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官渡区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 发放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3年7月18日昆明市政府办公室出台《昆明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昆政办〔2023〕26号),明确在2023年7月18日(含)至2024年7月17日(含)期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且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购房者,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50%给予补贴,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新生儿户口登记在昆明市)分别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80%、10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为落实购房契税补贴政策,做好各项购房契税补贴申领、发放等工作,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官渡区政府制定了《2023年官渡区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昆明市政府办公室《昆明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昆政办〔2023〕26号)。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补贴对象认定标准
自然人:本区居民或非本区居民均可以。
(二)关于时间认定标准
新建商品住房(含未交易过的存量商品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成网签备案(网签备案时间以首次完成网签备案登记时间为准),网签备案时间和契税完税凭证时间均需在2023年7月18日(含)至2024年7月17日(含)期间。
(三)关于购房范围认定标准
官渡区辖区内(含金马、吴井、太和、关上、小板桥、六甲、官渡、矣六街道办事处)的新建商品住房。
(四)关于补贴比例认定标准
自然人购房者补贴标准:按照所缴契税总额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孩家庭补贴标准:二孩户口登记在昆明市,出生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及以后,按照所缴契税总额8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孩家庭补贴标准:三孩户口登记在昆明市,三孩出生时间在2021年6月1日及以后,按照所缴契税总额10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关于补贴方式
补贴以先缴后补原则发放。
(六)注意事项
1.2023年7月18日前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购房人在2023年7月18日(含)至2024年7月17日(含)期间注销合同备案,并以同一购房人名义再办理该套房合同备案的,不予享受契税补贴政策。
2.领取契税补贴后,发生注销合同备案的情形,需先退回契税补贴款,方可办理合同备案注销。
3.法院拍卖或者执行的房屋、回迁安置房及其他非正常交易的商品住房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4.契税补贴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政策咨询电话: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1-67173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