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官人社监令决字【2025】第103号)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9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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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你(单位)涉嫌未按规定报送材料并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因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官人社监令决字【2025】第103号)内容详见附件。
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来本机关(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关兴路320号212办公室)领取上述文书,逾期未领的,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官人社监令决字[2025]第103号)
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9日


