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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2503-976937 主题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31 16:37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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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发布时间:2025-03-31 16:37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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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局结合工作职责,制定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或调整需区人民政府批准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专项发展规划和重要区域发展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制定或调整对官渡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生态环境保护事项。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相关要求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作出前,要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后评估、备案等程序。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1—6717373

运维单位:昆明信息港 0871—65390101  昆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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