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社会保险中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二批公示
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发放管理,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流程,切实维护社会对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的关切,依据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经办管理相关精神,现就2025年第二批稳岗返还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一、返还范围
2024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2024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单位及其职工2024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60%返还。
三、返还基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四、执行时间
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五、公示时间
2025年9月9日至9月15日,公示名单见附件。
欢迎社会各界对发放单位是否符合政策享受条件、享受标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对政策执行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主动提出处理,对涉及发放名单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请提供证据进行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871-67173435,0871-67197182
附件: 第二批稳岗公示表
昆明市官渡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