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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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负责研究拟定全区建设事业的规章、中长期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城市建设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3)负责区级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的职责,做好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和服务工作。
(4)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监察,建筑市场、建筑工地执法监察工作。
(5)负责全区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建筑企业的市场准入登记及管理工作。
(6)负责政府工程项目的代建监督、指导工作;指导全区城镇建设工作。
(7)负责全区城镇建设抗震设防管理及城镇民居抗震安全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8)负责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预拌商品混凝土及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拟定辖区内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计划,并负责实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负责辖区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10)负责辖区内的开发楼盘的登记备案及对《商品房购销合同》的审验、备案登记等房产交易管理;负责辖区内的房屋权属登记,核发及注销《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利证》等房产权利的管理工作;负责调查、管理辖区内各大市场、小区、商业用房、私房等出租户,核发《房屋租赁备案凭证》。
(11)负责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三级)的核发工作及对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12)负责辖区内房屋拆迁相关资料的审核,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全区的拆迁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13)负责辖区内未出售的直管(自管)公房的修缮、租金收取和日常管理。
(14)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 昆明市官渡区市政养护管理处
(1)贯彻落实城市道路、桥梁的路面及井盖运行管理的政府规章和管理规范。拟定官渡区城市道路、桥梁路面及井盖管养维护计划和年度建设维护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辖区内市政道路(接管责任范围)上的车行道、人行道、路沿石、流水石、盲道、无障碍通道口隔离桩、地钉、人非隔离栏的维修工作。
(3)辖区内桥梁(接管责任范围)上的车行道、人行道、防护栏、隔音屏、雨水篦子、落水管、桥梁伸缩缝、防炫目遮光板、防撞墩、人行天桥电梯的维护工作。
(4)辖区道路上无产权单位的各类窨井盖、立杆等市政设施处置工作;督促产权单位对管辖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病害窨井盖进行处置。
(5)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桥梁的安全检测工作,依据检测结果拟定病害修缮工作方案,并对有病害的桥梁进行维修。
(6)按照《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涉及征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用。
(7)参与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接管工作。
(8)按照道路、桥梁等相关资金计划对资金进行合理使用。
3. 昆明市官渡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1)做好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保障安全施工具体措施的资料查验;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的安全、文明生产日常监督工作。
(2)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贯彻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参与辖区内建筑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的救援工作。
(4)依法对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备案、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
(5)组织和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整治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对辖区内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6)负责区属建筑企业的资质审查及日常变更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款清欠工作。
(8)对辖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备案抽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等。
4. 昆明市官渡区住房保障局
昆明市官渡区住房保障局于2012年4月25日经编办批准成立,为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我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住房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方针政策。负责官渡区廉租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和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租金核减等工作,负责官渡区经济适用房申请的初审工作,负责辖区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直管公租房的管理和维护,直管公房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收缴管理,保障性住房的信息数据,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9个内设机构,包括: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11个:行政办公室、财务室、工程管理处、城镇建设管理处、建筑市场管理处、建设质量监督处、建筑工程安全处、城乡建设市场监察处、房地产业处、物业管理处、防震减灾办公室;昆明市官渡区住房保障局4个:办公室、计划发展科、综合业务科、信息管理科;官渡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工程技术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科、建筑企业管理科、消防工程技术科、消防工程质量监督科;昆明市官渡区市政养护管理处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劳科、安技科、综合科、养护队、机修车间、监察市政中队。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2.昆明市官渡区住房保障局
3.官渡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4.昆明市官渡区市政养护管理处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2.昆明市官渡区住房保障局
3.官渡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4. 昆明市官渡区市政养护管理处
纳入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2人(离休0人,退休15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24年,官渡区住建局实施了螺蛳湾国际商贸城片区商城大道及周边支、次道路等共计20条市政道路提升改造。项目采用EPC建设模式,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地下综合管网及配套建设完善海绵设施等。项目于2023年5月开工,目前项目范围内20条市政道路已同步开展推进。2024年截至11月,道路工程已完成45%、排水工程已完成92%、电气工程已完成96%、交通工程已完成52%、绿化工程已完成49%,项目形象进度总体完成70%,预计2024年12月底完大面完工。
2.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经官发改投资〔2023〕15号文批准建设,总投资为28673.4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庭院管道隐患改造36.078公里;公共立管改造73.6公里;居民用户端安全装置326174套;超期表具更换143383户。官渡区住建局为项目建设单位,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为实施单位,项目建设模式由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代建。目前官渡区5个标段均已进场施工。2024年截至12月31日,累计立管改造完成52公里(含居民入户5620户)。
3.官渡区2024年计划改造85个小区,建筑面积约134万平方米,437栋建筑,共惠及群众17000户。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道路平坦化处理、雨污分流及淹积水改造、小区绿化景观提升、海绵城市改造、外立面局部处理、垃圾分类及照明等附属设施完善、养老托幼爱心食堂建设、完善运动健身设施等。项目于2024年3月进场开工,2024年截至11月,已大面完工,正在进行查缺收尾工作,计划于12月30日全面完工。2024年2月17日,官渡区2023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项目被省住建厅评选为全省老旧小区优秀改造典型县区,获得省级奖励资金1500万元。
4.治理房地产乱象
重点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营销过程中恶意、夸大宣传,一房多卖行为开展执法检查。排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以认购、认筹、预定、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费用的行为;排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强制交房的情形;排查是否存在垄断房源、捂盘惜售、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的投机炒房行为。针对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导致“烂尾楼项目”引发系列乱象问题,全力排查有可能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重点人群,落实信息收集、预警及防范工作,重点加强对售房纠纷事件的跟踪监控。
5.全力推进保交楼、保交房工作。
官渡区被住建部列入逾期难交付保交楼项目共有16个,2024年截至12月31日,官渡区已完成保交楼项目16个。官渡区保交房共有14个项目,2024年截至12月31日,已完成保交房项目12个,目前推进缓慢项目2个。
官渡区紧紧围绕项目复工续建,采取区级国有平台公司介入、央企参与项目建设、专项借款调剂使用和配套融资白名单支持等方式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官渡区成立交房工作专班,明确了政法、公安、住建、信访等部门的责任,要求各部门要统一思路、形成合力做好保交房工作;二是及时梳理官渡区保交楼范围内其他项目专项借款资金使用情况,在其他项目有多余专项借款资金的情况下,调剂资金至交付困难的项目用于复工续建;三是积极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在法院的支持下,拟采用资产置换冻结资金的方式,将冻结资金解封用于偿还专项借款的本金。四是持续督促企业履行“保交楼”主体责任,有效利用现有剩余资金,完成保交楼任务;五是积极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官渡区辖区内金融机构沟通后续融资事宜,拟采取按揭贷款、并购贷、流贷等方式积极筹措后续建设资金。六是官渡区住建、金融办召集辖区内所有银行及有深入合作的金融机构,提出在后续维修资金存入等方面给予支持融资银行更多优惠条件,目前吸引了包括光大、中信等银行积极对接恒大公司研究更多融资方案;七是全力做好业主接访、维稳工作,认真推进信访矛盾纠纷化解。
6.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2024年截至12月31日,完成了对俊发集团有限公司、昆明悦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绿地春城置业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一级监管项目共656笔共4.11亿元的资金拨付初审工作。存量房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2024年截至12月31日,共办结存量房备案7670件,其中存量房转让7389件,合同成交金额超54.21亿元。在“商品房库存消化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内进行去化房屋标记工作,共标注31432套,面积1186047㎡。商品房项目备案管理。2024年截至12月31日,我局产权处管理的商品房合同备案工作共实现网上合同备案8062套,建筑面积40.76万㎡;共办理《商品房购销合同》注销、更正业务3493件;协助司法机关办理商品房预查封、续封、变更业务404宗,共计7794套。
7.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屋租赁市场秩序,继续做好租赁备案工作。2024年截至11月,共处理93件涉及房屋分隔搭建出租的投诉,处理房产中介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投诉986件。通过“昆明租房备案”微信小程序和“昆明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累计完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106688条。认真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通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进行整治,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出租房屋违法违规情况。截至目前走访了20余所学校附近周边的经纪机构,暂未发现有出租给未成年人的情况。走访了12家房屋租赁企业,抽查了签订的租赁合同,暂未发现出租给未成年人情况。
8.积极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根据《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云建规〔2019〕2号)文件要求,指导辖区64家物业服务企业175个项目进行了信用评价申报工作。经过企业自评、社会评价、主管部门审核,我局共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了待审4A项目139个、3A项目32个、2A项目4个;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评选,评定了4A(待省住建厅审核5A)27个项目、4A项目85个、3A项目77个、2A项目13个。截至目前,官渡区物业行业荣获6个市级“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国家“美好家园”典型案例1个,云南省“美好家园”小区2个,昆明市“美好家园”小区3个。
9.大力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追缴工作。因我区2017年前商品房项目数量庞大,时间跨度较大、历史问题较复杂,相关政策不够健全和完善,导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能100%归集。为加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追缴力度,我局成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催交追缴专班,制定了催交追缴工作方案。定期召开工作情况进展会议,统筹各方力量,建立相关部门联络对接机制。根据部门联络对接机制,我局已将开发商代收未移交维修资金小区数量及基本情况移交至区审计局,下一步将按照审计要求,邀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进行测算,开展追缴工作。2024年截至12月31日,共追回欠缴金额489.84万元。
10.指导街道推进业委会和物委会建设。为推进《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物管处共出动110人次下沉8个街道55个社区开展集中和现场业务培训,按政策文件要求对物业分级管理后各部门的权限职责进行了讲解,对成立业委会和物委会的必收要件、审批流程、法律法规、政策要点进行了讲授答疑,对线上电子系统操作的使用进行了操作演练。截至目前,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比例10.5%,物业管理委员会100%覆盖。
11.加强市政道路和桥梁日常维护管养
严格按照建设部《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建设部《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17)、建设部《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8号令)及《昆明市城市道路管养维修办法》(昆政发〔2012〕42号),加强对区市政养护管理处现管辖范围内的209条道路(34条快速干道、26条主干道,95条次干道及54条支路),139座桥隧(107座普通桥梁、14座立交桥梁、17座人行天桥、1座隧道)及其附属市政设施的管养维护力度。2024年以来修补沥青路面6464.24平方米,漆划路面标线8299平方米,检修人行道781.69平方米,修复路沿石164.4米,修复防撞隔离设施75个,修复更换窨井盖7套,修复盲道172.6平方米,修复更换雨水篦子47套,清除地钉336个,修复非隔离栏等各类护栏471.4米,修复桥梁伸缩缝130.1米,修复桥面117.96平方米,修复防撞警示柱60个。
12.开展官渡区2023年桥梁检测工作
为确保管辖范围内的桥梁安全运行,2024年我处完成了日新立交和国贸路立交的外业检测工作。
13.推进官渡区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治理工程
按照官渡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官渡区2024年市区挂牌督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请示的批复》相关要求,由我处负责官渡区2023年6个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的治理工程。我处已完成彩云北路-宏仁村路口、彩云北路-凉亭中路口、昌宏西路-老官南路口、珥季路-曙光小学路口、珥季路-秀河路口和云秀路-龙马村委会路口6个安全隐患点治理工作。
14.做好质量监督备案、竣工验收备案及安全资料查验工作。查验办理施工许可中质量监督手续64项,查验办理施工许可中保证安全施工具体措施的资料65项,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承诺项目40个,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7项,办理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申请17个。
15.依法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2024年质量监督房建项目34个,面积约455.86万平方米;装修改造及市政项目43个。巡查抽查工程质量227次,查出一般性质量隐患及问题500余条;人防工程质量监督27个项目,巡查抽查人防工程质量186次,其中线上审核资料105次,现场检查81次;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责成相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落实。房建工程竣工验收完成18个项目,共193.92万平方米,所监督建筑工程未出现质量事故,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积极响应群众诉求,处理并办结投诉225件。严格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的工作要求,加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过程的监督,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未合格的项目不进行竣工验收及备案。共计完成15个项目节能分部验收,节能分部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认真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工作,共计完成抽查检查20个项目,未发现项目违规使用自拌混凝土、自拌砂浆、不合格钢筋原材料等情况,实体质量基本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6.依法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及扬尘治理防控工作。2024年安全监督房建项目124个,其中正常施工项目78个,其余停工项目均按要求办理中止监督手续。检查巡查工地300余个(次),面积1500余万平方米,查出各类隐患700余条,开具执法文书185份(其中暂时停工整改指令书3份、整改指令书156份、检查记录26份),根据整改回复情况统计,重大隐患100%整改到位;认真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134台,严格审核起重设备、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备案情况及超危大工程的专家论证及实施情况,对发现违法劳动纪律、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问题立即下发整改或暂时停工整改指令,限期整改,确保施工安全;对危大工程、超危大工程、特种设备加大专项检查频次,开展专项检查10余次;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制作建筑施工安全普法强基PPT,在全区各在建项目进行宣讲;认真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检查巡查工地300余个(次),扬尘治理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处理市长热线12345投诉件169件,信访件16件。
17.认真开展消防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及规定开展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及时办结受理事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法并督促改正。共计办理消防设计审查32件,新建工程消防验收24件、装饰装修改造工程消防验收8件,消防验收备案15件,备案抽查5件;认真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管及违法行为查处,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工程项目五方主体履行消防工程施工质量责任的监管,规范辖区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过程管理,进一步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协调,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违法事实调查取证工作,2024年移送官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处理案件17件,约谈参建主体单位5起。
18.做好建筑业企业及建筑市场管理。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初审工作,完成资质变更474家企业,新办、增项资质239家;认真开展建筑业产值提醒报送及企业“入库”工作,通过电话通知、实地走访进行政策宣传,了解企业困难及诉求,积极配合开展建筑业企业产值报送,推进建筑业企业“入库”工作;扎实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处理工作,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日常监督管理,重点检查平台“一金七制”落实情况,对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进行全覆盖检查,并提出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项目限期整改,确保各项目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落地,共计处置农民工欠薪投诉件94件,信访件70件,配合相关部门现场协调处理农民工上访讨薪90余次,其中涉及5000余名农民工,配合相关部门解决农民工工资7000余万元。
19.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原项目为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官渡区珥季路KCGD2020-33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因市城投自身原因无法实施。为确保2023年省、市、区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按期完成,我区于2024年5月17日上报昆明市人民政府,申请将上述 657套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项目调整为官渡区尚雅园(KCGD2020-7号地块)项目,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5月25日批复同意调整。该项目由昆明华润置地三联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已验收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子君村欣景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158套,由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项目为现房,系闲置经济适用住房经市政府批准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该158套建设任务已完成。
20.2024年度市政府下达官渡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任务为632套,原项目为:金域南郡1号地块(南郡荟广场),项目由市安居集团公司通过购买万科公司项目(即金域南郡1号地块(南郡荟广场))实施,因安居集团客观因素无法按计划组织实施,为确保2024年任务按时开工,根据2024年8月22日市政府专题会议、2024年9月3日省住建厅召开的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会商会议精神,由昆明安居集团用其成熟且未列入过以往年度计划的存量公租房、未售商品房等进行项目置换,置换项目为子君惠园(576套),剩余56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指标由市住建局通过昆明安居集团历年来建设的存量房源在全市范围内其他区县统筹实施,目前已按程序上报市住建局,待市政府批准项目置换后,将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并组织项目联审,开展项目认定相关工作。
21.做好我区保障性住房维修、维护等工作。2024年对各小区住房漏水、设施设备损坏等及时进行维修,确保住户正常使用;完成辖区内各保障性住房小区腾退房屋的维修、改造,确保再次分配;督促、规范保障性住房各小区各类车辆停放、电动车充电等,整治小区环境,改善小区居住环境,提升住户的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
22.督促、协调、指导各项目单位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是事关民生的重点建设项目,督促各建设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来对待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始终坚持建设工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理念,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执行预决算审计监督;认真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23.认真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工作
(1)认真做好保障性住房的日常受理工作。按照《昆明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7号)的有关文件精神,2024年截止11月共受理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廉租住房申请共计15户,审核完成12户,有3户已享受住房保障,另外9户已列入保障计划,计划于12月进行实物配租保障。
(2)全力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2024年共开展9批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共计分配保租房1036套,区属产权公租房418套,廉租住房6套。
(3)确保租赁住房补贴的正常发放。做好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及时为最低收入困难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发挥好解决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作用。按照工作计划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24.做好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工作。
(1)明确工作责任,理顺工作关系。为完善我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措施,工作人员加强了与各小区物管,保障对象所属社区、街道之间的联系,积极协调,规范了保障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职责。日常管理工作中不继提高动态管理水平,推行上门工作,上门服务,开展好保障对象家庭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及时掌握保障对象的动态情况,提高了管理效率。
(2)做好住房保障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在日常管理中听取住户的意见和建议,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情况摸底,做好巡查记录,针对管理难点问题加大走访调查力度,加强物业与承租户的联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规范小区管理。
(3)抓实安全生产,确保小区和谐稳定。2024年至今,共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展了7次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消防安全等方面风险隐患24起,针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对项目运营单位下发了2份整改通知,目前,均已完成了整改,为保障性住房小区住户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居住环境。
25.住房补贴发放工作。2024年对官渡区区属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及铁路划转地方职工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73,134,837.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7,200,998.56元,占总收入的98.75%;无上级补助收入,增长0%;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933,838.45元,占总收入的1.2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1,037,310.09元,下降30.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6,371,658.39元,下降31.65%;无上级补助收入,增长0%;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5334348.3元,增长889.8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460,000,000.00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678,130.00元,减少原因是2024年专项债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得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雨污分流市政主干建设项目市排水公司拨入2,500,000.00元;人民东路等七条道路市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拨入2,781,025.05元,导致其他收入较2023年度大幅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06,106,258.41元。其中:基本支出34,399,023.37元,占总支出的6.80%;项目支出471,707,235.04元,占总支出的93.2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8,838,609.18元,下降22.7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14,570.25元,下降2.86%;项目支出减少147,824,038.93元,下降23.8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实有在职人员150人,2024年度实有在职人数128人,人员减少对应人员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具体项目为昆财债〔2023〕41号昆明市官渡区2022年主城区二环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昆财债〔2023〕11号昆明市官渡区2023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项目资金、昆财债〔2023〕41号昆明市官渡区2023年主城关上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官财字〔2023〕15号昆明市官渡区2022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项目专项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399,023.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664705.69元,占基本支出的94.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34317.68元,占基本支出的5.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1,707,235.0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59,922,806.58元。
主要项目有:
1.巫家坝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飞虎大道、春城路下穿项目建设资金项目经费30,000,000.00元,巫家坝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飞虎大道、春城路下穿项目建设第二批资金经费50,000,000.00元主要用于巫家坝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飞虎大道、春城路下穿项目建设。
2.昆明市官渡区螺蛳湾片区排水防涝及淹积水整治工程项目经费36,000,000.00元,主要用于昆明市官渡区螺蛳湾片区排水防涝及淹积水整治工程。
3.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项目经费52,110,000.00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4.昆明市官渡区2022年主城区二环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资金30,000,000.00元,主要用于官渡区二环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5.官渡古镇片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经费15,578,130.00元,主要用于官渡古镇片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
6.昆明市官渡南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经费20,400,000.00元,主要用于官渡南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7.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经费88,900,000.00元,主要用于昆明市官渡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
8.道路及市政设施日常维护经费项目经费998596.62元,主要用于对区市政养护管理处现管辖范围内的209条道路(34条快速干道、26条主干道,95条次干道及54条支路),139座桥隧(107座普通桥梁、14座立交桥梁、17座人行天桥、1座隧道)及其附属市政设施的管养维护。
9.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经费700000.00元,主要用于按照官渡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官渡区2024年市区挂牌督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请示的批复》相关要求,由我处负责官渡区2023年6个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的治理工程。我处已完成彩云北路-宏仁村路口、彩云北路-凉亭中路口、昌宏西路-老官南路口、珥季路-曙光小学路口、珥季路-秀河路口和云秀路-龙马村委会路口6个安全隐患点治理工作。
10.主城区市级统一管理及维修维护道路项目改造和修复任务经费项目经费1400000.00元,主要用于朱家村立交桥伸缩缝破损问题集中整治修复,并对彩云北路路面进行了重新铺设,完善了交通标识标线,使道路景观和通行能力都有了较大改善。
11.官渡区昌宏路-雨龙路等4个节点工程性改造项目、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程项目、2023年官渡区市政道路桥梁等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日常养护及窨井盖雨水箅子备货先行处置项目经费900000.00元,主要用于昌宏路-雨龙路交叉口道路交通节点、二环南路-民航路道路交通节点、昌宏西路-彩云北路交叉口节点、古渡口路-海贝中英文小学交叉口道路交通节点改造;彩云北路小新村路段恢复交通信号灯,设置行人过街通道、东三环朱家村立交至昌宏路高架桥路段双向路面防滑处理,完善标识标牌、官南大道广福路至南坝立交段修复道路中间拦马桩,8个路口施划交通标线,设置减速震荡线,设置爆闪灯,完善标识标牌、官南大道日新路至南坝立交路段临河一侧设置波形护栏、彩云北路朱家村路段绿化带中央设置高隔离栏、环湖东路回龙村公司沟桥路段设置防护隔离栏交通安全隐患点治理工作。
12.窨井盖、雨水篦子备货先行处置经费、桥梁检测经费、车辆租赁经费、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经费540784.08元,主要用于日新立交和国贸路立交的外业检测工作,修复更换窨井盖、雨水篦子54套,修复盲道172.6平方米。
13.业务费专项经费148061.99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职工食堂伙食费(单位缴纳部分)、2024年职工体检费。
14.昆明市官渡区2023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项目资金1,000,000.00元。保障性住房业务费专项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伙食费(单位部分)和住房租赁补贴宣传工作费用。
15.电信IP专线(50M)租用经费57,996.00元,主要用于支付电信IP专线(50M)租用费用。
16.保障性住房系统维护专项经费7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保障性住房系统维护费用。
其他项目:
2022年昆明市官渡区淹积水点排水管网整治项目资金2,470,000.00元;官渡区二环内清污分流改造工程专项资金79,608.48元螺蛳湾国际商贸城片区市政道路提升改造项目资金6,600,000.00元;官渡区雨污分流市政主干建设资金2,161,889.50元;官渡区世纪城片区庭院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资金3,600,000.00元;肉联厂道口看收费用及设备维修专项经费380,000.00元;房管所食堂运行专项经费14,884.40元;A1312C1地块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套直管公房临时安置过渡费五里多菜园子8号资金39,600.00元;
业务专项经费30,000.00元;
福兴小区20套直管公房临时安置过渡费福兴小区资金729,081.00元;
A24(1)地块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4套直管公房回迁安置过渡费菊花里11号资金121,614.3元;
官渡14号路含地下综合管廊及五甲塘分区市政道路PPP项目原社会投资人合同纠纷案诉讼费用项目资金2,649,925元;
房屋产权专项经费6,088,228.4元;
非经营性自建房整治销号项目资金349,061.00元;
官渡区49号路电力通道新建工程项目资金2,000,000.00元;
昆明市官渡区老旧小区排水防涝及淹积水点整治工程项目资金4,700,000.00元;
2024年节水补助项目资金12,000.00元;
35市政道路提升改造项目资金2,000,000.00元;
官渡区昌宏路南段广福路至环湖东路市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2019年至2020年项目经费3,000,000.00元;
官渡289、290、299号新建工程普自片区配套三条市政道路项目资金2,000,000.00元;
人民东路等七条道路市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经费2,781,025.05元;
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资金29,768.00元;
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第二批资金7,998,819.00元;
202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老旧小区改造资金9,500,000.00元;
2021年昆明市官渡区城镇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项目资金2,000,000.00元;
昆明市官渡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经费11,970,000.00元;
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调整资金290,200.00元;
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财政补助资金237,400.00元;
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资金3,524,500.00元;
直管公房零星修缮维修经费维修工程追加经费176,827.12元;
防震减灾专项经费1,400.00元;
省级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0,200.00元;
2023年结转项目资金40,753,38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522,868.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28%。与上年相比增加116,950,211.61元,增长52.31%,完成年初预算的556.4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12,497.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4%。主要用行政单位离退休2,249,9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27,235.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23,574.8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11,787.4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年度内人员增资导致社保基数上调,对应缴存社保金额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29,08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16,831.2元; 事业单位医疗765343.0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56030.5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0880.8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年度内人员增资导致社保基数上调,对应缴存社保金额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0,976,857.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完成年初预算的349.61%。主要用项目支出2110302水体支出20,976,857.5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年度内新增项目:昆财农〔2024〕18号官渡区世纪城片区庭院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资金3,600,000.00元;昆财农〔2024〕18号螺蛳湾国际商贸城片区市政道路提升改造项目资金6,600,000.00元;昆财农〔2024〕18号2022年昆明市官渡区淹积水点排水管网整治项目资金2,47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8,296,475.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7%,完成年初预算228.5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9,565,810.05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257,805.4元;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支出6,088,228.4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349,061.00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32,000,0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1,233,932.77元;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5,801,638.2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年度内新增项目:昆财建 〔2024〕44号巫家坝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飞虎大道、春城路下穿项目建设资金30,000,000.00元;昆财建〔2024〕12号昆明市官渡区2022年主城区二环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资金30,000,000.00元;官财预追加〔2024〕66号非经营性自建房整治销号项目资金349,061.00元。
12.农林水(类)无出1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200%。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12,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新增项目:昆财农〔2023〕207号2024年节水补助项目资金12,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7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完成年初预算的70.57%,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滇池绿道三个半岛段慢行系统贯通工程项目资金5,000,000.00元未达到支付条件。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4,284,352.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9%,完成年初预算的4494.9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支出2,408,502.00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14,093,827.12元;保障性租赁住房4,052,100.00元;老旧小区改造83,698,819.00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31,10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年度内新增项目:昆财建〔2023〕71号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经费88,900,000.00元;昆财建〔2024〕117号昆明市官渡区文化生态新城片区永胜新一社区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资金25,017,000.00元;昆财建〔2024〕13号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资金52,110,000.00元;昆财建〔2024〕53号202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老旧小区改造资金9,500,000.00元;昆财建 〔2024〕64号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第二批资金7,998,819.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14.50%。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00.00元;地震预测预报10,2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官财字〔2024〕15号防震减灾专项经费未支出完成。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4,200.00元,决算为45,289.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652.57元,下降39.5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4,200.00元,决算为45,289.1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8.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652.57元,下降39.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4,200.00元,支出决算为45,289.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652.57元,下降39.5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4,200.00元,决算为45,289.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事业人员租车费用未列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9,652.57元,下降39.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仅剩余4辆公务用车,并厉行节约,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4,317.68元,比上年减少110,135.53元,下降5.97%,主要原因是 2024年办公费较上年支出减少199,512.16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3,798.21元;水费48,400.8元;电费41,251元;邮电费73,905.75元;物业费60,000.00元;差旅费102,878.00元;维修(护)费53,120.00元;培训费13,950.00元;工会经费111,540.00元;福利费80543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289.14元;其他交通费用270,953.7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800.00元。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7,845,869,210.22元,其中,流动资产35,365,944.71元,固定资产26,144,946.3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40,773.62元(净值),其他资产7,821,152,554.83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28,085,231.7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5,545.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90,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65,64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755.35平方米,账面原值14,599,631.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44,230.9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499.3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079.3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62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62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11103300101111
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决算报表部分)25102720251027043542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