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481
发布时间:2025-02-21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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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已受理邹子豪诉你单位(官劳人仲字﹝2025﹞155号)劳动争议一案,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的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案件延期裁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5年4月9日上午9:30在本院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依法缺席裁决。
仲裁庭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关兴路320号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大厅316室。联系电话:0871—67189505。
特此公告
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