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www.kmgd.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8-22 16:47
名 称: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昆明万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悦蓝郡小区(KCGD2016-23-A5-1、A5-2号地块))
文号: 关键字: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昆明万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悦蓝郡小区(KCGD2016-23-A5-1、A5-2号地块))

发布时间:2025-08-22 16:47 浏览次数:0
字号:[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昆(官)住建房消验字[2025]第0012

                       

昆明万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5821日申请海悦蓝郡小区(KCGD2016-23-A5-1、A5-2号地块)三期新建和精装修特殊建设工程(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六甲街道办事处;建面积总建筑面积为16144.34地上建筑面积12260.8地下建筑面积:3883.54㎡;精装修面积:13504.04精装修范围:13#楼为公区及户内、地下室电梯前室(大堂)建筑高度:13#楼为67.90m,出地面楼梯间和风井为2.9m,地下室为7.9m建筑层数:13#楼地上23层、地下2层,出地面楼梯间和风井为地上1层,地下室为地下2层建筑类别:一类高层住宅使用性质:13#楼为住宅,地下室为汽车库、设备用房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文号:昆(官)住建房消验凭字[2025]第0012)。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

☑合格。

□不合格。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官渡区人民政府或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依法向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22





备注此结论仅针对当日验收所涉及的消防系统及设施设备的现状。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1—6717373

运维单位:昆明信息港 0871—65390101  昆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1—12345

滇ICP备19011957号-1   网站标识:5301110005   网站地图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05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