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昆明市官渡区统计局联系(地址: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区国投大厦1号楼,邮编:650214,联系电话:0871-6717204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区统计局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对照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为区委、区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针对性的统计信息服务。通过官渡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3年官渡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文化及相关产业、社会消费品零售等统计分析信息38条,公开统计执法、财政预决算、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法治政府建设、部门动态等信息42条。同时,结合“中国统计开放日”及“政府开放日”等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改为契机,多措并举强化统计宣传,持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区统计局通过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严格按照规范流程予以办理,切实做到答复主体适格、要素完备、依据充分、救济渠道规范、时限合规,并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昆明市官渡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认真落实公文信息公开属性标识工作,持续规范信息审核和发布流程,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2024年,对外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中,不存在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涉密内容和个人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等情况,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24年共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0条。按照新媒体清理整治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昆明官渡统计”新浪微博关注人数较少、发布信息阅读量低、发挥效用不明显等情况,于2024年6月注销“昆明官渡统计”新浪微博,目前区统计局未开设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方面
区统计局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2024年主要领导听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汇报1次,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不断规范和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仍需加强,信息撰稿人员对敏感词、关键词的学习掌握不够。二是回应社会大众对统计数据的关切力度不够,在经济形势、统计数据解读服务,主动回应社会大众关切方面还有待加强。
(二)整改措施
下一步,区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作用的认识,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网站信息发布易错点等内容,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原则,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安全、高效。二是坚持服务发展,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分析能力和水平。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群众、企业关切,进一步丰富数据解读形式,拓展数据分析的深度和广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热点,满足社会公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本年度官渡区统计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亮点工作。
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照统计系统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全面梳理本单位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规范编制《昆明市官渡区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二是结合工作实际,修订《昆明市官渡区统计局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照标准目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统计数据”、统计“双随机”抽查等政府信息40余条。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统计业务培训、日常统计数据核查等工作,采取入户、现场等形式,向统计调查对象公开宣传统计法律法规20余次。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于2024年9月20日开展以“数览发展 向新而行”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组织专业人员撰写新中国成立75年以来官渡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专题分析报告,并围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搭建统计部门与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听取公众对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真正使社会公众走进统计、了解统计、支持统计。四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作为与民众沟通的重要桥梁,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2024年在规定时限内答复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事项5件,做到答复内容规范,切实增强了群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