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试行)
发布时间:2025-03-31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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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昆明市官渡区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试行)》《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试行)》等有关文件,结合官渡区卫生健康局工作实际,制定官渡区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区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
(二)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卫生投资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事项;
(三)制定或调整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起草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
(四)制定或调整卫生健康领域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切身利益的重大卫生健康政策;
(五)其他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