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官渡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官渡区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五版)和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五版)>的函》等文件要求,为做好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管检查工作,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辖区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开展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结合工作要求,制定方案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成立2025年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检查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王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负责人)
关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负责人王伟兼任,负责抽查件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成员由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接替,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检查内容
依据《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云南省劳动就业条例》《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劳动保障情况开展检查。
检查内容:1.对企业规范用工的检查;2.对禁止使用童工的检查;3.对工资支付情况的检查。
三、检查范围和工作流程
(一)抽查范围及比例
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中抽取5%。
(二)名单抽取和派发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3.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匹配、派发执法检查人员。
(三)组织实施
1.检查时间:2025年4月—2025年11月30日。
2.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检查人员通过实地或书面检查的方式对学校进行检查,实地检查前2日应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依据、内容和要求。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佩戴或出示执法证件。
3.检查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并注明证据来源;现场应当规范填写检查记录及相关法律文书,向检查对象询问有关情况时,应填写相关执法文书,并经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他指定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笔录内容要全面、客观、完整;检查时要全过程记录留痕。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相关要求。
(四)结果处理
1.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2025年11月30日前,各联合检查单位将检查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向社会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检查。
2.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需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工作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四、工作要求
(一)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组织实施,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公开透明、公正高效。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做到程序规范、过程严谨,实现严格、规范、公开、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优化统计环境。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各执法检查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检查组对承担的工作要求尽职尽责,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五)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符合立案条件的,按照法定程序应予以立案调查。
关于印发《官渡区2025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官渡区2025年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