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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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水行政、渔政、滇池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水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辖区滇池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滇池及入滇河道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2)落实辖区滇池综合治理目标,对辖区内滇池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组织宣传有关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水务、滇池保护的科技、教育和经济、技术合作交流。
(3)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地表水、地下水),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统筹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城乡建设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水资源配置和防洪的论证及监督工作。
(4)负责防治水患灾害,承担官渡区防汛抗旱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城乡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制定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5)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督、监测和综合治理,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6)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滇池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7)负责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编制用水规划。负责指导新建工程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的审查。指导和推动节水管理及节水型城市创建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再生水、雨水收集利用。负责辖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的管理、监督、协调。
(8)负责水利设施和水利国有资产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开展河道(堤)的整治、管理与保护,保障行洪安全。加强水利、滇池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充分发挥已建或在建水利、滇池治理工程的效益。
(9)负责辖区内水行政执法和供水节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加强水行政管理队伍建设,依法治水,依法行政,协调水事纠纷。
(10)负责滇池管理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的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根据授权,负责行使辖区内水政、土地、规划管理、水环境保护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1)负责滇池湖滨生态建设和管理。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官渡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规划管理科(河长制工作科)、政策法规科、滇池管理科、水务管理科、防汛科。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官渡区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昆明市官渡区湖滨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2.官渡区滇池河道管理站
3.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官渡大队(官渡区水政监察大队)
4.官渡区水利管理中心
5.官渡区滇池渔政监督管理站
6.官渡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站(官渡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
纳入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7人(离休0人,退休67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区水务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研究制定了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成立了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全局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共召开党组会议1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9次,意识形态领域专题会2次,举办读书班1次、讲授纪律党课8次,持续巩固水务行业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开展警示教育4次和节假日纪律作风检查3次,营造风清气正干部创业的良好政治环境。
2.滇池保护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滇池保护治理项目。编制印发《官渡区“十四五”滇池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和《官渡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重点推进官渡区南部污水收集工程、虾坝河下段综合整治工程等11个滇池保护治理项目,总投资78.6亿元。同时针对辖区内严峻水环境形势,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已初步谋划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等12个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0.5亿元。二是细化修订河长制工作机制。牵头修订了《官渡区河长制工作实施细则(送审稿)》,从各级河长履职、排水单元监管、发现问题整改、奖惩机制等方面作出进一步强化,目前正在按程序审核印发执行。同时加快推进新宝象河和马料河绿美河湖建设申报工作,目前,马料河施工部分工作已完成。三是全力推动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曝光典型案例整改。针对2024年中央第三轮环保督察曝光涉及官渡区水环境的两批典型案例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深刻反思,针对曝光问题,从严、从实、从快抓好整改,系统化制定黑臭水体整治和水质达标攻坚方案。其中:老海河、新螺蛳湾排洪沟、福保大沟立行立改措施已全部完成,正在推进“初见成效”目标措施;其余河道正在按照方案措施常态化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治。四是全面开展入滇河道排口溯源整治工作。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官渡区需进行核实溯源的排口清单为677个。经前期核实溯源,我区需整治的排口为234个,其中:立行立改186个,规范整治37个,加强管理11个。截止11月1日,官渡区需立行立改的186个排口,已完成175个排口整治任务,完成率为95.63%,剩于37个需配合省市相关单位编制。下一步,将积极按照“一口一策”方案推动完成排口整改工作。
3.防汛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了《官渡区2024年城市防汛排涝抢险应急预案》等3个方案。二是开展了3次防汛隐患排查,共发现隐患点77个,并制定处置及整改措施。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及街道开展《官渡区应对极端天气防汛排涝(III级)应急演练》桌面推演。三是细化落实“1262”预警和响应联动机制,加强淹积水调度处置工作,今年八轮强降雨过程均未造成生命财产损失。截至2024年11月,在全省山洪预警平台的来报率达到100%。
4.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以来,区水务局认真履行职责,围绕新施行的《云南省电池保护条例》,认真开展宣传并加强区属范围内的地下水井、违法排污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加大违规取水等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截至11月,共开展执法检查405次,受理查处群众举报及区网格化监管平台交办件13件,12345市长热线交办件26件。共立案查处并结案4起,实施行政处罚4起,责令整改8起,收缴罚款17.2万元。同时持续推进滇池“十年禁渔”工作,劝离钓鱼人员9593人次、收缴鱼竿3502根,出动取缔船只10只次,收缴丝网、迷魂阵、花蓝、地笼等392(张)套,销毁罾架(台)12余起,清理钓台6个,收缴轮胎、筏子7个,放生各种鱼获物约234.4公斤。
5.水资源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严格取水许可及取用水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目前在册管理地下水井118口(冷水井43口、热水井67口、社区集体冷水井8口),开展取水许可和取用水管理工作,同时委托专业机构做好水质检测,确保饮用水安全。截至11月共完成13家取水许可证延续换证工作。二是建立“一户一档”台账,规范管理。按照“杜绝增量,逐步封停存量”工作原则,封停地下水井2口,水井数量逐年递减,共完成征收水资源费11.84万元。三是认真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建设,做好辖区内的“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审查”的审批、备案和竣工验收工作。共办理节水“三同时”审查15件、节水设施备案10件,节水竣工验收意见11件。四是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按照市级要求制定并印发《官渡区海绵城市建设2024年目标任务分解方案》,我区涉及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共37个均已开工,正在有序推进。
6.水土保持及滇池流域项目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协助区行政审批局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审批工作,2024年以来,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8件,共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4.55元。按照职能职责,对辖区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审查。今年以来共计办理项目土地供应、用地选址等滇管审查意见回复70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38,094,825.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003,001.62元,占总收入的89.8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091,824.00元,占总收入的10.2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9,379,785.34元,增长75.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287,961.34元,增长57.5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4,091,824.00元,增长17.91%。主要原因是2024年争取的滇池治理上级补助资金较多故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024年生态补偿金纳入决算进行核算故其他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46,223,290.85元。其中:基本支出18,765,257.65元,占总支出的12.83%;项目支出127,458,033.20元,占总支出的87.1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8,289,440.56元,下降34.8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65,252.08元,下降9.91%;项目支出减少76,224,188.48元,下降37.42%;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财政厉行节约缩减开支,2023年主要用补偿金结余资金支出项目2024年结余资金减少所以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65,257.6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823,789.98元,占基本支出的94.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1,467.67元,占基本支出的5.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7,458,033.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1,809,729.71元。具体项目如下表:
2024年二季度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经费 | 5,892.60 |
2024年第一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 4,041.55 |
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 12,483.90 |
2024年三季度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经费 | 7,995.94 |
2024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 10,670.00 |
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 47,760.00 |
官渡区滇池流域重点水域渔船网具回收处置补助经费 | 223,873.00 |
滇池流域重点水域渔船网具回收处置经费 | 809,577.00 |
官渡区虾坝河下段综合整治工程资金 | 5,000,000.00 |
2022年昆明市官渡区淹积水点排水管网整治项目资金 | 1,055,000.00 |
官渡区虾坝河下段综合整治工程中央补助资金 | 8,520,000.00 |
滇池流域及补水区减肥减药技术推广项目资金 | 150,000.00 |
海悦蓝郡KCGD201623A5地块项目中央资金 | 500,000.00 |
昆明市官渡区2022至2023年二环外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省级补助资金 | 7,000,000.00 |
十年禁渔工作经费 | 235,953.04 |
官渡区虾坝河下段综合整治工程省级补助资金 | 2,000,000.00 |
官渡区2022至2023年二环外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专项经费 | 10,000,000.00 |
昆明市官渡区2022至2023年二环外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省级专项资金 | 7,500,000.00 |
2022年度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省级财政直接奖补资金 | 2,675,900.00 |
购置官渡区渔政执法快艇补助资金 | 299,600.00 |
官渡区渔业建设视频监控点位专项资金 | 797,600.00 |
宝丰湿地保育区安装照明设备经费 | 49,980.00 |
宝丰湿地移交前提升改造项目补助经费 | 300,000.00 |
水利设施及泵站运行维护管理专项经费 | 986,738.03 |
官渡区2021至2023年度新增污染负荷削减任务技术咨询服务费专项资金 | 50,000.00 |
官渡区分散式污水处理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补助经费 | 1,000,000.00 |
追加水利设施运营电费经费 | 1,000,000.00 |
官渡区宝丰湿地突击整治工程补助经费 | 100,000.00 |
河长制工作专项资金 | 10,000.00 |
执法工作专项经费 | 30,000.00 |
追加水利设施运营电费专项经费 | 2,080,000.00 |
大清河改道工程农发重点建设基金股权回购专项资金 | 2,500,000.00 |
官渡区水务局分散式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置项目经费 | 344,729.71 |
官渡区南部雨污合流水转输通道工程专项经费 | 2,500,000.00 |
官渡区现状姚安河等河道沟渠提升整治工程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官渡区河道综合治理PPP项目专项资金 | 1,500,000.00 |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拨入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金 | 22,220,289.23 |
官渡区水环境整治工程代建费专项资金 | 3,100,000.00 |
官渡区2019至2021排水应急工程专项资金 | 500,000.00 |
官渡区排水应急项目 | 1,000,000.00 |
官渡区宝丰村拆迁区域覆绿项目专项资金 | 1,200,000.00 |
昆明市官渡区2022至2023年二环外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专项经费 | 2,000,000.00 |
官渡区河道水质水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专项资金 | 800,000.00 |
官渡区六甲街道福保社区步行道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200,000.00 |
海河环保清淤与生态修复工程专项资金 | 200,000.00 |
官渡区海河河道原位处理应急工程专项经费 | 200,000.00 |
官渡区南部片区环境综合治理配套工程补助资金 | 10,000,000.00 |
官渡区三个半岛湖滨带复耕建设项目补助经费 | 2,650,000.00 |
官渡区广普大沟水质提升工程专项资金 | 500,000.00 |
海绵办专项资金经费 | 10,000.00 |
2024年节水补助资金 | 74,000.00 |
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山洪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 188,450.00 |
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经费 | 3,600.00 |
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专项资金 | 249,900.00 |
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经费 | 21,000.00 |
防汛专项资金 | 99,999.20 |
农村水价综合改革资金 | 70,000.00 |
2024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 | 30,000.00 |
2024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补助资金 | 93,000.00 |
水务局专户项目专项资金 | 0.00 |
官渡区耕地流出整改及恢复耕地相关工作经费 | 200,000.00 |
昆明市官渡区普自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资金 | 21,540,000.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910,001.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74%。与上年相比增加49,447,111.34元,增长66.41%,完成年初预算的249.8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也无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也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也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也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也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也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也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25,953.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主要用于缴纳水务局职工社保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保预算按照新基数进行测算,但24年缴纳未按照新基数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58,280.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完成年初预算的83.29%,主要用于缴纳水务局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保预算按照新基数进行测算,但24年缴纳未按照新基数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5,494,403.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6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水环境治理项目。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175,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水环境治理项目。
12.农林水(类)支出50,385,591.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6%,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7%,主要用于水环境治理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滇池治理上级补助项目资金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也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也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也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也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也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水环境治理项目。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769,8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8%,完成年初预算的1598.49%。主要用于水环境治理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缴纳公积金数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也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也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也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也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也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也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也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5,400.00元,决算为33,709.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0,173.14元,下降70.40%。
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5,400.00元,决算为33,709.8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7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0,173.14元,下降70.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5400.00元,支出决算为33709.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0173.14元,下降70.4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5,400.00元,决算为33,709.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厉行节约缩减开支,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0,173.14元,下降70.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厉行节约缩减开支,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水利行业执法以及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1,467.67元,比上年减少207,721.65元,下降18.08%,主要原因是财政厉行节约缩减开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水费、电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资产总额 1,660,393,501.83 元,其中,流动资产44,587,467.43元,固定资产8,501,706.1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607,045,643.92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258,683.29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 1,060,655,286.33 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0,022.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05,193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0,7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0,7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96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96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依据。
(二)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监督索引号 53011100233201111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决算报表部分)20251024010118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