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明居门窗有限公司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7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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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明居门窗有限公司: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7月16日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昙景花园5栋2302室(云南明居门窗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地址)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官应急执行催告〔2025〕04号),因敲门无人应答,故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因你公司不配合我局执法文书送达,且采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官)应急执行催告〔2025〕04号。
昆明市官渡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17日
附件:《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官)应急执行催告〔2025〕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