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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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工伤保险统筹办法和统一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落实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案件;牵头负责职称制度改革、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参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官渡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表彰奖励申报工作和区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区级表彰奖励活动;执行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推动有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与基金监督科、劳动关系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政务服务管理科、农工科、人才交流中心、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官渡区劳动监察队。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昆明市官渡区社会保险中心;
3.昆明市官渡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
4.昆明市官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
1.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昆明市官渡区社会保险中心;
3.昆明市官渡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
4.昆明市官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9人(离休19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3人(离休0人,退休53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立足保障民生之本,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
稳就业是人社系统的首责首业,我局坚持以“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兜底线”为准绳,全力保障全区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截至目前,共提供有效就业岗位33148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73.45%;城镇新增就业38754人,完成总任务目标119.61%,其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736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912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5%。
一是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通过网上招聘会、直播带岗、线上双选会、企业视频宣讲等形式,为企业和求职人员提供求职招聘、就业政策宣传、职业规划、求职指导、职场适应等服务。打造“才聚自贸,智慧官渡”招聘品牌,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金秋招聘月”“星空夜市招聘会”等专场招聘,参与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6场,收集提供就业岗位34689个,保障辖区企业用工需求。二是全面推动创业创新工作。举办官渡区2023年首届“才创自贸”国际创新创业大赛,激发广大人才创新创业热情,决出企业组15个、创客组10个、国际组10个共计35个项目参加决赛。举办各类创业培训班9个培训学员264名。认真落实“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全区各经办部门发放940人创业担保贷款5748万元,激发创业活力。三是狠抓重点群体就业。构建服务通道,利用云南(昆明官渡)国际人力资源产业园深化与高校合作,现与云南民族大学、昆明学院等18所学校签署大学生就业创业战略合作协议。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12019人,就业见习募集岗位1244个,见习到岗844人,落实就业率61.5%。发放7家小微企业23人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23.6万元,发放5人一次性创业补贴5万元,发放5人市级场租补贴5万元,发放3所学校毕业生102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10.2万元。四是加大就业援助力度。新增农村劳动转移306人,转移收入518万元;精准帮扶东川区转移就业1220人,其中脱贫劳动力960人,累计提供就业岗位12210个;开发公益性岗位377个,兑付377人次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547.8万元;兑付2243名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308.9万元,全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五是全面落实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合格469人,引导性培训2000人,创业培训240人;开办农村劳动力等就业重点群体人群培训班12个;累计发放技能补贴4150人次金额720.66万元;开展以水电十四局为代表的新型学徒制培训,已为企业培养1400余名青年人才。
(二)立足人才强区战略,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
人才是第一资源,我局一直以来致力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人才队伍素质,激发人才创造活力,保持政企之间的沟通交流,营造惜才氛围。一是统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推动人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拟定《官渡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实施细则》,修订《官渡区机关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试行)》。建设区属事业单位三类人员库,公开招聘1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7所民转公学校344名教师。探索差异化绩效工资管理机制,落实4300名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及事业人员(含机关工勤)工资变动。二是积极落实人才政策项目申报。组织申报职称3326人,推荐选拔技师30名、高级工1名、中级工8名。成功推荐“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人,成功创建云南省专家基层工作站4家。
(三)立足提升社保水平,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扎实推进社保扩面增效行动。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持续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9.08万人、23.13万人、24.66万人。二是优化社保经办服务。组建社保服务先锋队,开展“康乃馨”行动,在政务大厅建设灵活就业人员自助服务区,开展政银合作,实现社保卡“一窗式”办理。通过与银行联动合作,银行专业人员及设备进驻服务大厅,在全市率先实现一站式办理。三是落实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发挥社保兜底功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降费23787.96万元,工伤保险累计降费523.05万元,失业保险累计降费26294.32万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累计发放稳岗返还887户企业39430人次金额1798.16万元。四是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加强基金和财务管理,规范业务环节、运行程序和操作过程。注重大数据分析,每月分析异常数据,预警预判,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立足服务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园区建设
依托自贸区制度创新优势、RCEP政策优势,以“服务人才,赋能百业”理念建设省级云南(昆明官渡)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围绕“集聚产业、拓展服务、孵化企业、培育市场”四大核心功能,已形成“一平台+三基地+五中心”服务布局。出台《官渡区关于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扶持政策》等,从金融政策、财政扶持、品牌培育、引才奖励和房租补贴、培训补贴等方面,扶持园区发展。与省内10余家高校进行了大学生就业创业战略合作签约,成功获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进出口基地。承接开展各类省、市、区级活动28场,包括云南省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暨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发展论坛、云南省首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骨干企业、省级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领军人物颁奖,南博会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省长论坛,省委组织部提出的服务全省面向南亚东南亚人才新高地和区域性人才中心建设的“1+5”区域人才工作互动合作。园区开园以来,意向签约入驻企业39家,实际入驻企业27家,2022年园区企业营业总收入达17.02亿元。顺利通过省人厅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复检,申报并获得云南省商务厅等7部门省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
(五)立足安全稳定有序,聚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坚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统筹兼顾、抓主抓重,人社领域总体安全稳定。一是认真化解劳资纠纷案件。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转办案件14619件,其中两平台案件办结率达99.6%,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结率99%。建立案前速调机制,受理劳动维权案件206件,成功调解132件,涉及人数370人,帮助劳动者追回工资333.31万元。二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力度。受理劳动仲裁案件2235件,结案2037件,结案率91.14%,调解率达72.49%。三是深入开展劳动关系领域专项治理。专项检查辖区内职业介绍场所和用人单位的招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企业招用工。开展安薪行动专项整治,排查项目数64个,为900余名农民追发工资2600余万元。四是妥善做好工伤认定。今年以来共受理工伤案件942件803宗,认定工伤746件,工伤行政诉讼案件17件,行政诉讼27件。
(六)立足政风行风建设,提升效能促发展
一是推广“一线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咨询台,由专业人员轮值,推广“一线工作法”,负责落实来访办事人员的业务咨询工作,零距离服务群众。二是落实“快办行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快办扩面提速”,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确保了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稳定在97%以上。三是培养“全科队伍”。以人社系统练兵比武活动为抓手,广泛发动系统内所有干部职工参与练兵比武答题活动,培养一批人社“知识通”队伍,大力提升业务技能水平。四是发挥“头雁效应”。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大力推进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促进人社利企便民服务提速、提质、提效,使“最多跑一次”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59,953,195.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549,219.32元,占总收入的99.7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03,976.00元,占总收入的0.2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62,082.26元,下降1.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70,763.26元,下降1.1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减少591,319.00元,下降59.41%。,主要原因是:1、2024年人员较上年减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相应的公用经费减少;2、丧抚费较上年减少;3、2024年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等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59,939,063.36元。其中:基本支出25,742,056.71元,占总支出的16.09%;项目支出134,197,006.65元,占总支出的83.91%;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11,615.17元,下降1.4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89,906.33元,下降1.87%;项目支出减少1,821,708.84元,下降1.3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1、2024年人员较上年减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相应的公用经费减少;2、丧抚费教上年减少;3、2024年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等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742,056.7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114,580.22元,占基本支出的93.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27,476.49元,占基本支出的6.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197,006.6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住房补贴专项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补贴;
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经费60,51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针对企业薪酬调查工作;
追加社保工作经费390,634.45元,主要用于单位本年追加社保项目经费;
依法行政工作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本年依法行政项目经费;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工作经费156,090.00元,主要用于官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项目经费;
昆明市人事考试院拨入人社局业务专项经费127,63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业务专项项目经费;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项工作经费118,352.00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方面项目;
国务院津贴补助资金9,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给单位享受国务院津贴;
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考笔试考务经费89,69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考笔试考务费;
中央就业补助资金376,338.73元,主要用于奖励给各个就业项目单位或个人的生活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专项资金120,613.78元,主要用于支付给单位的公益性岗位工资以及相关社保补贴;
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9,524,465.62元,主要用于按月发放官渡区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
官渡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项目经费51,104,611.42元,主要用于保障2024年官渡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离休费、铁路移交中小学教师退休金、遗属补贴发放;
市属改制单位等四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或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4,088,855.54元,主要用于每月及时足额发放市属改制单位等四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及生活补助资金;
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创业补贴项目经费1,173,000.00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来昆就业购房租房落户补贴;
省级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项目经费16,475.00元,主要用于登记失业人员实名信息更新管理及定期联系服务支出;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市级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620,000.00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市级标准部分补贴的支出;
引导性培训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60,000.00元,主要用引导性培训补贴的支出;
企业下岗失业参战退役人员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经费870,314.28元,主要用于企业下岗失业参战退役人员社会保险费的补贴;
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待遇省级财政补助经费项目经费432,500.00元,主要用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待遇的发放;
春节慰问就业困难家庭专项经费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支出;
就业见习补贴省级资金项目经费3,636,800.00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省级标准部分补贴的支出;
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项目经费132,240.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应拨付于贷款经办银行的奖补资金支出;
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7,453,181.22元,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1,771,780.00元,社会保险补贴17,437,291.22元(其中: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709,5410.17元;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84,217.55元;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20,938.37元;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136,725.13元。);公益性岗位补贴231,410.00元;就业见习补贴3,348,700.00元;求职创业补贴38,000.00元;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306,000.00元;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4200,000.00元(其中: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补助4000,000.00元;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补助200,000.00元);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服务工作经费补助120,000.00元;
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305,862.45元(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186,990.00元,社会保险补贴118,872.45元);
经开区阿拉街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委托代办工作经费支出23,362.2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527,361.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4%。与上年相比减少1,792,621.46元,下降1.11%,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补贴专项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后增加了住房补贴支出,导致支出增加。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588,855.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3%,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7%,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9,661,223.92元,主要用于综合业务管理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支出56,670,307.71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就业补助支出36,761,718.48元,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和就业见习补贴;抚恤支出8,535,904.6元,主要用于支付死亡抚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33,959,700.82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领取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的人数增加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数不断增加,统筹外养老金发放较去年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62,138.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完成年初预算的93.39%,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62,138.59元,主要用于机关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较上年减少。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66,0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完成年初预算的23.75%,其中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支出166,040.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和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主要为中央和省级预算,不纳入年初区级预算批复范围。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00,3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完成年初预算的85.72%,其中住房改革支出1,800,327.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较上年减少。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7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093.71元,下降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8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07%,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93%,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633.71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6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46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7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093.71元,下降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8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633.71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6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46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7,604.64元,比上年减少130,780.76元,下降7.84%,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办公经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运转,具体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培训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5,128,157.13元,其中,流动资产3,831,706.60元,固定资产1,290,250.3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200.1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86,262.3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7,090.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56.1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56.1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011100361801111
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280340268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