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进行安全评诂及就业补助资金专项审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及就业补助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一)官渡区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诂项目。
(二)2024年及2025年就业补助资金专项审计项目。
二、 预算资金
10万元以内。
三、 服务内容
(一)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诂项目
1.评估对象。上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以及社会保险政策实施、信息系统管理、基金监督等部门履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责任情况。
2.评估内容。
基金运行状况:主要评估全区基金支撑能力、基金使用质量和资产管理质量。其中:基金支撑能力主要评估基金收入质量、收入匹配程度以及基金结余状况等;基金使用质量主要评估基金支付的及时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资产管理质量主要评估基金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
基金风险管控状况:主要评估“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和评估期内基金违法违规情况等。
(二) 对全区范围2024年和2025年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审计(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至审计日),提供完整专业的核查报告。检查资金管理使用是否符合中央、省、市级区级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益是否达到预期政策目标,识别从业务办理到资金拨付的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和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整改建议。
四、服务要求
(一)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时效要求:中标单位应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报告的交付;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专项审计交付审计报告;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2025年就业补助资金专项审计交付审计报告。
五、 相关资格要求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资格要求
承接单位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承接单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社会保险领域的政策法规、就业补助资金领域政策法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方面的政策法规。
2.具有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经验、就业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需提供的材料
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 项目报价单;
2. 项目实施方案;
3.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需授权);
6. 项目人员配备的证明材料;
7.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任意之一: ①提供 2021 年至 2024 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③提供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8. 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 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1. 2022年1月至今完成类似业绩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2.对基金评估和就业补助资金核查工作期间了解到的会计统计报表、审计报告等重要资料进行保密,并提供保密承诺书。
六、 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规定,该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实施。本次询价为一次性报价,即最终报价,对符合条件的机构,我局将按照符合采购需求的原则确定第三方机构。
七、 公示时间及地点
(一)公示时间:2025年8月30日至9月3日 24时。
(二)提交材料时间:2025年9月4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
(三)提交地点:官渡区人民政府一号楼1469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谭老师,电话:0871-67197342
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