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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7762-202501-956026 主题分类: 区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1-24 12:16
名 称: 昆明市官渡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官渡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2:16 浏览次数:11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规定编制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官渡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区国投大厦1号楼,邮编:650000,联系电话:0871—6717305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官渡区卫生健康局认真执行《条例》和《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精神和要求,围绕本部门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依法规范做实主动公开,持续深入推进我区卫生健康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依照法定的公开方式和程序,及时更新官渡区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规划计划和招标采购等信息。本年度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42条,其中预决算信息36条、三公经费信息20条、重点领域信息4条、政策文件及解读3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2条、听证信息10条、公示公告、健康知识等信息36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条例》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持续优化工作流程,合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咨询、受理、办理工作。本年度共收到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官渡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按时回复,其中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4件,结转下年办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平台规范运行工作,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加强自媒体平台、网站等阵地管理,建立完善舆情即时提醒、实时反馈、月度分析和年度通报制,实行信息共享、舆情联处,确保舆情得到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全系统未发生重大网络舆情,确保卫健网络空间的清朗平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官渡区卫生健康局主办政务新媒体1个,为“健康官渡”微信公众号,设有一个政府门户网站账号,按照区人民政府公开办相关工作要求维护相应专栏。2024年,官渡区卫生健康局强化宣传阵地,塑造卫健系统良好形象。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新媒体的通知》,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备案工作3次,关停微信公众号2个,微博1个。目前全系统新媒体账号共计有微信公众号14个,网站1个。利用“健康官渡”微信公众号推送健康科普知识、政务宣传信息1369篇,着力提高辖区居民防控意识和健康知识水平。其中到区级主流媒体采纳30篇、市级主流媒体采纳26篇,省级主流媒体采纳29篇。同时加强与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区科协联动,积极推广就“健康官渡”微信公众号,粉丝量由粉丝量由8752人增长至58329人,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流程。2024年没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官渡区卫生健康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医疗政策解读仅停留在文件表面,未深入剖析政策出台背景、对民众实际影响及操作流程,导致公众理解困难。二是信息更新不及时。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展、新的疫苗接种安排等未能在第一时间发布。三是公开渠道利用不充分。虽然开设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但对新媒体平台功能挖掘不足,公众号互动性发挥不够。

结合存在问题,官渡区卫生健康局积极改进,一是深化内容解读。由政策拟定科室安排专人负责撰写政策解读文件,详细说明政策背景、目标、实施步骤等;二是及时更新调整信息员。依据工作实际,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均设立信息发布专员岗位,明确信息发布时效要求,同时印发《昆明市官渡区卫生健康局突发事件紧急信息报告报送制度(暂行)》,进一步规范相关信息核实报告流程及机制。三是加强渠道建设与互动。完善新媒体平台功能,在公众号设置“专家进社区坐诊时间表”“你的医生朋友”等板块,及时回应群众需求。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回复民众留言,及时回复群众咨询,增强与公众的沟通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现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其他工作落实情况

为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营造阳光、透明、开放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9月27日下午,官渡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审批政策进企业——放射诊疗许可政策解读”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了辖区门诊部负责人24人参加。宣讲会围绕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政策,详细解读了需要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原因、需要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单位范围、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流程以及需要的材料和表格。

为全面规范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应用管理,推进官渡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平台和载体健康、有序、创新发展,不断提升数字化背景下的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新媒体的通知》,从组织管理与职能职责方面、开办整合与变更关停方面、内容保障与功能建设方面、运行维护与安全防护方面、督查检查与考核评价方面五个方面明确工作要求,同时开展了全系统新媒体信息备案核查工作。为加强新媒体平台管理与宣传队伍建设,2024年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备案工作3次,关停微信公众号2个,微博1个。目前,区疾控、区妇幼、区医院以及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有本单位新媒体账号,全系统新媒体账号共计有微信公众号14个,网站1个。2024年召开卫健系统宣传工作例会3次,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宣传工作骨干的理论素养和公众号运营维护的业务能力。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1—6717373

运维单位:昆明信息港 0871—65390101  昆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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