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昆明市官渡区滨江幼儿园装修改造工程特殊建设工程)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昆(官)住建改验字[2024]第0008号
昆明市官渡区滨江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4年12月18日申请昆明市官渡区滨江幼儿园装修改造工程特殊建设工程(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六甲街道办事处福保路万科翡翠滨江一期S3栋;建筑面积:主体建筑面积为4509.88㎡,本次装修面积为4200㎡;主体建筑高度:17.31m;建筑层数:地上4层、地下0层;本次装修范围为:地上1至4层,1层为幼儿教室、厨房,2层为幼儿教室、科技室、构建室,3层为幼儿教室、烘焙馆、美术室、教师办公室、招生办,4层为教师办公室、教师会议室;原使用性质:幼儿园,现使用性质:幼儿园)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文号:昆(官)住建消改验凭字[2024]第0008号)。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
☑合格。
□不合格。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官渡区人民政府或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依法向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3日
备注:1.此结论仅针对当日验收所涉及的消防系统及设施设备的现状。
2.该幼儿园地上4层为教师用房,严禁作为幼儿活动空间。请幼儿园管理方加强日常管理,若违反此要求,其后果和法律责任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