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社会保险中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一批发放情况
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发放管理,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流程,切实维护社会对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的关切,依据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经办管理相关精神,官渡区2025年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已发放,发放情况见附件。
一、返还范围
2024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2024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单位及其职工2024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60%返还。
三、返还基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四、执行时间
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请收到稳岗返还的单位按资金用途使用,发放失败的单位请在政策执行期内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及收款账户信息至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云秀路2898号4号楼)3楼窗口进行信息维护,逾期视为放弃。
欢迎社会各界对发放单位是否符合政策享受条件、享受标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对涉及发放名单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请提供证据进行举报。
咨询电话:0871-67173435
附件:
昆明市官渡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