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官渡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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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官渡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昆办通〔2010〕66号)精神,原与官渡区人事局合署办公的官渡区机构编制办公室单独设置到党委机构序列,名称为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官渡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的职能职责如下:承担党委、人大、政府,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及检查职责。负责机构设置、变更、撤销、职能配置等工作,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职责分工。负责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报批全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总额;分配市级下达的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承担区级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和机构改革职责。研究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责。承担对正科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报批的职责。承担区级各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检查职责。承担核对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官渡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登记管理科、机构编制管理科。所属单位1个,是官渡区机构编制信息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官渡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官渡区机构编制信息管理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机构编制各项工作。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机构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职责和使命。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列为区委常委会、编委会、机构编制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于2024年6月修订印发区委编委会工作规则及区委编办工作细则,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指定和落实2024年区委编委工作要点,并按要求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2.全力做好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把机构改革工作作为机构编制部门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对照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对标对表,细化任务分工,指导各相关涉改部门分“五步走”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好组织实施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牵头组建官渡区机构改革工作专班,明确区委办、区政府办等9个专班组成部门工作职责,要求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指导好涉改部门完成好改革要求。二是组织召开官渡区机构改革工作会议。2024年3月1日,区委书记陈汉同志对机构改革涉及的十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安排,并提出改革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官渡区机构改革工作培训会议,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茶绍军同志对改革具体任务、分工情况、时间节点把控等方面做出具体事项安排。三是同步开展机构编制调研。围绕机构改革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全区8个街道、47个部门开展机构编制调研“全覆盖”,重点了解机构编制执行、职能运转、人员编制及岗位配备、编外聘用人员使用管理等情况,提出优化调整措施,统筹科学配置编制资源,做到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四是严格完成改革规定动作。举行新组建的区委社会工作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揭牌仪式,协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规划调配新组建部门办公用房,确保新组建部门正常挂牌开展工作。统筹做好涉改部门“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调整通知制定印发。五是做好机构改革评估验收。对全区12个街道采取个别访谈、小范围座谈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了机构改革评估实地验收工作。按照省委编办市县机构改革评估工作视频会议工作要求,做好台账资料和档案收集整理,真实反映和印证改革过程、改革成效,迎接省、市机构改革评估组现场调研评估,按照反馈意见完善相关工作台账,确保机构改革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3.严格精简规范议事协调机构。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精简议事协调机构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全区议事协调机构2次摸底统计,认真梳理全区议事协调机构数量及基本情况,对照省、市精简规范要求,按议事协调机构下设办公室进行分类,优化、整合职责相近议事协调机构,撤销议事协调机构140个,调整优化整合保留25个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效能,促进跨部门合作,推动政策实施。
4.完成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根据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同步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印发了官渡区12个街道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将原先的街道5办6至7中心,调整为人口10万人以下街道设置5办3中心,人口超10万人以上街道设置5办4中心,区政府驻地官渡街道增设区域发展服务中心。调整后,对各街道及其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进行修订,重新印发机构编制方案。严格落实编制资源向街道倾斜的要求,按照市委编办《关于分配下达行政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综合考虑不同街道经济发展、人口总量、区域面积、承担重点工作任务优化配置编制资源,区委编委统筹区级16名事业编制调整至工作任务较重和编制数较少的街道,12个街道编制数量增加了116名(其中行政编制50名,事业编制66名),推进编制资源下沉到基层一线。
5.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印发《昆明市官渡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改革。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为基础,整合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等领域执法队伍,组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下设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实行“局队合一”的体制,下设8个执法中队。优化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设置。撤并整合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机构,将执法职能剥离回归机关或交由保留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承担,调整涉及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7个部门机构编制有关事项。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设置和职能配置,结合区级部门赋权事项,整合街道执法职责,全面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完善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与区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职责边界。对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事业编制进行调整,核增一定量编制。严格按照“市级明确赋权+区级统一赋权+街道自选赋权”的原则,深入开展赋权评估,确定赋权事项。承接省级基本目录法定职权56项;关上、吴井、太和、官渡、六甲5个街道承接指导目录63项,其中承接市级统一明确赋权街道的49项事权,区级统一赋权事项12项(包括区教体局1项、区人社局9项、区水务局1项、区应急局1项);街道因地制宜自选2项(区民政局低保类处罚);金马、矣六、小板桥3个街道因涉及森林防火等相关职能,结合工作实际,承接指导目录65项,其中承接市级统一明确赋权街道的49项事权,区级统一赋权事项12项,街道因地制宜自选4项(区民政局低保类处罚2项及区自然资源局森林防火类处罚事项2项)。
6.持续优化重点领域机制和机构编制。此次机构改革,将科工信局的数据职能划转至区发展和改革局,涉及数字经济、数字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一并划转,经综合考虑,一并调整区科工信局所属事业单位官渡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中心职能职责,突出科技产业发展服务等职能,将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中心更名为区新质生产力产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是推动官渡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赛道的布局谋划。
7.做好实名制系统动态管理、规范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及年审工作,为事业单位改革做准备。2024年年初,结合全区范围内的机构编制调研工作,延伸对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调研,了解掌握事业单位运行情况、编制配备、实有人员、法人登记等情况。严格按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采集校对实有人数、实有领导数,动态维护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同时根据官渡区机构改革涉及单位的机构编制文件及机构编制事项变更文件更新维护实名制系统单位信息。根据组织部、人社局印发的转隶通知完成实名制系统人员调整工作。统筹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和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年内对全区225家事业单位进行要件审查,督促事业单位按照登载事项开展业务范围工作,全面完成年度报告提交工作,并将年度报告进行公示。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于9月11日至13日对11家区属事业单位进行抽查。抽查工作结束后,结合在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中存的问题,请主管部门及时提醒并继续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管理相关工作。
8.管好用好教育卫生领域编制资源。持续做好教体、卫健等重点民生领域编制保障工作,精准掌握每月实有及空编情况。再次校准2024年编外人员员额,对实有人员信息集中更新维护。重点对现有编外教师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统计上报官渡区中小学教职工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及教职工编制配备情况,为官渡区中小学编制达标工作做好基础工作。创新编制管理方式,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编制统筹使用备案管理,合理配置编制资源。区卫生健康局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根据各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口、实际开放床位数、地域特点、人员现状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等因素,统筹分配、动态调整使用编制。
9.严管严控机构编制总量。积极贯彻落实《昆明市官渡区空编集中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关于控住管好盘活全省机构编制的十二条措施》和云南省机构编制大督查整改工作要求,加大挖潜创新力度,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积极推进编制跨部门、跨地区、跨领域统筹调整围绕“控得住、管得好、盘得活”的目标要求,加大编制资源调控力度。认真分析全区党政群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编制、事业编制、实有人员情况,盘清未来领导职数预留数、人员调动、政策性安置等待用编情况,每月定期盘点全区各类编制空编,为进人提供数据支撑。严格按程序办理用编申请,积极配合组织、人社等部门做好招录编制保障,提前预留编制,避免新增局部超编。
10.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持续巩固全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清理规范成果,进一步控总量、降成本、提效益。统计分析全区编外聘用人员情况,经研究报区委编委主要领导同意,上报编外聘用人员额度总量备案情况。落实《昆明市官渡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使用办法(试行)》,落实官渡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联席会议各项决策,认真做好编外聘用人员数据统计分析,及时更新维护编外聘用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
11.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纪律约束。强化“编制就是法”的理念,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区委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严守改革各项纪律要求,机构改革事项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批,制定印发职能任务变化较大的部门“三定”规定及职责调整部门的机构编制事项调整通知。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论证、评估制度,对各部门、街道提请的机构编制事项,严格执行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的基本工作程序,未经论证不得审批办理。
12.加强机构编制工作闭环管理。完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机制,聚焦机构编制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区委编办于3月15日至4月10日,联合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4家部门组成5个联合调研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人员管理使用情况调研,调研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区8个街道、47个部门的机构编制执行、人员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形成综合调研报告,将存在问题及建议向区委编委领导进行汇报,并结合机构改革进行体制机制调整,优化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置。
13.开展全面建立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试点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的部署要求,区委编办于2024年9月牵头开展组织实施我区试点相关工作。组建区级实施协调小组和工作专班,街道层面分别成立工作专班,抽调16名改任职级干部组成指导协调组,每两人为一组下沉至8个街道,帮助街道做好工作事项的全面梳理。按照省级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我区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各环节工作。
14.持续巩固模范机关创建成效,强化机构编制队伍自身建设。推进党建工作与机构编制工作深度融合,持续巩固“市级”模范机关创建成效,强化政治机关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专业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深入落实《昆明市开展干部队伍“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官渡区开展“七争当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系列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的高素质专业化机构编制干部队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官渡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官渡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官渡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收入合计2005459.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5459.37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6278.94元,下降7.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6278.94元,下降7.6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两位人员退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官渡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支出合计2025393.67元。其中:基本支出2016194.70元,占总支出的99.55%;项目支出9198.97元,占总支出的0.4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0516.25元,下降8.1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0979.62元,下降6.54%;项目支出减少39536.63元,下降-81.1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财政吃紧,优先三保支出,项目经费无法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官渡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16194.7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06715.90元,占基本支出的94.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478.80元,占基本支出的5.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官渡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98.9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公益性岗位补贴(工资)项目经费8200.00元,主要用于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公岗人员保险(工伤生育大病保险)项目经费279.87元,主要用于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保险,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项目经费719.10元,主要用于保障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官渡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5393.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80516.25元,下降8.18%,完成年初预算的86.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29194.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6%,完成年初预算的84.77%。主要用于:
2013201行政运行1429194.3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名职工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1160.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8%,完成年初预算的97.85%。主要用于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5459.04元。
(2)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8602.64元。
(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7900元。
(4)2080704 社会保险补贴998.97元。
(5)2080705 公益性岗位补贴8200.00元。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名人员退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7662.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完成年初预算的88.97%。主要用于
(1)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6045.04元。
(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3831.57元。
(3)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786.11元。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名人员退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73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完成年初预算的 82.83%主要用于
(1)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57376.00元。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名人员退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0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官渡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478.80元,比上年增加7473.31元,增长7.33%,主要原因是2024年差旅费和培训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官渡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54370.12元,其中,流动资产23049.59元,固定资产31320.5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457.6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322.2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官渡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1100122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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