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昆明市官渡区农业农村局文件关于准予昆明黑盒子商贸有限公司兽药经营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昆明黑盒子商贸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向我局提出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我局受理后,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规定,《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十二条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兽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兽药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到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之规定。第二十四条兽药经营企业变更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到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于2025年2月12日作出了关于给予昆明黑盒子商贸有限公司兽药经营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官农许可准〔2025〕8号),现予以公开。
昆明市官渡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