所
17、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关上派出所
18、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春城路派出所
19、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太和派出所
20、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菊花派出所
21、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福德派出所
22、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曙光派出所
23、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矣六派出所
24、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大板桥派出所
25、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晓东派出所
26、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六甲派出所
27、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官渡派出所
28、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小板桥派出所
29、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日新派出所
30、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小哨派出所
31、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北京路派出所
32、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牛街庄派出所
33、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双凤派出所
34、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世纪城派出所
35、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星耀路派出所
36、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国际商贸城派出所
37、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中闸派出所
38、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会展中心派出所
39、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方旺林区派出所
40、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阿拉林区派出所
41、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
1.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
纳入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90人。其中:行政编制129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8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6人(离休0人,退休376人)。
年末其他人员251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51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7人。
实有车辆编制274辆,在编实有车辆27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1,413.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320.34万元,占总收入的99.8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3.00万元,占总收入的0.1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975.13万元,下降13.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068.13万元,下降14.10%;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收入减少4,602.92万元,2023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26人,在职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减少,其他人员(勤务辅警、文职人员、流动人口协管员)较上年减少403人,其他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减少,致使基本支出收入整体减少4,602.92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收入较上年减少5,465.21万元,项目支出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财政收支影响,减少项目支出预算,同时减少项目资金支出,多个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致使项目支出收入总体较上年减少5,465.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万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万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万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万元,下降0%;其他收入增加93.00万元,增长100%。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非财政拨款收入拨入单位自有资金收支专用账户,2023年根据涉烟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烟草公司拨入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88.00万元,昆明市官渡区官渡街道办事处拨入治安防控经费5.00万元,2023年其他收入较2022年增加93.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1,40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89.21万元,占总支出的90.04%;项目支出6,112.75万元,占总支出的9.9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159.88万元,下降14.2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602.92万元,下降7.69%;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26人,在职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减少,其他人员(勤务辅警、文职人员、流动人口协管员)较上年减少403人,其他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减少,致使基本支出整体减少4,602.9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556.96万元,下降47.62%;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财政收支影响,减少项目支出预算,同时减少项目资金支出,多个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致使项目支出收入总体较上年减少5,556.96万元。具体为:公安业务专项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236.06万元,公安警务保障后勤保障管理服务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896.63万元,看守所管理经费及囚粮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86.23万元,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租用专项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708.13万元,反恐维稳专项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38.92万元,大型安保工作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60.82万元,官渡区看守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10.72万元,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662.67万元,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256.78万元。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万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万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万元,下降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289.2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079.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09.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机构、内设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12.7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06.88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公安业务专项经费按照云南省州(市)和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设立,包含日常日行公用经费及办案(业务)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管费、工会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及纳入日常运行的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办案(业务)费由办案支出、业务支出及装备建设经费构成,支出范围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执行。2023年公安业务专项经费支出785.71万元,保障了正常运转所需各项经费及日常办公设备购置所需经费;看守所管理经费及囚粮经费为保障看守所日常运行管理,保证官渡区看守所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监所的稳定,确保我区侦查、起诉、审判、押解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的通知》、《公安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看守所经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进行编制预算,2023年看守所管理经费及囚粮经费为支出592.68万元;公安警务保障后勤保障管理服务经费项目为保障全局各内设机构食堂运维设立,2023公安警务保障后勤保障管理服务经费项目479.90万元;大型安保工作经费为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查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警卫对象的保护措施,保护警卫对象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设立,2023年大型安保工作经费支出27.37万元;反恐维稳专项经费为做好日常反恐怖工作的情报侦察、专案要案、跨区域协作等工作设立,2023年反恐维稳专项经费60.48万元;转移支付资金为中央及省级下达资金,为保障案件各项侦查费用、案件各项消耗费及办案所需装备购置费设立,分批次下达,涉及多个转移支付资金项目,2023年转移支付资金支出1,894.51万元;其他特定目标项目为满足特定需求设立项目,2023年支出1,065.2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401.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0,159.88万元,下降14.2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4,602.92万元,下降7.69%;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26人,在职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减少,其他人员(勤务辅警、文职人员、流动人口协管员)较上年减少403人,其他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减少,致使基本支出整体减少4,602.9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556.96万元,下降47.62%;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财政收支影响,减少项目支出预算,同时减少项目资金支出,多个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致使项目支出收入总体较上年减少5,556.96万元。具体为:公安业务专项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236.06万元,公安警务保障后勤保障管理服务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896.63万元,看守所管理经费及囚粮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86.23万元,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租用专项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708.13万元,反恐维稳专项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38.92万元,大型安保工作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60.82万元,官渡区看守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10.72万元,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662.67万元,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256.7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支出,具体为产业扶持专项经费,该项经费为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补助。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0,738.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3%。主要用于基本支出方面,包括全局民警、文职、辅警人员工资;各类津补贴;住房公积金缴费;抚恤费;生活补助等方面支出。项目方面,主要用于全分局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开展治安管理、维稳、反恐、处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及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45.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3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基本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78.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3.57万元,决算为41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3.57万元,决算为410.6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96.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3.57万元,支出决算为41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3.57万元,决算为41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局车辆数减少,车辆运行经费也降低,同时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7.00万元,增长4.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7.00万元,增长4.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17.00万元,增长4.32%,该项费用增加原因是我单位车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车辆基数大,使用频率较高,车辆老化、磨损严重,带来车辆维修频率增高,车辆油耗增高,导致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10.6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4辆。主要用于保障治安巡逻防控、维稳处突、抢险救灾、侦查办案 、执法执勤、指挥通信等警务工作所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9.48万元,比上年增加96.47万元,增长4.57%,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我单位退休人员增多,每月发放的生活补助增加,2023年较上年增加93.17万元,2023年水费、电费、邮电费较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构运行的水费、电费、邮电费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车辆租用费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资产总额39,026.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66.85万元,固定资产9,994.5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049.01万元,无形资产11,355.0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61.11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647.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98.7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3辆,账面原值447.7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66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8.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25.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7.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中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填报数为账面原值,单位为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中填列的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其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填列数为账面原值,单位为元;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中填列数据为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数据净值,单位为万元;2023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中填列的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其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填列数为净值,单位为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公安业务专项经费:按照2020年云南省财政厅和云南省公安厅联合发文的云南省州(市)和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设定的项目经费,包括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和办案(业务)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办案(业务)经费支出,是指公安机关为履行特定职责任务发生的办案(业务)相关支出,由办案费支出和业务费支出组成。
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财政拨款支出是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100131201111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024102708035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