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云南省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特殊建设工程)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昆(官)住建消审字[2025]第0004号
云南省中医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5年 1月 13日申请云南省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特殊建设工程(地址: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主体建筑高度:57.00m;建筑层数:地下2层,地上12层;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为38462.60㎡,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13116.60㎡、地上建筑面积为35350.00㎡(含连廊面积221.56㎡(三层));使用性质:医院。消防设计审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受理凭证文号:昆(官)住建消审凭字〔2025〕第0004号)。经审查,结论如下:
☑合格。
□不合格。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官渡区人民政府或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依法向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