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538
发布时间:2025-07-14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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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申跃华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本院已受理冯文超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2025﹞181号),申请人冯文超向本院提出撤回仲裁申请,本院依法同意撤回仲裁申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现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官劳人仲字﹝2025﹞181号)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以上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领取文书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关兴路320号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大厅310室。联系电话:0871—67189505。
特此公告
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