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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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官渡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社会救助的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及地名管理的政策;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工作;负责辖区内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报批工作,并按程序上报;负责(县)区、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和管理,调处边界纠纷;负责地名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和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全区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工作;承办勘界相关事宜;负责规范地名标志牌、门牌的设置与管理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婚姻管理的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殡葬管理的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政策,协调推进困难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8.承担官渡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老龄工作的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9.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困境儿童救助保护的政策;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养老服务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官渡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2.官渡区殡葬管理所;
3.官渡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名下有所属单位3个(官渡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官渡区殡葬管理所、官渡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但不属于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政治担当。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扎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学习。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等制度。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聚力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及时发放各类社会救助金。2024年累计为33316人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22832933元;累计为1730人次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供养金及护理照料补贴1895657元;累计为636人次困难人群发放临时救助金2013439元;累计为47395人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489130元。二是从严从实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深化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落细“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单人保、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人户、低保渐退期、刚性支出扣减”等举措,持续做好低收入监测户救助兜底保障。倾斜对重度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政策,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畴。积极推进居住地申办低保、特困供养工作,有效解决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困难群众申办低保和特困供养难题。截至2024年12月,居住地申办低保4户9人、特困1户1人。三是大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建立“中秋”“春节”两节慰问长效机制,以在册困难群众为基数,慰问困难群众(低保、特困、困境儿童)5979人,支出慰问金637700元;分别到安宁麻风病院、昆明市社会福利院、官渡区矣六敬老院、寻甸社会福利院开展慰问活动;走访慰问8个街道困难群众代表16户。四是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建成1个区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8个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101个社区“儿童之家”的1+8+N三级联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和风险管控机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帮扶实”;2024年1至12月累计为262人次发放基本生活费356562元。五是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2024年发现流浪乞讨人员197人次,其中送往市救助站救助9人次,护送至医疗机构救治6人次,资助或护送返乡2人次,异地接回安置1人,现场劝导、劝离179人次。
(三)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助力养老事业稳步发展。一是持续推进“1+8+N”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成一个养老综合服务示范中心,8家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18家、建设完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7个,“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33个,全区共建有养老床位3701张。二是持续推进“官渡照护”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依托官渡区智慧养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出助餐、助医、助洁等10大类45小项预约居家上门服务事项,累计服务老年人22.45万人次。三是开展官渡区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上门服务852人,服务人次5.8万余人次,时长11.28万小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400户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作;建成官渡区时光记忆睦邻中心。四是推动养老事业、产业多业态融合发展。全省首家银发经济产业园揭牌,官渡区康养产业协会成立。五是积极开展“敬老月”活动。组织开展“敬老月-蓝马甲智慧助老行动”、“时间仓”养老志愿服务活动、“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活动;举办集体生日会、长街宴活动、重阳节百福图制作、菊花茶品鉴会等,组织老年人拍婚纱照及全家福、舞蹈表演等文艺节目等;积极举办“养老大集”活动,涵盖老年人医、食、住、用、行等多领域养老服务展示宣传。联合官渡区慈善协会,发布了捐赠倡议书,积极为失独、孤寡、贫困、空巢、高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或物资捐赠。六是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2024年累计为80岁及以上20.9218万人次高龄老人发放补贴25772570元;累计为1075人次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服务补贴53750.00元;累计为3名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发放集中照护救助金8328.82元;开展百岁寿星老人“七个一”走访慰问活动6次,发放慰问金6000元。
(四)强化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婚姻登记及儿童收养工作情况。2024年办理结婚登记6271对,常态化开展婚姻登记颁证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相关工作,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近30万份历史婚姻档案的电子化入库工作。完成神犁文创园公园式婚姻登记点创建。办理孤儿收养登记2件。二是持续推进殡葬改革。2024年,发放惠民殡葬政策补助金3068000元,惠及群众1952人。大力宣传绿色殡葬,低碳祭扫,倡导厚养薄葬,提升文明祭祀意识,树立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三是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社工站建设第三年运行项目,开展3次能力提升培训、3次季度交流会,27次实地督导。官渡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观察点12个项目共计培育发展30余支社区社会组织。四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弘扬优秀地名文化。牵头做好与嵩明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官—嵩”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开展全区街道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对全区13条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开展联合检查;完成16条道路命名、更名和6条道路调整起止点道路的报批工作,建成未命名道路16条;“乡村著名行动”中地名采集上图地名217条;完成8个住宅项目命名、核定门牌号18个;处理路名牌损坏案件15件,修复破损地名标志牌41余块,2024年共设置街路巷地名标志牌13块;完成11条新命名地名备案公告,复核地名36条;做好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弘扬优秀地名文化,“官渡”作为历史城镇名被列入第一批省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
(五)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提升为民服务能力。一是官渡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2024年官渡区共登记社会组织610家,2024年年检参检合格共432家,合格率74.1%。二是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持续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官渡区共依法劝散非法社会组织5家,无证无照5家,96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开。三是官渡区社会治理创新创享中心运营情况。2024年全年共接待参访4场117人,举办培训9场460人,开展活动48场2081人;开展5期“官渡公益课堂”,引入1家教育培训中心,为3家社会组织提供中心入驻,提高中心空间利用率,优化中心功能结构。社区食堂累计服务居民4000余人次,其中为“一老一小,困难群体”提供助餐服务3200余人次,受到了周边居民的一致好评。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4172206.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979761.78元,占总收入的99.7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含教育收费0.00元);无经营收入元;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92444.92元,占总收入的0.2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0293413.17元,下降37.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0247976.11元,下降37.4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45437.06元,下降19.10%。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未收到弃婴收养和婚姻登记委托办理经费。所以2024年收入同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5147213.88元。其中:基本支出7863735.56元,占总支出的9.24%;项目支出77283478.32元,占总支出的90.7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9456251.62元,下降36.7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7256.01元,下降1.10%;项目支出减少49368995.61元,下降38.9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划转;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本年比上年减少,福彩公益金减少,民政事务员工资保险等经费已转由街道纳入街道部门预算编制保障。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63735.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20533.39元,占基本支出的94.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3202.17元,占基本支出的5.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283478.3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535362.36元。
1.208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75元,主要用于民政业务补助等。
2.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经费1081347.1元,主要用于专儿童收养评估登记及婚姻登记工作、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经费等。
3.2080704社会保险补贴100713.3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保险资金。
4.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14448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
5.2081001儿童福利支出914674元,主要用于集中和分散供养孤儿生活补助资金。
6.2081002老年福利支出25837686.4元,主要用于80岁以上高龄补贴、百岁老人补贴及慰问专项资金。
7.2081004殡葬支出193768元,主要用于无名无主遗体处理经费支出。
8.2081006养老服务支出14481012.36元,官渡区养老照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官渡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省级民政事业专项资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补助资金。
9.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489550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残护理补贴专项资金。
10.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3384386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1.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2013439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支出。
12.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52430.27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支出。
13.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111191.99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4.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753563元,主要用于精神病人住院费及60年代精减职工补助资金。
15.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1609.1元,主要用于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
16.2230105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126552.8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17.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395700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包含儿童福利类、残疾人福利类、居家适老化改造、养老服务体系提升、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395833.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4%。与上年相比减少45182707.77元,下降35.14%,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28434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7%,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8%。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1167.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4%。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03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完成年初预算的98.97%。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600.00元,决算为16787.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6.86元,下降0.6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600.00元,决算为15412.1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81%,完成年初预算的18.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137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9%,完成年初预算的27.5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54.14元,增长11.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61.00元,下降54.7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661.00元,下降54.7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600.00元,支出决算为16787.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6.86元,下降0.6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600.00元,决算为15412.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137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5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54.14元,增长11.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61.00元,下降54.7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661元,下降54.7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政部异地商会登记管理调研(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3202.17元,比上年减少73883.22元,下降14.2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办公设备维修维护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资产总额303948738.42元,其中,流动资产113380387.62元,固定资产67180353.8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3387996.95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67919.6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24099.3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172.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7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412.1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86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86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1100331401111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决算公开)202510270503193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