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官渡分局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为昆明市公安局派出机构,是官渡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是全区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公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
(二)调查研究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侦办全区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案件,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网络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及涉及全区证券、期货等金融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区治安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全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处置治安案件、暴力恐怖事件、骚乱以及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做好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抓好全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工作。
(五)负责全区公安机关法制工作和法治公安建设,承担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活动,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做好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的设置、使用和管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
(七)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全区恐怖活动处置工作。
(八)组织开展全区禁毒工作,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推进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九)负责依法承担全区公安机关执行刑罚工作,管理官渡区看守所。
(十)组织开展全区公安机关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通信技术、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被装装备及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出入境管理工作,按权限开展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协助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和交流工作,负责对内对外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十四)依法开展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查处公安队伍违纪违法案件。
(十五)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室、情报指挥中心、督察审计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特巡警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禁毒大队;
直属机构:官渡区看守所;
派出机构:官渡派出所、矣六派出所、小板桥派出所、大板桥派出所、福德派出所、金马派出所、吴井派出所、太和派出所、六甲派出所、凉亭派出所、晓东派出所、小哨派出所、北京路派出所、牛街庄派出所、双凤派出所、世纪城派出所、星耀路派出所、国际商贸城派出所、中闸派出所、子君派出所、巫家坝派出所。
三、办公地址
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60号。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五、负责人
官渡区副区长、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周朝凯。
六、联系电话
反电诈中心:0871-63562819、0871-63562564;
户政业务办理咨询:0871-67376103;
出入境业务办理咨询:0871-67190304;
刻制印章业务办理咨询:0871-67176954;
办公室:0871—6719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