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官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官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官渡区2025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官治普协〔2025〕2号)及《关于印发<官渡区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官普办〔2025〕1号)文件精神,为“八五”普法更好地构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对照《官渡区2025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官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完善官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区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切实在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
2.深入学习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的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以及党的监督保障法规。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学习宣传,认真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民法典、刑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法律、与履职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
3.突出宣传宪法,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4.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二、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1.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单位)特点,制定符合本部门(单位)特点的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
2.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省普法办、市普法、区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4.局属各单位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认真履行普法责任主体的职责。
三、做好本部门(单位)普法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
2.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
3.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推进行业法治文化建设和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
四、做好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
1.局属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在执法、服务环节中的普法工作,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促进执法、服务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2.局属各单位要结合与本部门(单位)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五、做好本部门(单位)法治宣传教育的信息管理工作
1.按照要求及时向区普法办报送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每年第一季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区普法办抄送普法工作计划,年底前报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2.积极参加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
六、本部门(单位)普法宣传重点工作内容
负责抓好本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强化法律知识轮训力度,提高城管执法队员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开展户外LED显示屏法治宣传等方式推进法治宣传平台建设;重点向社会公众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园、景区因地制宜设置电子显示屏、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橱窗等,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重点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城乡规划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城市绿化条例、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公园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