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区国投大厦1号楼,邮编:650214,联系电话:0871-67171373,电子邮箱:gdqfz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4〕18号)文件精神,细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紧扣“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打造“六个春城”建设目标,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群众、企业关切,以目录化、标准化为抓手,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基本实现政务公开规范化、法治化、便民化建设目标。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上级法规及政策要求,不断深化主动公开领域、范围,组织政府系统38家单位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新增“食品安全”、“法律服务”等专栏,整合网上民生诉求受理渠道,及时更新组织机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政府领导等信息。全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467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3669条,重点领域1462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畅通线上、线下5种公开申请渠道,以法治化、规范化为重点,围绕申请内容,注重公开申请目的、诉求了解,坚持法律顾问、法律审查以及协同办理、会商办理等机制,确保公开答复依据充分,尽可能化解群众、企业诉求。同时,按照要素完备、依据充分、救济渠道规范等要求,确保答复书制作规范。2024年,全区共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3件(含2023年结转6件),依法依规办理346件,17件结转2025年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16件,其中10件结果维持、2件结果纠正、4件尚未审结;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6件,其中1件结果维持、2件申请人撤诉、3件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坚持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以及“三审三校”等制度,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发布的信息不出现涉密容、个人隐私等内容。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坚持季度检查通报,注重图文图表、动漫视频、简明问答、媒体解读(新闻发布会)等多元化解读方式,政策解读质量持续提升。
(四)平台管理情况。结合近年来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不断增加,呈现出杂乱、部分栏目重叠的现象,充分征求各单位对政府门户网站的需求,进一步整合、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对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整治,对照8种可以注销关停的情形,注销或准备注销运维困难、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政务新媒体46个。坚持网站、新媒体每日监测、季度通报等制度,全年发现并及时整改门户网站信息5879条、新媒体问题1600余个。
(五)监督保障方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格落实月梳理工作重点、季检查通报等工作机制以及日检查、监测等工作模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实、问题纠治及时、信息发布规范。持续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区目标绩效管理且按4%权重计入,进一步细化完善考核方案、考核指标、评分标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1 | 1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699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587 | ||
行政强制 | 5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34.6435 (不含区发展改革局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区发展改革局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745.0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45 | 9 | 0 | 0 | 1 | 2 | 35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37 | 5 | 0 | 0 | 0 | 0 | 14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2 | 1 | 0 | 0 | 1 | 1 | 5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2 | 0 | 0 | 0 | 0 | 0 | 2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9 | 1 | 0 | 0 | 0 | 1 | 12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重复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336 | 7 | 0 | 0 | 1 | 2 | 346 | ||
四、结转下年继续办理 | 15 | 2 | 0 | 0 | 0 | 0 | 17 | ||
备注 | 统计时间截至12月31日。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1 | 2 | 0 | 3 | 16 | 1 | 0 | 2 | 0 | 3 | 0 | 0 | 0 | 3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盼,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
(一)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研究不足,人员更换频繁、工作不熟悉,导致工作长期处于脱节状态,对上级的通知要求不知如何落实、从何抓起,落实打折扣,需要反复督促、反复提醒,特别是个别单位在已经检查发现问题的情况下,仍然整改缓慢或不整改,严重制约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二)部分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还不够规范。少部分单位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不熟悉,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不规范,答复书存在数据要素不全、证据不充分等问题,特别是个别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缺乏最基本的了解,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后,无从下手,公开不公开依据不充分,存在较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
(三)政策解读质量还不够高。政策解读材料重点不突出,没有根据不同文件的特点,针对性、适用性进行解读。解读形式较单一,缺乏图文图表、简明问答、访谈(媒体采访)等多元化解读方式,全年发布的14件政策,仅有1次媒体解读(新闻发布会)、1次简明问答、3次图文解读,其余均为文字解读。
针对这些问题,2025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常态化落实好日监测、月提醒、季通报等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问题发现、纠治及时。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考核内容、标准,强化目标考核结果运用,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全市前列。
(二)加强政务公开培训。针对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政务公开最新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科学制定培训计划,细化培训方案,充分认清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落实,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三)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统筹做好全区政策解读,加强政策解读指导,督促各单位结合政策文件主要内容、特点以及公众理解难点、关注重点等方面,区分出办事服务、行政执法、新修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等类型,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并尽可能运用图文图表、视频动漫、简明问答、访谈(媒体采访)等展现形式,提升多元化解读比例,推动政策解读形象化、通俗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2024年,全区各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2024年其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科学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4〕18号)以及省、市关于做好政务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各单位上位法规政策,区分普遍与个性,组织政府系统38家单位科学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实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目录化。
2.修订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结合机构编制调整、街道赋权、“放管服”改革以及近年来各领域标准目录编制时间较长等实际情况,组织全区对30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目录进行自查完善,重新修订市政服务、户籍管理、社会救助、食品药品监管等11个领域标准目录。同时不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实现各领域信息均有网站端口一一对应公开。
3.持续深化政民互动。聚焦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生态环境、城市治理、社会民生、公共安全、法律服务等公众关注领域,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14场,搭建政府与群众间的沟通桥梁,全方位介绍和展现政府部门工作职责、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等,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政务公开工作亲民、适民、便民性不断提高。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机制,注重调查征集,广泛收集群众、企业意见,提升政策文件的亲民、惠企等功能。
4.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聚焦群众、企业关切以及需求,强化重点领域信息监管,确保各项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持续做好“利企惠民专区”“政策找企业”等专栏维护,专题归集整理并动态更新“自贸优势”、“免税降费”、“金融惠企”、“企业申报”、“企业扶持”等政策,印制宣传手册,提升政策的到达率、知晓率,最大程度发挥政策的惠企功能。积极做客《春城热线》、12345市长热线,直面回应并帮助解决群众、企业关心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