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官渡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73122号建议答复的函
董玉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街道办事处的专业技术人员实施评聘分开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事业单位根据社会职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现有人员机构等因素,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进行岗位设置,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岗位管理。按照《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实行)》规定: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取评聘分开方式。
为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各事业单位要制定竞聘上岗方案,经评委会、主管部门党组会研究确定该专业是否属于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型职业,经评委会、主管部门研究决定职称申报是否实行评聘分开,并根据区委编办、区人社局核定的岗位数额,严格按照程序在岗位数额聘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宋蕾 0871-67171226)
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