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官渡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3118号建议答复的函
阮晓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官渡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建议区政府在财政投入上给予必要的经费,一方面分期分批的解决过往几年拖欠的应付未付的项目欠款,纾解社会组织生存困难,另一方面,保障年内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必要投入,并由民政等相关业务部门对相关项目的执行给予指导规范,为进一步完善官渡区现代社会服务体系、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具参考借鉴价值的“官渡经验”。
官渡区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培育和孵化,2017年至2024年通过官渡区孵化基地平台采购社会组织服务项目600余个,政购金额达8200万余元。为规范项目管理,开发官渡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平台并于2022年正式投入使用,实现官渡区社会治理资金投放管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项目化。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居民广泛参与”的全新治理格局,为官渡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契机。
因受疫情影响,财政压力巨大,2022年起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大幅紧缩,对我区社会组织产生很大影响,2023年财政预算大幅压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数量骤减,我局通过整合上级资金、努力争取预算,并开展了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观察点项目、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等,在2024年仅通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经费预算以及上年度拖欠第三方欠款的预算,优先解决已拖欠项目款项的经费。
经梳理,官渡区自2017年起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批量发布的项目中,2019年和2020年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还未拨付尾款。期间官渡区民政局多次区委组织部组织一科沟通,其中2019年项目已开展了项目审计,并向各街道和社会组织征求了审计报告意见,待意见征求完毕,根据审计报告意见完成项目整改后即可进行尾款拨付程序。2020年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尾款待启动审计后拨付。
官渡区民政局在《关于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在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以人员经费不低于项目经费65%的比例由所在机构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并不断向官渡区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部门进行宣传倡导,保证项目经费尤其是社会工作者专业人员经费,形成合法合理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结构,营造健康有序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以激励官渡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向专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在下一步工作中,官渡区民政局将依托官渡区社会治理创新创享中心、慈善协会等平台,充分发挥资源链接、款项筹集等功能,拓宽社会组织筹款渠道,增强社会组织自我造血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财政预算方面,官渡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安排预算,2023年官渡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1,9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50,267万元,其中安排民生支出共计416,0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6%,在兜牢“三保”底线的前提下,以有限的财力全力支持区级民生支出,其余项目支出只能量力而行。
针对您提出的“区政府应在财政投入上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一方面分期分批的解决过往几年拖欠的应付未付的项目欠款,纾解社会组织生存困难,另一方面,保障年内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必要投入”的情况。建议具体涉及欠款的预算单位积极梳理欠款,在以后年度编制预算时,统筹考虑年初预算各项目经费的实际需求,在财力可承担范围内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合理、平衡分配各项目预算资金,区财政局将结合区级财力保障经费。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江泓浩 0871-67160635)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