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云南省林业高级技工学校(排危)建设项目新建特殊建设工程)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昆(官)住建房消验字[2025]第0007号
云南省林业高级技工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4年6月16日申请云南省林业高级技工学校(排危)建设项目新建特殊建设工程(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跑马山25号;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为29553㎡,地上建筑面积为25041㎡、地下建筑面积4152㎡;建筑高度:教学楼为21.95m,1#学生宿舍为21.9m,2#学生宿舍为23.9m,学生活动中心为21.93m,学生食堂为13.15m,综合服务楼为12.3m;建筑层数:教学楼为地上5层、地下1层,1#学生宿舍为地上6层,2#学生宿舍为地上5层,学生活动中心为地上2层,学生食堂为地上3层,综合服务楼为地上2层;建筑类别:多层公共建筑;使用性质:学校)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文号:昆(官)住建房消验凭字[2025]第0007号)。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
☑合格。
□不合格。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官渡区人民政府或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依法向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8日
备注:此结论仅针对当日验收所涉及的消防系统及设施设备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