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政策解读
结合2025年官渡区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5年度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便于区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目录》有关内容,现就《目录》出台的基本情况作出如下解读:
一、 起草《目录》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确定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区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2月21日启动了2025年度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编制工作,向区政府所属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征集意见,经汇总梳理,共征集到7项拟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区政府办公室对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经反复征求涉及部门意见后,初步拟定6项拟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征求区政府所属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意见,收到区司法局反馈意见1条,根据反馈意见对《目录》内容进行了调整。
二、 《目录》主要内容
《目录》最终确定了6项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法治宣传教育、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人才团队建设等方面,有一定决策空间,已具备一定工作基础。
三、 公布实施
《目录》经报请区委、区政府批准后,以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纳入《目录》管理的决策事项,需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决策事项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同时在决策公布实施后3个月至1年内适时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报告提交区人民政府,确保决策执行质量和效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动态调整。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新增决策事项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程序报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研究同意后,对事项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