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证办证流程和所需材料
办证所需材料
(一)所在就业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用工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注明就业单位地址并加盖公章。
(二)身份证原件。
注:健康证办理现场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用工证明:主要指八类从业场所相关信息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多证合一的经营主体资质材料
(3)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
(6)食品摊贩备案卡复印件(正在筹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可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7)劳动合同复印件
(8)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材料,需盖从业人员单位
工作规范
(一)对象与频率:
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生活饮用水的供管水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每年体检1次。
公共场所中的桑拿、洗浴、交际场所(茶室、酒吧、咖啡馆)、文化娱乐场所(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厅、KTV量贩)、美容美发厅(室)、旅店业、游泳场所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每年体检1次。其中四类场所(住宿、娱乐、沐浴、美容)的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每半年1次。
注:(一)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健康证办理)对象
1.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及餐饮业从业人员;
2.直接从事饮用水供、管水的从业人员;
3.直接从事化妆品、消毒品生产从业人员;
4.直接从事药品生产,包装,销售,制剂等按法律和行业标准要求需要办理健康证的人员;
5.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其中住宿(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娱乐(歌舞厅、KTV等),美容,沐浴(洗浴、桑拿等),商场(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等场所中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需按要求开展艾滋病(HIV)项目的体检。各预防性体检(健康证办理)机构要严把体检对象入口关,确保体检人员为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进行预防性体检的人员对象,要求用人单位认真组织并提供必要的手续。
(二)办理健康证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两点办理健康证必须符合以下两点:一是工作单位在本辖区内注册经营;一是办理健康证人员年龄满16周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用工规定。办理健康证人员按就业单位所在地,到所在地相关机构进行体检。原则上,各县(市)区健康证办证点只受理在本辖区范围内的从业人员的办理业务,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要求非办证范围人员办理健康证。
(二)检查病种:
甲肝、戊肝、伤寒(副伤寒)、痢疾、肺结核、渗出性和化脓性皮肤病。
属于四类场所(住宿、娱乐、沐浴、美容)的从业人员需增加HIV检查。
(三)主要检查项目:
1.询问病史和接触史:既往是否患过肝炎、伤寒、痢疾、肺结核、渗出性和化脓性皮肤病和近期内的接触史。
2.体检:内科检查。
3.大便细菌培养:肠道致病菌培养鉴定。
4.抽血化验:甲肝和戊肝
5.HIV抗体(开展公共场所人员体检,建议使用酶法检测)。
6.X线检查:胸部DR检查。
(四)检查程序:
体检科1号门录入电脑编号(女性领取肛门拭子,男性一楼外科领取)→2号门内科检查→肛拭子采样→胸透(一楼)→(二楼体检科)采血 交表
(五)结果反馈:
1.体检合格五个工作日方可发放健康证。
2.体检不合格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到体检机构查看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检查(复查)。按照复核检出的病种进行相对应的传染病归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