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财政局关于选定2026年至2030年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的公告
昆明市官渡区财政局
关于选定2026年至2030年区级财政国库
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的公告
各商业银行:
昆明市官渡区财政局现开展2026年至2030年官渡区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选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内容
昆明市官渡区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含:工资统发及公务卡业务)。
二、服务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三、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2.具有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金融许可证;
3.一个法人金融机构只能由一个分支机构提交参选文件,若某一法人金融机构提交参选文件的分支机构为两家或以上的,其参选资格将被取消;
4.参选人为云南省内一级行以下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行或一级主管分行授权书,若总行或一级分行或独立法人直接参与的,无需提供授权书;
5.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中心支行的昆明市级、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获得行政许可;
6.与云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专网建立网络连接;
7.在2026年至2030年代理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期限内,不收取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代理手续费;
8.近3年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中无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的情况。
四、时间安排
1.发布选定公告。2025年7月17日至8月5日在政务公开网发布选定代理银行公告,公告期20天,在规定期限内接受报名申请,逾期不再接收。
2.资格审查。2025年8月对提交报名申请的商业银行参选资格、服务方案和服务能力等进行审查,经研究后,确定入选名单。
3.结果公示。2025年9月根据审查结果,确定入选代理银行名单,并在政务公开网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4.系统建设。2025年10月入选代理银行完成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业务信息系统建设等相关工作。
5.协议签订。2025年11月至12月与入选商业银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五、相关事项
符合资格要求,有意申请参与2026年至2030年代理昆明市官渡区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请于2025年8月5日前向昆明市官渡区财政局提交资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具体资料如下:
1.代理申请函(参考模板);
2.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中心支行的昆明市级、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总体服务目标、具体实施计划、操作规程、保密措施、技术保障措施、安全防范方案和监督管理手段等);
4.云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联调测试报告。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1号楼1425室
联系人:祝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271809
附件: 关于申请代理2026年至2030年官渡区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函(参考模板)
昆明市官渡区财政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