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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2510-103144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0-27 16:30
名 称: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7 16:30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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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1100342401000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官渡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为: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宣传、贯彻、制定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贯彻执行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所主管行业小微企业、专业市场、个体工商户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3)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金额建设相关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市场监管各类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权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官渡区消费者协会来战消费维权工作。

5)参与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配合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6)负责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区质量基础建设与应用,应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分类监管、产品质量检测及后处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组织开展产品职龄安全专项整治及事故调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承担产品质量诚信制度建设。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执行的标准,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综合协调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组织协调一般食品安全时间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官渡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检查街道和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食品成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成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依法承担辖区食品相关行政许可,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映、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报告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执法。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追溯和计量对比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商品条码。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

14)负责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有关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辖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办理上级授权和委托的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资产财务科、政策法规科、登记注册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消费环境建设和广告监督管理科、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安全工作协调科、特种设备监察科、信用和网络监督交易监督管理科、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和外资登记科、价格监督监察科、知识产权科。派出机构8个,分别是官渡市场监督管理所、关上市场监督管理所、金马市场监督管理所、吴井市场监督管理所、太和市场监督管理所、矣六市场监督管理所、六甲市场监督管理所,小板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即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其他事业单位2个,即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 、官渡区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2人。其中:行政编制18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3人(离休0人,退休153人)。

年末其他人员5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43辆,在编实有车辆27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理论学习,以风清气正涵养良好政治环境

1.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思想武装。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制度,截至目前,开展集中学习7次。抓党员经常性教育培训。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的开展,利用主题党日开展学习75次,“三会一课”的开展集中学习103次,举行专题研讨40次,专题党课25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5次。持续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上报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4期,共处置区委网信办和昆明市市场监管局转办的各类舆情信息情提示130条。

2.完善责任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基层党建工作重点责任清单、项目清单,明确责任落实。认真抓好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提出的问题,抓实整改落实。加强对“小个专”党组织的分类指导和精准实策。

3.提升党建质量,落实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实施党支部 "扩先提中治软" 行动,健全“示范支部”与“中间支部”结对共建机制,2024年结对4对,签订共建协议书,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继续选树一批典型,擦亮党建品牌,创建“春城先锋示范党支部”2个。严格政治标准和发展程序,年内发展党员2名。持续开展“古渡百舸争先赛”,深化拓展“七争当七整治”专项行动,做好正面典型选树,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实施“清廉机关”建设行动。以深化清廉云南建设官渡实践“十大行动”、市场监管重点领域“4+4”整治任务为重点抓手,结合官渡区“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制定工作方案三个,积极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改革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以实绩实效服务企业发展

截止目前,当前官渡区实有各类经营主体425135户,较2023年底净增46938户;企业实有143270户,净增19984户;个体工商户实有281842户,净增2695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3户;完成“个转企”530户。

1.积极开展外资登记培训,推动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确保权限接得住、接得好,截至目前,实有外资企业463户,净增41户,自2024年3月6日正式开通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限起官渡区登记38户。助力经营主体梯度成长,2024年官渡区市场监管局完成“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认定31户。

2.探索“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试点。为有效解决合伙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增强财产份额流动性,有效盘活有限合伙企业资产。广泛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查找办事过程中的赌点、难点,改善企业办事体验。2024年前三季度,“开办企业”指标在全市均排第一名。

3.突出招商引资,发展动能不断释放。设置“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服务专窗,通过“容缺受理”“陪伴式”服务等措施,一对一帮办、代办,及时服务企业解决审批问题,以服务促招商。2024年,行政审批和外资登记管理科积极配合各部门、各街道服务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企业300余户。

4.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积极响应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推进“一件事”工作落地实施,聚焦企业所需,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2024年,共办结开办餐饮店、药店“一件事”申请1194件,企业变更“一件事”申请3884件,企业注销“一件事”申请133件。

5.与区检察院协作配合规制市场主体“恶意注销”。根据《关于防止市场主体“恶意注销”执法司法工作衔接机制(试行)》,协助配合区检察院,封堵市场主体“恶意注销”的漏洞,积极契合“放管服”改革,充分利用履职空间服务企业发展,便利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同时,严格把控市场主体应尽法律责任承担的落实共促优质营商环境的营造。

6.协助人民银行推进经营主体受益所有人信息填报。2024年11月1日《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新设登记的经营主体,需同时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目的是更加清晰明确反映公司等主体的股权结构及最终控制、受益情况,提高市场透明度,增强经营主体之间的信息对称和互信,提升交易安全和交易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已完成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823户。

7.积极开展“贷免扶补”工作。2024年官渡区市场监管局“贷免扶补”任务数6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任务数1户。截止目前,完成“贷免扶补”6户,共放款135万。

8.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高质量创新创造。截至目前,全区商标注册有效量达72057件,发明专利有效量达4699件,分别位列全省县区第一位和第二位。一是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活动周”宣传节点,协同部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进法律服务园区、进电商产业园区等宣传活动,激发创新活力。优化服务赋能,联合官渡区法院开展“护航知产2024”专项行动,在东聚汽配城开设“官知讲堂”知识产权课堂,以“按需点单”方式对普法内容进行调整,不定期针对汽配市场商户以及周边商户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讲,助企高质量发展。二是印发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蓝天”“守护知识产权”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有效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截至目前,查办案件73件。依法对25家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和80家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完成辖区574件非正常专利的核查撤回上报工作。受理知识产权投诉举报279件,其中举报179件,投诉80件。

9.扎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统筹协调工作。 一是制定官渡区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174类249项、官渡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44个抽查领域。印发对应的抽查计划和通知,共制定官渡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共93个,其中部门计划55个、联合计划38个(其中“一业一查”计划17个),相关清单和计划均通过官渡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认真开展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2024年全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共25734户次,3116户企业在履行了有关义务后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被标记经营异常状态个体户109597户次,19402户个体户在履行了有关义务后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二是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工作要求,着力解决涉企检查过多过泛,无序检查、多头重复检查问题。明确每月1日-15日为“企业安静期”,在此期间,除紧急、特殊情形外,各部门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截至2024年10月,官渡区共组织开展“企业安静期”涉企行政检查计划205项,检查经营主体22654,其中落实“企业安静期”要求涉企行政检查计划20项,检查1249户;特殊情形涉企行政检查计划185项,检查21405户。三是探索开展“一业一查”联合监管工作,积极探索并推行“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新模式,在托育机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食品生产企业等17个行业试点“一业一查”工作。通过强化事项整合、深化部门联合等方式,高效整合监管资源,有效避免重复与随意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创新开展经营异常名录记录修复工作,并完成了云南省首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的信用修复。完成经营异常名录记录修复的企业,记于企业名下的列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终止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上公示,截至目前已有9家企业完成了经营异常名录记录修复,享受到了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修复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的“红利”。

10.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解决群众问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共接听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54786件,其中:接听咨询电话11265个;全国12315平台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14522件,已办结14154件;全国12315平台系统受理举报5856件,已办结5671件; 12345政务热线业务办理系统共接21835件,归档21201件;数字城管交办件13件,办结13件;一部手机游云南APP投诉件245件,办结245件;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12345转办48件,办结回复46件;信件投诉举报781件,办结679件;区长热线办电话转办件65件,办结65件;云南省营商投诉平台156件,办结15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31,351.14万元。

(三)全力开展好“五大”专项行动,以切实行动筑牢市监防线

1.抓紧抓实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分别组织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春秋季学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在集中整治中开展中小学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校园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等行动,2024年1月至今,对258所学校(269个食堂)、5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4轮全覆盖检查切实加强校园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共计立案55起。切实保障辖区师生用餐安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培训3次,对辖区学校(幼儿园)校长、食品安全总监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共计培训912人次;制定印发《官渡区学校(幼儿园)食堂规范配备、安装、使用三防设施工作指引》、《官渡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要点》《官渡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采购指南》《学校(幼儿园)食堂禁用慎用食品清单》4个制度。做好2024年区两会、2024年市人民代表大会、新春欢乐购物节、2024年高(中)考等16个(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均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组织完成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包含小餐饮、网络入户餐饮单位、餐饮服务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4项双随机抽查,完成351户抽查对象的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2024年1-10月,官渡区限额以上餐饮单位大官渡在库餐饮137家(其中小官渡126家,经开4家,空港7家)。2024年1-10月,大官渡累计营业额133640万元,累计增速2.3%;小官渡累计营业额86393万元,累计增速—1.9%。2024年1-10月,官渡区月度入库目前已成功月度入库15家;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做好2024年24件环保督查件办理工作。主办5件、协办19件均已办结目前按照要求组织完成市级验收工作。

2.严打夏季夜市假劣肉制品、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工作。完成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等级评定,2024年截至目前,共完成辖区内134家食品生产企业和15495户食品经营户的风险等级评定。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及时排查风险,消除隐患。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截止目前,辖区共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2545批次,检出不合格(问题)食品87批次,均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核查处置。立足重点领域,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散装白酒、节令食品、农村食品、校园食品、粮食加工品、肉类及其制品排查整治、食品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特供酒”清源打链、滇池领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农产品“控药残、治违禁、促提升”等十余个专项整治行动白酒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开展辖区散装白酒监督抽检共228批次,其中生产环节22批次,餐饮流通环节206批次,对5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散装白酒开展立案查处。立案查处2起“特供酒”违法案件,罚款共计0.56万元;肉类及其制品监管方面,共立案调查肉类产品违法案件13起,办结9起,罚没款合计29.43万元。切实加大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1700余人次,检查批发市场102个次,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332个次,检查食用农产品经营户 2000余户次。完成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任务636批次,检出不合格食用农产品23 批次,均依法依规开展后处置。持续推进十件惠民实事要求,推动建立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服务点。截至目前,已完成26个农贸市场、2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点设置工作。进一步压实了市场开办方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升管理水平。

3.扛牢压实责任链条,食品安全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落实落细,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据归集率达100%,全区635名党政干部与3.5万余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了包保关系并开展督导。21名区级包保干部带头包保全区184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根据省、市食安办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工作机制要求,开展全区包保干部线上线下培训,提升包保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能力水平。印发《官渡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官食安办发[2024]3号)和《关于开展官渡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官食安办发〔2024〕9号),各街道检查组完成对辖区内254所学校(幼儿园)食堂全覆盖“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共发现问题1069个,已完成立行立改984个,剩余85个问题,已督促其按时整改。印发《官渡区2024年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4+3+3”的防控措施,确保中毒人数和致死人数保持在低风险等级。及时发布食用野生菌、散装白酒、农村集体聚餐、草乌附子、野菜等食物中毒防控预警公告,广泛在各领域、各行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全区共发放食物中毒防控知识等宣传材料10000余份。强化应急处置。坚持一线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开展2024年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应急演练桌面推演,确保遇突发事件能快速应对、迅速控制、妥善处理。组织开展官渡区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问计于民”、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等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

4.全力开展好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工作。开展产品质量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抽查,完成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器、儿童玩具、文具、化肥等产品的监督抽样。开展重点工业产品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未经认证产品等行为。一是加强辖区内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产品质量监管,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共计开展4次监督检查,对208家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完成100%全覆盖,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2份,当场处罚决定书21份,监督整改企业33家(含案件办理11家)。完成省级监督抽样2批次,市级监督抽样11批次,执法抽样11批次,立案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案件9件,摩托车头盔2件,收缴罚没款58796元,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60辆,没收不合格的摩托车乘员头盔(规格型号X6)5个。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检查生产、销售企业33家,产品包括灶、燃气具、热水器,涉及品牌16个,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1个。二是引导、扶持优势企业主导和参与国际、国家及行业、地方标准、地方规范制、修订。完成省级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评审后处理。开展2024年重要标准宣贯的培训宣传计划。三是加强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管,提升规范认证市场管理能力,强化认证监管。此项工作结合产品监督工作开展。完成国家局自愿性认证活动检查,检查企业8家。做好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完善和改进检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查验工作。完成78家检验检测机构的年度审查,完成率100%,牵头完成2024年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货车销售企业的检查力度,及时与相关单位反馈检查情况,形成监管合力。

5.全力开展好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024 年共检查特种设备4750台,其中检查压力容器19台,电梯4561台,压力管道3套,厂(场)内机动车102台,锅炉12台,起重机械53台。共对56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超期未检的126台特种设备下达了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已有51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成特种设备隐患的整改,另5家正在整改中。共立案调查处理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规的案件3件,处罚金额共计2万3千元。处罚了1家电梯维保单位2家使用单位。截至目前,官渡区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年初按上级要求制定了《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及开展了相关的电梯专项整治行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电梯维保单位专项检查。着力提升相关单位管理能力和人员素质,深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已召开三次“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宣讲培训会”,完成培训300多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人。

6.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2024年,价监科紧盯“守秩序、守稳定,护民生、护发展”主题,重点整治教育领域、医药领域、旅游领域、殡葬领域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截止目前,全局查办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0件,罚款金额5.51万元,没收金额14.2383万元。检查学校、幼儿园及教培机构39家,非营利性、营利性医疗机构9家,水电气代收代缴经营服务单位(含物业公司、市场管理方)73家,宾馆酒店、民宿35家,旅游餐饮经营者51家,旅游商品经营者39家,化肥经营户5户,会同民政、发改等部门对昆明松鹤殡葬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官渡区殡仪服务中心、天碧陵园单位开展联合检查,督促辖区17户殡葬用品经营户落实明码标价要求。同时,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以及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价费分离有关工作要求,积极督促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物业公司、市场管理方)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有关规定,截至目前,检查住宅小区8个次,商场3家次,市场10个次,充电设施场所49个,发现未落实明码标价经营主体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户。

7.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紧盯重点,压实责任。以日常检查为抓手,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紧盯疫苗、特殊管理药品、植入性医疗器械、特殊化妆品等重点品种,菊花园中药材专业市场、螺蛳湾化妆品集中交易区等重点区域,全面排查药械质量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公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2024年,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678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51家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483家次、医疗机构258家次;开展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202家次;实施药品监督抽检18批次,菊花园中药材专业市场中药材评价性抽检30批次、枸杞监督抽检4批次,医疗器械监督抽检7批次、化妆品监督抽检20批次,样品合格率100%;评估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表962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表79份、收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表272份;立案查处“两品一械”行政处罚案件36件;开展“两品一械”风险会商2次。加强宣传培训,促进社会共治。以“5·25”爱肤日、“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周”等为契机,开展“两品一械”线下宣传活动4次;组织开展法规宣贯培训4次,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提高“两品一械”质量管理水平。

(四)坚持公平公正,强化法治思维,全力守护市场秩序

1.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完善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持续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今年组织各单位共清理文件176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培训,全面宣传培训《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重要意义、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和审查机制等内容,持续释放提振市场信心的制度成效,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 2024 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网络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行为,规制网络商业诋毁,打击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保护老妇幼等重点人群合法权益,查处商业贿赂,规范新型营销行为,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加大商业标识保护力度,打击生产销售仿冒混淆商品行为,激发市场竞争活力。开展网络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工作,深化落实《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规范网络市场竞争行为,维护网络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持续优化网络市场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切实维护网络经营者、消费者等多方主体合法权益,赋能数字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今年立案查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4件。开展直销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信用分类监管评价核查工作。对在官渡区的3家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和59家授权经销商、服务网点检查和抽查,进一步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行为,提升直销企业的监管效能,引导直销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促进直销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2.加强执法监督、行政监督,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一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依托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系统,对办结的449件案件进行了公示;对在履职过程中发生的行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截止目前,组织召开案审会18次、部门负责人会议18次,讨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375件。2024年共查办案件481件,不正当竞争类案件4件、计量违法类案件77件、产品质量违法案件63件、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6件、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75件、食品违法类案件98件、市场主体违法案件6件、药品化妆品器械违法案件27件、广告违法类案件15件、价格违法类案件9件、特种设备违法案件3件、虚假宣传类案件2件、烟草类案件5件、逾期未年报案件4件、商品条码类案件2件,长期停业未经营吊销营业执照类案件85件。二是通过“案件协查”平台系统收全国各地“案件协查”59件、回复58件,向全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案件协查”8件。对全局2023年度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各抽查50卷进行抽查自评。评查结果均为优秀,无不合格案件。三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依托法律顾问认真做好应复应诉工作,共办理行政诉讼15件、行政复议260件,法律顾问参与修订、审核合同、协议75份。对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事项清单、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完成每人60学时的学习培训。开展柔性执法,建立包容审慎的执法监管机制。截止目前,全局适用容错纠错“清单”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32件,减轻行政处罚案件51件,从轻行政处罚242件。

(五)坚持服务民生,聚焦百姓福祉,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1.持续优化集贸市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围绕“整洁、有序、规范、标准”的目标,对全区集贸市场集中开展规范提升活动。不断建立完善集贸市场常态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市场开办方市场管理的主体责任,增强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并打造了下临江里、东站等5家标杆集贸市场,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定期召开生活垃圾专题会议。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研究工作措施、方法,统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全力以赴服务保障南博会召开场馆交易秩序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共巡查场馆 428次,检查1096人次,清理占道经营645摊/次,取缔游动商贩172个次,共检查展位1498个次,检查商品523余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2220元。 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虚假宣传、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非法经营活动。截至目前,出动5236人次,出动车辆2618车次,检查集贸市场7262个次,经营户12590户次,整治取缔占道经营8250摊,督促清扫垃圾12638.5吨,清理卫生死角4528个, 清扫公厕8752次,清除小广告3547张。

2.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在昆明”活动。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在昆明”活动。截至10月底,全区共创建“放心消费在昆明”承诺单位5814户、消费维权服务站229个、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81户,带动了全区消费环境的整体优化。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截止10月底,依据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9件,罚没款23.1134万元;对15个广告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没款2.4185万元。认真办理区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今年,共办理2024年区级人大建议主办件1件、区级政协提案协办件3件、2023年办理为B类需要继续续办的区级政协提案2件(主办、协办各1件)。组织开展消费维权集中宣传活动。2024年3月15日,区市场监管局、区消费者协会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在矣六街道螺蛳湾国际商贸城云品馆举行“官渡区纪念‘3.15'宣传活动”。做好限额以上广告业营业额增速工作。

3.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及时传达部署上级精神和工作要求,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组织制定各类应急行动工作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收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8次。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和辖区实际,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燃气、冬春火灾防控、物流仓储重点场所领域消防安全、高层建筑及岁末年初、传统节日、重大会议期间生产、交通、消防安全隐患等12项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收集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和区安委办工作部署组织对官渡区辖区129家专业市场在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截止10月底,已基本完成整改,11月,已组织复查和精准执法。制定我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专班工作机制、挂图作战重点目标任务清单,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系统进行录入和维护。加强与区安委会、区消安委会、区交安委会、等区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信息报送及意见反馈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9021637.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021364.98,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1%;其他收入272.63,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281274.27元,下降23.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091147.68元,下降23.4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90126.59元,下降99.86%主要原因2024年无卷烟市场整治办案协作经费收入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9168859.39。其中:基本支出53706243.20,占总支出的90.77%;项目支出5462616.19,占总支出的9.23%;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124106.63元,下降23.4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296513.62元,下降7.41%;项目支出减少13827593.01元,下降71.6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贯彻过“紧日子”的政策,项目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706243.2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192862.79元,占基本支出的93.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13380.41元,占基本支出的6.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62616.19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通过具有重大社会效益的项目如食品抽检项目1150000元,2025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102000,执法办案项目100000元等其他项目打造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提升辖区市场主体(经营主体)诚信、公平、守法、合法经营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辖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塑造品牌、推动创新、促进发展、引导消费、接动内需、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作用,承担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食品的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负责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后处理工作,依法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抽检,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确保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组织开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018657.6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5%。与上年相比减少18115357.61元,下降23.49%,完成年初预算的91.8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994166.1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46%,完成年初预算的88.20%

2011409知识产权宏观管理223000元,主要用于反映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013801行政运行35979357.72元,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发放以及日常公用经费,维护日常运转;

2013804市场主体管理3297999.8元。主要用于: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174588元,主要用于: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

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147744.5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171476.16元,主要用于:无功能科目的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13897.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8%,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9%。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2798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654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07029.4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10364.1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2080704社会保险补贴85404.02元,主要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156900元,主要用于:公益岗位就业岗位补贴。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000元,主要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42639.8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5%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8420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7404.86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793596.99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3218.03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残疾人保障金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7882.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完成年初预算的%

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14182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支出;

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3700元,主要用于:其他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50072.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完成年初预算的91.68%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9200.00元,决算为250807.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5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6359.60元,增长73.6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9200.00,决算为250807.6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6.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6359.60元,增长73.63%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9200.00,支出决算为250807.65,完成年初预算的46.5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6359.60元,增长73.6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39200.00,决算为250807.65,完成年初预算的46.51%;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贯彻精简节约政策,有所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6359.60,增长73.63%;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贯彻精简节约政策,有所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0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13380.41比上年减少440497.58,下降11.1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提前退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电费,水费,培训费等,保证机关正常运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5733600元,其中,流动资产327800元,固定资产148949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109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637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1247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8辆,账面原值11747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55488.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55488.6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81139.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19539.5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11100342401111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27023709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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