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583
发布时间:2025-09-05 10:14
浏览次数:0
字号:[
大
中
小
]
云南鹏昊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已受理杨洪诉你单位(官劳人仲字﹝2025﹞1261号)劳动争议一案,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的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不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0月29日下午13:30在本院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依法缺席裁决。
仲裁庭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关兴路320号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316室。联系电话:0871—67189505。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